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2022-00156
- 主题分类:灵活就业
- 发布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时间:2022年07月28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2年07月28日
- 标 题:2022年市中区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公告
- 效力状态:有效
2022年市中区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公告
一、享受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的平台和人员范围
(一)平台范围。枣庄市中区行政区域内,已进行工商注册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电子商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外卖、快递等新业态平台或总部在外地,长期在枣庄市中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相关行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
(二)人员范围。依托电子商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外卖、快递等新业态平台灵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且由符合上述条件的新业态平台为其购买或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含意外伤害保险的商业综合保险(以下简称意外伤害保险)的法定劳动年龄内从业人员(不包括管理人员)。
二、保险项目
(一)在保险期内,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伤残以及因意外伤害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住院补贴等,保险公司依据保险理赔条款约定负责赔付。
(二)在保险期内,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在从事服务过程中,因服务人员过失行为导致雇主以及第三者(包括雇主家庭成员和以外人员)遭受的人身损害或直接财产损失等,保险公司将依据保险理赔条款约定负责赔付。
三、补贴标准
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对依托电子商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外卖、快递等新业态平台灵活就业且办理就业登记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按照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费数额50%的标准给予补贴,每人每年不高于100 元。
四、补贴申请和拨付
(一)申报。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按年度申报拨付一次。符合补贴申报条件的新业态平台按当期参加意外伤害保险的人数填写《枣庄市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申请表》,向机构注册地的市中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个人由所在新业态平台代为申请,对于在不同平台就业的同一灵活就业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次),并提交以下材料:
1.《枣庄市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花名册》;
2.伤害保险机构出具的保险费收费发票和被保险人名单印件;
3.新业态平台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开户银行账号(首次申请时提供);
4.从业人员工资流水证明;
从业人员就业登记信息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查。
(二)审核。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接到申报材料后,应在 5 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查询和核对。
(三)拨付。对申报材料核对无误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新业态平台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联系电话:0632-8076987
市中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