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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3704023704020008/2024-02704
  • 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9月13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4年09月13日
  • 标  题:【消费警示】区市场监管局发布中秋节国庆节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 效力状态:有效

【消费警示】区市场监管局发布中秋节国庆节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中秋与国庆佳节临近,市中区市场监管局发布双节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醒广大人民群众注意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科学健康消费。
    一、消费者购买食品时应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卫生的场所。选购预包装食品时,应查看外包装是否完好,不选购包装标签标示信息不完整、外包装有破损、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并注意索取留存发票、购货小票等凭证。
    二、选购月饼等节令食品时,应选择正规渠道,尽量选择信誉好的商超、糕点店购买。购买时注意查看包装是否完整,着重查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不购买超过保质期的月饼,临期食品要注意剩余保质期天数,确保在保质期内食用。不购买或食用标签信息不全、内容不清晰,掩盖、补印或篡改标示的月饼。在选购月饼时,可通过观看月饼外包装的材质、层数和体积判断月饼是否过度包装,避免购买过度包装的月饼。另外,从健康饮食角度出发,月饼属高糖高油食品,不宜过量食用。
    三、选购生鲜类食品时,注意选购食材新鲜程度,不要购买不新鲜的蔬菜、水果、水产品以及未经检疫的肉类制品和死因不明的禽、畜产品,不购买感官异常的食品和原料。选购梭子蟹、大闸蟹等鲜活水产品时,尽量不要选择死亡或濒临死亡的水产品。拒绝购买和食用野味,不采购、不食用长江、黄河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对来源不明的水产品,自觉抵制。
    四、选购有保鲜、保温、冷藏或者冷冻等特殊贮存条件要求的食品时,应注意查看食品保存环境、温度等是否符合食品包装或标签上标示的贮存条件要求,贮存设施设备是否有效运行。食品储存时,需要冷藏或冷冻的食品,购买后尽快放入冰箱贮存,尽量做到分隔或独立包装,避免交叉污染,避免在室温暴露过长导致腐败变质,避免苍蝇、蟑螂等昆虫接触食物。食用油应在避光阴凉条件下贮存。
    五、选购保健食品时,要查看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上是否标注有保健食品标志(小蓝帽)、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或备案号、保健功能、食品生产许可证号等产品信息,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保健食品相关产品信息可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查询。
    六、选购散装销售食品时,应注意防尘防蝇等设施是否使用,查看销售区域是否标识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谨慎选购未标示以上内容的产品。
    七、选购进口食品时,要注意查看产品包装上是否有中文标签标识。避免购买无中文标识、来源不明、质量安全无保证的进口食品。
    八、“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广大食品经营者、消费者要践行“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传统美德,自觉做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剩余饭菜分类打包冷藏,再次食用时要充分加热熟透。
如果发现经营者销售有食品安全风险的食品,或购买的食品存在问题,可随时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投诉维权。
    市中区市场监管局祝大家中秋节、国庆节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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