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3704020008/2023-00605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时间:2023年12月12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12月12日
- 标 题: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提示
- 效力状态:有效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提示
市中区灵活就业人员:
鉴于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期限已临近,为避免您耽误缴纳2023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现将2023年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相关事宜温馨提示如下:
一、缴费方式
(一)线上缴费方式: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支付宝等渠道进行缴费。
(二)线下缴费方式:持本人身份证到税务实体大厅窗口进行人工缴费。
(三)缴费凭证打印:有需要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缴费成功3个工作日后通过税务线上缴费的“缴费凭证开具”模块自行打印凭证,也可以到税务机关自助办税设备或窗口进行打印。
特别提示:2023年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为避免各类不可控因素,建议12月26日前缴纳)。因受疫情影响,2022年未及时缴纳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允许在2023年底前补缴2022年养老保险。2024年1月1日之后,2022年度及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将都不能再补缴!
二、办理流程
(一)缴纳全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继续选择上一年度缴费档次,直接通过税务缴费渠道进行缴费,无需来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核定。
(二)特殊缴费业务(新参保、临近退休缴费、缴纳个别月份等)的灵活就业人员需到社保经办机构先行核定,再通过税务缴费渠道进行缴费。
三、其他事宜
(一)灵活就业人员在缴费前须对缴费档次、金额进行核对,无异议后确认缴费。
(二)新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并按当地公布的缴费标准和档次,自选一档缴费。
(三)完成缴费后,缴费信息通过社税数据共享平台自动回传到社保部门,缴费人无需再到社保部门办理划账手续。可在缴费成功3个工作日后通过“爱山东APP”等“线上”渠道或社保实体大厅查询缴费记录和开具缴费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