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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3704023704020008/2024-01266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4月18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4年04月18日
  • 标  题:中共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反馈意见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效力状态:有效

中共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反馈意见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8月13日至2023年10月2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于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常规巡察。11月14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存在4个方面、12个大项问题,我们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区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目前,4个方面、12个大项、21条具体问题,已整改完成18条,长期坚持整改3条。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区市场监管局党组在2023年11月14日当天下午迅速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区委巡察办领导同志在反馈会议上的讲话,深化对巡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研究了巡察组的反馈意见,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明确了巡察整改抓什么、怎么改,要求全区市场监管系统各单位和全体党员干部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四个意识”树得牢不牢的重大考验,坚决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确保区委巡察反馈意见逐项整改到位、得到全面落实,向区委交一份合格答卷。同时,区市场监管局党组多次在党组扩大会议、工作调度会上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落实推进,确保认真抓好巡察整改落实。

为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党建室,负责督促相关科室(单位)抓好整改落实。严格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党组书记、局长为巡察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巡察整改工作负主要责任。全系统各直属单位、内设机构、机关各党支部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根据巡察反馈意见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明确目标责任

为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召开了党组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制定印发了《中共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关于巡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了《巡察整改台账》,针对反馈的4个方面、12个大项问题,共梳理出21条具体问题,制定了21条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做到“责任到位、分工明确、措施有力”。领导班子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以上率下,示范带动,主要负责同志积极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多次听取汇报,调度整改进展;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责任,在抓好自身整改的同时抓好了分管领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是认真督促检查,建立长效机制

主要领导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抓,班子成员对牵头整改的事项全程参与、带头落实,分管领导多次带领由党建室、办公室、人事室主要负责人组成的督查组到相关责任单位进行督导调度整改工作进展,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抓好整改督办和督导检查工作,对落实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单位督促其尽快完成整改任务。通过巡察整改,全区市场监管系统干部职工思想进一步统一,工作机制更加健全,纪律观念和执行力进一步增强,作风建设水平明显提升,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使全区市场监管系统各项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

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区委巡察组共向区市场监管局党组反馈4个方面、12个大项问题,经区市场监管局党组研究,将巡察组反馈问题梳理分解为21条具体问题,目前已整改完成18条,长期坚持整改3条。

(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有差距,落实上级部署水平有待提高”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到位”问题。

(1)针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严肃。区市场监管局对理论学习重视程度不够,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浮于表面。2023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以便签形式下发,落款时间却为‘2022年3月15日’,学习内容中出现‘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有关报告’等错误。”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于2023年11月21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在2023年11月16日召开的工作调度会上,分管局长对党建工作室提出批评,并责令党建工作室主要负责人写出书面检查;三是关于学习内容的描述,我们是按照《市中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市中宣发〔2023〕2号)制定的学习计划。

(2)针对“落实市场监管领域精神不及时。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枣庄市于2021年11月出台了《枣庄市“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要求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和相关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切实抓紧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巡察发现,区市场监管局至今仍未结合我区情况制定计划方案等相关工作。”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11月20日开展的主题党日活动中,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工作重要论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枣庄市“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二是由政研室参照《枣庄市“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于2023年11月23日制定了市中区落实《枣庄市“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的实施方案。

2.关于“服务全区中心工作有短板。区市场监管局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履职尽责不够,主动作为不足。”问题

(3)针对“创建文明城市履职有缺位。区市场监管局承担对全区专业市场和农贸市场等市场的日常管理与服务职能。根据今年2月枣庄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通报,我区鲁南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等6个专业市场和便民服务点存在日常管理跟不上、没有做到统一亮证经营及内部环境脏乱等问题。针对通报情况,巡察人员走访鲁南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新华市场发现,上述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24日,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常态化管理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监管措施,强化责任落实,要求各单位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圆满完成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各项任务目标;二是加强日常巡查,建立了“局班子成员帮包创建、科级干部牵头创建、监管人员驻场创建、局督查组督导创建”的工作机制,加大巡查检查频次,做到监管全覆盖、管理无漏洞、创建无盲区。2023年12月26日至29日,区创城办对农贸市场进行督导测评,我局负责的龙头市场、新华市场测评得分均为100分;三是提升创建实效,督促市场开办方对照创建标准逐条逐项自查,及时补齐短板弱项,不断完善市场管理制度,着力解决市场卫生保洁不精细、设施维护不及时、证照悬挂不规范等问题,有效促进农贸市场提档升级。近期,已开展农贸市场卫生“大扫除”10余次,更换公益广告宣传牌30余块,清理乱搭乱建及卫生死角20余处。

