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3704020008/2022-00246
- 主题分类:经办流程
- 发布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时间:2022年12月02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2年12月02日
- 标 题:企业职工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指南
- 效力状态:有效
企业职工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指南
一、事项名称
企业职工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
二、受理单位
市中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三、办理依据
1.《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规〔2017〕15号);
2.《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社厅发〔2018〕36号文件做好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展翅行动”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210号);
3.《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85号);
4.《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枣人社字〔2019〕38号)。
四、申请主体
企业在职职工
五、受理条件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企业职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所在企业无欠缴社会保险记录),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向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六、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七、办事流程
企业在职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失业保险费必须按时足额缴纳,不能欠费),并在证书批准日期12月内,通过山东省人社厅网站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中的“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模块进行网上申请或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申请,审核通过并经公示后补贴发放至申请人社保卡中。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及时办结。
十、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632-8076988
监督电话:0632-8076981
十一、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枣庄市市中区枣曹路8号安顺社区1号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二楼大厅6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