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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3704023704020008/2023-00017
  • 主题分类:典型案例
  •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时间:2022年04月18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2年04月18日
  • 标  题:【典型案例】市中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标签虚假的食品案
  • 效力状态:有效

【典型案例】市中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标签虚假的食品案

2022年2月17日,我局接到举报人电话投诉举报称,位于枣庄市市中区西王庄镇有人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食品。执法人员于当日到该处检查,经查:1、当事人具有《营业执照》,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标签虚假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没款3.5万元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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