(4)针对“重点项目跟进未能‘一抓到底’。2022年7月29日,区委重大事项推进中心印发通知至区市场监管局,确定该局为国检集团山东检验认证平台项目责任单位。推进过程中,区市场监管局仅对项目可能达成意向情况分三次报送至区委重大事项推进中心,对于最终项目未能完成这一结果未给予报送。对该项全区重点工作,区市场监管局未建立有效推进机制,未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要求。”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重点项目跟进责任,明确具体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一抓到底”;二是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我们立行立改,于2023年12月份将《关于中建材新材料产业园项目(国检集团山东检验认证平台)的情况说明》报送至区委重大事项推进中心;三是建立重点项目推进机制,由政研室牵头、相关科室配合,及时把工作进展情况上报给区委重大事项推进中心,切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二)“履行市场监管主体责任不到位,作风能力建设有待加强”方面

3.关于“维护质量安全底线意识不强。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全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但在监督过程中,区市场监管局质量第一意识不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盯得不紧。”问题。

(5)针对“对质量检验检测机构检查不细致。对检验检测机构这一为质量安全提供技术支撑的专业技术组织,区市场监管局监督检查不细致,部分不符合标准机构带问题过关。比如,2021年5月区市场监管局对枣庄市正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开展检查,整体检查结论为‘符合,通过’,但据省局联合四部门开展2021年度检查结果显示,该机构被纳入‘存在违规的机动车检验机构名单’,主要违规事实(问题)为‘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再如,2021年6月区市场监管局对枣庄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开展检查,未提出任何需整改问题,但2021年12月省局对其实施现场检查,该机构被省局纳入‘需注销相关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名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21日至11月23日参加省局“2023年度认证与检验检测监管人员培训班”,2024年1月24日举办了“质量检验检测机构检查业务知识培训班”;二是2023年9月至11月期间,组织人员按照总局《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对省市局双随机检查未抽查到的19家抽检机构开展全覆盖检查,避免带问题过关现象的发生;三是在接到上级局推送的检验检测机构违规问题后,依法做好后续处置和监管工作,共接到省局转办1起,市局转办2起,均已交行政执法大队处理。

(6)针对“产品质量检查不严谨不深入。2022年7月该局对中检集团公信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的监督检查表中,16个检查项仅有封面2项填写了检查结果,剩余14个检查项均未填写检查结果,且检查人员签字处为空白。对生产领域产品抽检进度慢,今年应抽检生产领域产品批次30批次,但截至10月13日仅完成8批次任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21日至11月23日参加省局“2023年度认证与检验检测监管人员培训班”,2024年1月25日举办了“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培训班”;二是严格落实检查责任,严肃认真开展产品质量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认真严谨核对;三是2023年10月22-23日组织了两家抽检机构对化肥产品、食品相关产品和日用及纺织品类产品进行了抽检,共抽取50个批次的产品,其中,生产领域产品42个批次,流通领域产品8个批次。全年共抽检生产领域50个批次产品,已完成生产领域30个批次产品抽检任务。

4.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不彻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动不到位。”问题。

(7)针对“区市场监管局在落实‘放管服’改革任务上有差距,推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不深入。作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在牵头抓总、狠抓落实上下功夫不足。2019年12月我区出台文件规定由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省‘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平台在区级层面的推广应用,要求2020年年底前实现全区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但查看发现,截至今年10月20日,2023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仍有4个成员单位未在区政府网站公示,2023年抽查计划仍有3家成员单位未公示。同时要求区市场监管局加强统筹协调,定期调度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并于每年底专题上报区政府,但区市场监管局截至今年10月20日未形成任一年度专题报告上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3年10月、11月召开的全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上通报各成员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未公示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工作计划的单位2023年11月底之前公示了其清单及计划;二是制作了全区2023年度双随机工作开展情况专题报告,2023年12月26日上报了区政府。

