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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370402/2018-01484
  • 主题分类:区级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18年07月01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18年07月01日
  • 标  题:2018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区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9235号提案的答复(进一步健全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18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区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9235号提案的答复(进一步健全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的建议)

您提出的《进一步健全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协商、一调、一裁、两审制是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工作是新时代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及推进建立中国特色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制度的重要措施,并列为劳动人事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处理工作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区人社局一直高度重视劳动仲裁工作,为尽量减少劳动争议案件的发生,一是积极做好群众咨询接待工作,对职工群众前来咨询的有关情况或问题,结合实际进行解释和宣传。二是认真做好劳动争议案件的预防工作,保持协调和相对稳定的劳动关系,认真做好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处理工作,2017年共接待群众咨询1800余人次,有效地化解了劳资双方的矛盾纠纷。三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处理案件,2017年,劳动仲裁科共收到劳动争议仲裁案件450起,案件结案率达到96%。四是积极主持当事人双方的调解。本着“重调解、慎裁决”的原则,始终坚持调解优先,有针对性的进行调解,千方百计做到案结事了,大力通过协商、和解、案外调解处理争议纠纷案件,全区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的局面。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今后,我们将根据您提出的建议,加大与基层调解组织、人民法院的信息交流、案件研讨等方面工作的力度,加快成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努力打造多角度、立体化、无缝隙的裁审衔接工作机制,为我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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