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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370402/2020-00461
  • 主题分类:灵活就业
  • 发布机构:市中区人社局
  • 成文时间:2020年07月20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0年07月20日
  • 标  题:市中区2020年灵活就业人员申请 社会保险补贴公告
  • 效力状态:有效

市中区2020年灵活就业人员申请 社会保险补贴公告

市中区2020年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公告


一、补贴对象

经市中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符合《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及我市就业援助办法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

二、补贴范围

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形式就业(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并已办理灵活就业登记(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记录时间为准)且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向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补贴标准为养老保险补贴:250元/月;医疗保险补贴:50元/月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60个月)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他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且期满后不得重复申请享受。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对就业困难人员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延长1年。

如未在当年提交补贴申请,视同自动放弃社会保险补贴资格,原则上不予补发。 

四、申请补贴材料

(一)需提供材料:1、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2、高校毕业证书复印件;3、《枣庄市市中区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4、本人在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指定银行开设的账号。

(二)需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核验:1、《就业创业证》;2、社会保险缴费;3、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限。

五、补贴申请时间

符合补贴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每季度第二个月的1-20日向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提出申请,首次享受补贴的开始时间以首次申请补贴成功的时间为准。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0日,逾期不再办理。

已经申领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停止社保补贴:

1、已领取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或投资企业;2、被用人单位录用;3、终止就业;4、未缴纳社保费;5、未按规定进行灵活就业登记;6、享受社保补贴期限已满。

    

    附件:市中区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docx


     枣庄市市中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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