5.关于“争创优化营商环境好品牌落地不实。”问题。

(8)针对“区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4月研究制定了《争创优化营商环境好品牌推进措施》,但经了解发现,该局在持续推动全区市场监管领域营商环境提升上力度不够,争创优化营商环境好品牌具体推进措施上未落实落地,‘行政审批窗口模范岗’名不副实。在充实调整窗口工作人员、梳理流程制定规范、岗位培训等措施方面存在落空问题。人员方面,窗口进驻人员实际为1人,系局各业务科室选派轮值,与措施中两人进驻规定不符。办理业务方面,区市场监管局驻行政审批局窗口主要以咨询为主,对于诸如办理个体工商户申请移出经营异常状态的业务,要求办理人员到各市场监管所办理。业务培训方面,经窗口人员自述,其进驻时上一位轮值人员‘以口头交接方式告知窗口办理业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行政审批窗口,区局专门固定2名工作人员,实行AB角工作制(长期坚持整改);二是梳理流程制定规范,制定相关业务流程及明白纸,在大厅窗口公示,方便群众办理业务;三是2024年1月25日举办窗口及各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班,系统培训相关业务知识,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三)“群众观点树得不牢,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等民生领域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6.关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存在疏漏。区市场监管局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面对食品安全这一事关公众身体健康、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在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上有差距。”问题。

(9)针对“对食品监督问题‘一晒了之’。落实食品安全监督重‘形’不重‘效’。比如,区市场监管局今年上半年围绕食品安全专项行动,推出了‘市中区餐饮食品安全和反餐饮浪费红黑榜’,对检查出的‘黑榜’商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和处罚决定书,并在‘市中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公示。但巡察人员实地走访发现,区市场监管局对‘黑榜’商家整改落实监督不到位,部分商家上榜问题仍然存在,上榜警示效果不明显。如杭州特色小吃、市中区五谷杂粮面条鸡餐馆仍存在‘三防措施不到位,灭蝇灯未使用’‘厨房内杂乱、垃圾桶未加盖’等上榜问题。”问题。

整改情况:2024年1月29日、30日,由局餐饮科、相关市场监管所对市中区磨山驴肉馆(兰陵磨山驴肉)、市中区樟华小吃部(特色杭州小吃)等黑榜单位制止餐饮浪费情况再次检查,经检查黑榜单位均已在醒目位置张贴文明用餐、“光盘行动”、制止餐饮浪费等警示标语,厨房卫生较好。

(10)针对“校园食品安全仍有薄弱环节。区市场监管局依据职能负责组织指导学校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巡察发现,在保障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上,区市场监管局重视程度不够,监督管理责任未抓实,部分学校如西王庄中学、渴口中学存在未严格落实食材采购协议、从业人员管理不严格及加工场所环境脏乱等问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区103家学校、幼儿园食堂开展第四季度检查,重点检查了食堂从业人员及加工场所环境等;二是2024年1月10日,根据上级安排开展为期5个月的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专项行动推动学校食堂、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食品安全管理明显规范,环境卫生明显改善,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明显增强;三是2024年1月30日,组织全区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学校食堂安全总监;学校配餐企业和学校食堂承包企业主要负责人,大宗食材供应企业主要负责人等,参加全市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暨提升校园供餐服务质量专项行动调度推进会议,将专项行动排查整治重点的食品经营许可、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原料采购与贮存、食品加工制作、餐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环境卫生、饮用水安全、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等对参会人员进行解读、培训。

