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2021-00194
- 主题分类:灵活就业
- 发布机构:市中区人社局
- 成文时间:2021年08月10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1年08月10日
- 标 题:市中区2021年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公告
- 效力状态:有效
市中区2021年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公告
一、补贴对象
经市中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镇(街)基层就业服务平台认定的符合《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及我市就业援助办法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
二、补贴范围
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形式就业(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并已办理灵活就业登记(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记录时间为准)且以个人身份在当地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向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镇(街)基层就业服务平台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具体标准如下:养老保险补贴250元/月,医疗保险补贴50元/月。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60个月)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他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且期满后不得重复申请享受。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如未在当年提交补贴申请,视同自动放弃社会保险补贴资格,原则上不予补发。
四、申请补贴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2、高校毕业证书;3、《枣庄市市中区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4、本人社保卡卡号或在镇(街)基层就业服务平台指定银行开设的账号。
五、补贴申请时间
符合补贴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镇(街)基层就业服务平台提出申请,或者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线上申请。材料齐全、手续完备随时受理。首次享受补贴的开始时间以首次申请补贴成功的时间为准。
六、需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核验信息
1、《就业创业证》;2、社会保险缴费;3、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限。
七、已经申领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停止社会保险补贴:
1、已领取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或投资企业;2、被用人单位录用;3、终止就业;4、未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5、未按规定进行灵活就业登记;6、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已满。
枣庄市市中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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