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2021-00119
- 主题分类:经办流程
- 发布机构:人社局
- 成文时间:2022年07月11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2年07月11日
- 标 题:市中区失业登记服务指南
- 效力状态:有效
市中区失业登记服务指南
1.对象范围
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我省城乡劳动者。
2.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享受“12333”式服务,即:1年内至少开展2次政策对接、提供3次职业指导、推荐3次岗位信息、提供3次免费技能培训信息。(政策法规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基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
3.申请条件
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我省城乡劳动者,均可办理失业登记。其中,“劳动年龄内”是指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内;“有就业要求”依据个人申请;“处于无业状态”依据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记录。
4.申请材料
①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港澳台人员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②《失业登记表》
5.办理流程
登记申请——登记受理——信息审核——结果反馈——主动服务——动态管理。
6.办理时限
线上办理,3个工作日;现场办理,即时办结。
7.办理地点(方式)
线上渠道:①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开设的失业登记全国统一服务入口;②山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山东政务服务网开设的失业登记服务入口;③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开设的失业登记服务入口及各市对外办理失业登记服务的网站、手机客户端、微信等应用平台。
线下渠道:①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服务场所;
②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窗口)。
8.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网上查询;现场告知。
9. 咨询电话
0632-8076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