7.关于“民生领域安全和服务监管有缺位。区市场监管局对群众身边如电梯安全等热点问题重视程度不够,日常监督检查质量不高,维护群众切实利益不到位。”问题。

(11)针对“电梯安全监管不严。今年7月局特种设备监察室对鸿鑫御景小区进行电梯常规监督检查,发现小区部分单元电梯轿厢内无维护保养标识、无应急救援电话标识等问题。根据该科室提供台账显示问题已整改,但巡察人员实地查看发现,该小区部分单元电梯仍无应急救援标识。将非现场监管作为日常执法检查的重要方式重视不够,96333电梯应急处置平台监管有疏漏,部分小区未及时接入平台。实地查看发现,江北绿城、中安·利君苑等小区存在未接入96333平台问题,其中中安·利君苑1期已于2022年5月交付上房使用,但部分单元电梯内包括特种设备使用标志、重要安全注意事项、电梯维护保养标识及96333应急救援标识等均未张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江北绿城小区,电梯共38台,已全部接入96333救援平台;二是中安利君苑一期,电梯16台,均接入96333救援平台,中安物业管理公司称轿厢内标识多次被人为损坏,2023年11月27日完成了新一轮补贴工作;三是鸿鑫御景南北区,电梯共114台,均已接入96333救援平台,南区48台已取得96333标志,北区标志待发;四是经联系96333救援平台王平主任,称96333标志为全市统一制作,财政拨款,2023年全年仅拨付制作2000份96333标志的资金,因资金紧张,各区均存在已申请但领不到标志的情况。

(12)针对“物业服务收费监督缺位。对群众关注度较高的物业收费公示问题,局价格监督检查室依据职能在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的事后监管方面履职不到位,部分小区收费公示项目不完整不规范。比如,走访东湖花苑、东湖明珠等9处小区发现,物业公示栏均未对公共收益进行公示;西湖阳光小区公示栏中目前仅公示到2022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24日印发了“专项检查通知”,明确了镇街市场监督管理所日常监督检查责任,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三公示”义务;二是自11月24日开始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对小区公示内容、收费公示项目、物业公共收益等逐一进行核对,确保物业服务信息公示内容标准化并及时更新;三是对检查中发现未按规定公示、公示内容不全等问题,及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对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的,及时依法予以查处。检查中,责令改正并督促完成整改1家。

8.关于“消费品合格率提升不足。消费品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区市场监管局群众立场不够坚定,围绕消费品合格率抓工作不到位,围绕短板问题求突破不明显。”问题。

(13)针对“围绕消费品合格率充实机构不到位。针对我市消费品质量合格率水平全省靠后问题,今年5月枣庄市市场监管局发文要求各区(市)加强组织领导,参照成立相应的消费品合格率提升工作领导小组,但截至10月20日,区市场监管局仍未出台正式文件予以落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群众观点;二是参照市市场监管局文件,成立消费品合格率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并于2023年12月20日以正式文件予以下发;三是抓好消费品合格率提升工作落实,2023年12月底完成消费品质量抽检50个批次。

(14)针对“提升消费品合格率措施跟进不及时。比如,对产品质量抽检不合格企业后续监管乏力。省局抽检出全区7家企业涉及7个批次不合格工业产品,进而影响了2022年度相关指标位次。但区市场监管局未加大后续监督检查力度,也未按市局要求对消费品质量不合格企业强化信用监督,仅对涉事企业采取处罚等程序后,没有及时跟进监管、增加抽检频次,2023年入企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检均没有涵盖上述7家企业,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群众观点,增强质量安全底线意识;二是接到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的监督抽查不合格结果后,严格按照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结果处理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处理,并做好复查验收等后续监管工作;三是对省局抽检的7个批次的不合格产品涉及的四个企业,已完成有关监督抽查和监督检查的相关工作,同时针对企业的信用风险等级,增加企业“双随机”的抽查比例,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9.关于“回应群众诉求和消费维权不力。”问题。

