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2026-01687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枣庄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时间:2026年09月14日
- 文 号:枣庄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时间:2026年09月14日
- 标 题:《履行社会保险先行支付追偿决定催告书》送达公告
- 效力状态: 有效
《履行社会保险先行支付追偿决定催告书》送达公告
山东永裕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本单位2025年11月26日对你公司公告送达(《社会保险先行支付追偿决定书》市中人社工追字〔2025〕03号)。你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对该《社会保险先行支付追偿决定书》确定的下列义务尚未履行:在规定时间内将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91871.08元)存入本单位工伤账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单位现催告你公司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按照上述《社会保险先行支付追偿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
因采取其他措施无法送达,现我单位依法公告送达,你公司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我单位领取《履行社会保险先行支付追偿决定催告书》(编号:市中人社催字〔2026〕2号),逾期即视为送达。
本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如你公司仍未履行,本单位将向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联系人: 王瑞 联系电话: 8079221
联系地址:市中区枣曹路与谷山路交汇处安顺社区(市中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枣庄市市中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6 年 09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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