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3704020008/2024-00207
- 主题分类:执法结果
-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9月05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9月05日
- 标 题: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3年8月30日-9月5日)
- 效力状态:有效
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3年8月30日-9月5日)
序号 |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 | 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 |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 主要事实 | 行政执法依据 | 行政执法决定 | 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 | 作出决定的日期 | 备注 |
1 | 枣市中市监综执处罚【2023】124 号 | 枣庄市白雪冷食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小布丁(雪糕)案 | 对生产经营虚假标注食品标签的违法行为作出的行政处罚 | 生产经营虚假标注食品标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从轻 | 1、罚款10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2元;上述罚没款共计10002元上缴国库。 | 枣庄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8.30 | |
2 | 枣市中市监综执处罚【2023】125 号 | 市中区巩红伟蔬菜批发部 | 对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的行政处罚 | 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 《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从轻 | 1、没收违法所得:5元;2、罚款:1200元,罚没款合计:1205元,上缴国库。 | 枣庄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8.31 | |
3 | 枣市中市监综执处罚【2023】126 号 | 市中区杨超青菜店 | 对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的行政处罚 | 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 《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从轻 | 1、没收违法所得:8.5元;2、罚款:1200元,罚没款合计:1208.5元,上缴国库。 | 枣庄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8.30 | |
4 | 枣市中市监综执处罚【2023】127 号 | 滕州市美佳物业有限公司市中区分公司 | 对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电梯的违法行为作出的行政处罚 | 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电梯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从轻 | 1、罚款叁万壹仟元(¥31000)整,上缴国库。 | 枣庄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8.30 | |
5 | 枣市中市监综执处罚【2023】128 号 | 山东珞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对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的行政处罚 |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从重 | 1.没收违法所得:936元;2.罚款人民币:1000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100936元,上缴国库;3.吊销许可证。 | 枣庄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9.4 | |
6 | 枣市中市监综执处罚【2023】129 号 | 枣庄宏德堂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对使用劣药的违法行为作出的行政处罚 | 使用劣药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减轻 | 1、没收涉案劣药“鹿角胶”,产品批号:18060206,生产日期:2018.06.16,有效期至2023.05,受委托方河北东汝阿胶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数量1盒;2、罚款人民币11000.00元,3、没收违法所得750元;上述罚没合计11750元,上缴国库。 | 枣庄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9.1 | |
7 | 枣市中市监综执处罚【2023】130 号 | 山东国欣颐养集团枣庄医院使用劣药案 | 对使用劣药的违法行为作出的行政处罚 | 使用劣药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减轻 | 1、没收涉案药品:①名称: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批号62103251,效期至2023.2,数量1支;②名称:盐酸罗哌卡因注射液,生产商: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批号13B03021,生产日期2021.03.07;效期至2023.02,数量5支;③名称:氨甲笨酸注射液,生产商:扬州中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批号320120501,生产日期2021.05,效期至2022/11,数量5支;④名称:氨甲笨酸注射液,批号320120401,效期至2022/11,数量1支;⑤名称:碘酊,生厂商:广东恒建制药有限公司,批号210104,生产日期2021/01/04,效期至2023/01/03,数量1瓶(已打开);2、罚款人民币11000.00元,上缴国库。 | 枣庄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9.1 | |
8 | 枣市中市监综执处罚【2023】131 号 | 市中区澳龙水产品批发经营部 | 对经营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鲤鱼的违法行为作出的行政处罚 | 经营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鲤鱼 | 《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 中限幅度 | 罚款2300 | 枣庄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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