(15)针对“区市场监管局对提升群众满意度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回应群众合理诉求不及时,为民服务能力、水平与群众需求有差距,政务服务热线办理质效不高。2023年7月市中区政务服务热线诉求量居前五位的问题中,涉及区市场监管局消费者维权问题651件位居第一,比诉求量第二位的物业管理问题(360件)多出291件。政务服务热线办理质效综合评分方面,根据打分结果显示,7月承办量50件以上的部门中,区市场监管局得分88.94分,排名后5位。今年7月全区12345不满意工单中,区市场监管局不满意工单共56件,数量居全区各部门第2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2月7日召开消费投诉举报业务培训会,各市场监管所所长和全国12315平台、12345市民热线平台、“枣解决  枣满意”平台具体操作人员参加培训,为参会人员讲解了消费提示受理流程、处置反馈、案件转办以及接收、分流、催办、时限、录入等工作;二是2023年12月16日在振兴社区翡翠城小区开展了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咨询活动;2024年1月29日上午,会在贵诚集团中心店门前广场开展欢度新春佳节“激发消费活力”宣传活动。三是1月17日召开了2023年度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中区消费者协会集体约谈会,向各约谈单位通报了2023年累计投诉量及目前消费投诉处理状况,集中研究了相关消费纠纷投诉较集中的问题,与企业进行了针对性谈话,深度剖析了各类投诉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对企业提出了建设性意见与整改要求。

(四)“全面从严治党有短板,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0.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缺位。”问题。

(16)针对“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查看科级干部分工资料发现,2021年至今区市场监管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中,均未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作风建设等相关工作分管人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1月21日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思想认识;二是11月21日召开党组会议,明确党组成员、副局长高峰为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作风建设工作的分管领导。

(17)针对“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干部队伍特别是中层干部年龄老化问题突出,中层干部共43人,平均年龄超过52岁。支部换届不严肃,比如,2022年局直属机关委员会换届文件中,15号文落款时间先于13号文,19号文存在2个落款日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干部年轻化原则,2023年8月10日对相关科室、市场监管所中层干部进行了调整;二是在2023年11月16日召开的工作调度会上,分管局长高峰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对党建工作室提出批评,责令党建工作室主要负责人写出书面检查;三是严肃支部换届,严格对换届文件的审核把关,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错误。

11.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

(18)针对“党组议事决策范围模糊。区市场监管局党组与行政议事决策混淆不分,议事范围界定不清。2022年以来的局长办公会议、工作调度会议较多与党组会议合并召开,存在开‘一揽子会’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21日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提高对党组议事决策的思想认识;二是2023年11月21日召开党组会议,明确党组议事决策范围,从即日起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分别召开,切实杜绝“一揽子会”现象(长期坚持整改)。

(19)针对“决策程序不规范。查阅党组会议记录发现,区市场监管局党组会议在讨论决定问题时,未体现“在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决议”程序。比如,2022年4月局党组会议在研究全区上半年食品安全培训费等费用支出24.7万元、宣传材料及其他费用支出6万元时,未逐一表态、未落实末位表态程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1月21日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对民主集中制的思想认识。二是11月21日召开党组会议,党组书记李修忠表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落实逐一表态、末位表态程序(长期坚持整改)。

12.关于“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20)针对“部分支出未执行政府采购手续。比如,2021年5月5日凭证显示,购买电动伸缩门31450元,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也未在网上商城采购。2021年9月19日凭证支付卫生城复审公示牌费2.2万元,制作单位为浙江省苍南县伟圣纸塑制品厂,无政府采购手续。”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因所购物品不在政府采购目录,所以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二是下一步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当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进行采购。

(21)针对“办公用房维修手续不全。2023年6月份凭证显示对齐村所(19826.08元)、永安所(29880.77元)等办公用房进行维修,均未有区机关事务中心审批手续,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因办公用房维修所购物品不在政府采购目录,所以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经向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咨询,答复是:零星工程无需审批;二是下一步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当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标准及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要求进行采购。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拥护“两个确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实际行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二是压实两个责任,构建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 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和作风能力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监管服务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定,强化制度执行力,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效的良好局面。

三是坚持统筹兼顾,巩固整改成效。把认真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市场监管工作结合起来,与服务“工业强区、产业兴区、城建立区”战略结合起来,以问题整改为动力,提振精气神,纠正错误偏差;通过问题整改,持续改进工作作风,主动担当作为,不断提高新时代市场监管工作履职尽责水平,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323089126;邮政信箱:枣庄市市中区建华西路市场监管局101室;电子邮箱qgsj3089126@163.com。 


中共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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