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2026-01275
- 主题分类:经办流程
- 发布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时间:2026年07月27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6年07月27日
- 标 题:一次性创业补贴办理指南
- 效力状态: 有效
一次性创业补贴办理指南
一、补贴对象
对在枣庄市(市中区辖区)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在注册营业执照之前认定有效)、返乡入乡农民工,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备注:有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变更记录的不予补贴,每名创业人员只能领取一次)。
二、补贴条件
(一)创办小微企业的须在所创办企业(申领营业执照之后6个月内)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职工养老、职工医疗、失业)满1年,提供一年的财务报表或纳税申报表,给予标准为1.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创办个体工商户的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主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以工商营业执照注册登记之日起算缴纳6个月),提供近6个月的经营收入流水,给予标准为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办理渠道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申请时仍在正常运营)向市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线上办理。注册“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电脑端、手机端)用户并登录,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按照系统提示填报信息并提交申请;或通过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办理。对于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条件的,线上反馈申请人需要补全修改的全部材料或不符合原因;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及时受理。
(二)线下办理。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市中区枣曹路8号安顺社区1号楼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二楼5号窗口办理。
咨询电话:0632-8076985
个人创业“一件事”已在枣庄政务服务网上线运行,具体登录路径有3种:
(1)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个人一件事专区→工作→个人创业“一件事”→立即办理→选择枣庄市办理。
(2)登录枣庄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就业→个人创业“一件事”办理。
(3)爱山东APP(枣庄市)→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个人创业“一件事”模块办理。


鲁公网安备:3704020200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