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3704020008/2024-00946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3月13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03月13日
- 标 题: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抵制茶叶过度包装倡议书
- 效力状态:有效
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抵制茶叶过度包装倡议书
为严厉打击茶叶过度包装,推动绿色节俭消费理念深入人心,现向广大茶叶经营者和消费者发出如下倡议:
经营者
一、严格遵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广告法》等法律和国家标准的规定,严格执行GB23350—2009/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规定,依法依标诚信经营、生产茶叶产品,推动茶叶消费回归产品本身。
二、认真学习并严格按照《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对茶叶及相关制品的有关要求,充分认识限制茶叶过度包装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及时开展自查自检工作,主动整改问题,尽早贯标、用标,确保标准实施时达标。
三、在茶叶包装方面,根据不同茶叶品类、品牌、品种、品质的要求,做到包装材料适当、结构优化、用料适度、无害加工、绿色生产。经营者严格执行限制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有关要求,经营者要履行不采购、不销售过度包装茶叶,认真贯彻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
消费者
理性选购茶叶,消费者应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尽量购买和选用资源节约型产品,做反对茶叶过度包装的“先行者”“践行者”“宣传者”和“监督者”,拒绝为过度包装买单。消费者在购买茶叶时要注意保留发票、收据、支付记录等消费凭证,如发现商家在销售茶叶产品中存在过度包装、价格欺诈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枣庄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枣庄市市中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