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3704020008/2024-01213
- 主题分类:执法结果
-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3月15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03月15日
- 标 题: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4年3月15日)
- 效力状态:有效
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4年3月15日)
序号 |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 | 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 |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 主要事实 | 行政执法依据 | 行政执法决定 | 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 | 作出决定的日期 | 备注 |
1 | 枣市中市监综执处罚【2024】37 号 | 枣庄市长鸿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对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及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作出的行政处罚 | 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及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
罚款人民币30000元上缴国库。 | 枣庄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3.11 | |
2 | 枣市中市监综执处罚【2024】34 号 | 市中区赵瑞峰蔬菜批发中心 | 对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限量的大葱的违法行为作出的行政处罚 | 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限量的大葱 | 《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 | 1、罚款3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10元,上述罚没款共计3010元上缴国库。 | 枣庄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3.12 | |
3 | 枣市中市监综执处罚【2024】35 号 | 市中区老李水产品店 | 对用加装作弊装置或者功能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作出的行政处罚 | 用加装作弊装置或者功能计量器具 | 《山东省计量条例》 | 1、没收加装作弊装置的TCS-150电子台秤; 2、罚款1300元,上缴国库。 |
枣庄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3.12 | |
4 | 枣市中市监综执处罚【2024】36号 | 市中区抖香熟食加工部 | 对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的行政处罚 | 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 《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 | 1、没收违法所得2166元;2、罚款5500元,以上罚没 款共计人民币7666元,上缴国库。 |
枣庄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3.12 | |
5 | 枣市中市监综执处罚【2024】38 号 | 市中区乐聪生鲜超市 | 对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的行政处罚 | 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 1.没收违法所得:40元,2.罚款:51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5140元,上缴国库。 | 枣庄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3.13 | |
6 | 枣市中市监综执处罚【2024】39 号 | 市中区新强百货超市 | 对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违法行为作出的行政处罚 | 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 罚款2500元,上缴国库。 | 枣庄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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