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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3704023704020008/2024-02771
  • 主题分类:执行依据
  •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8月09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4年08月09日
  • 标  题:枣庄市2024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明白纸
  • 效力状态:有效

枣庄市2024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明白纸

2024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依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鲁农计财字〔2024〕3号)进行安排

、工作流程

(一)种粮主体自报告。镇(街)要结合当地实际,指导各类种粮主体自报告小麦种植面积。各类种粮主体对自报告面积负责,规定时限内由于个人原因导致漏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种麦主体虚报面积的,经核实后要扣除虚报面积,情节严重的取消当年补贴资格。

(二)村初核。村委会负责对种粮主体申报的小麦种植面积进行核实,包括:申报人、地块位置、实际种植面积等。核实无误后,由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上报镇(街)政府。

(三)镇(街)审核。镇(街)政府组织对各村上报核定面积时的小麦种植面积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抽查。审核无误后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汇总。镇(街)政府对补贴对象、种植面积、补贴金额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四)乡村两级公示。严格落实“两级公示”制度,公示责任主体为镇(街)政府。由镇(街)政府到各村公示分户小麦种植面积、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5天;在镇(街)驻地公示各村小麦种植面积、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无误后,负责将农户补贴信息录入到齐鲁惠民“一本通”系统。

(五)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复核。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镇(街)提报的补贴信息进行复核,复核内容主要包括:资料是否齐全、流程是否完备、档案是否规范等。复核无误后,及时向县级财政部门提供补贴对象的个人信息、种植面积等材料。

(六)县级财政部门发放补贴。县级财政部门根据农业农村部门的复核结果,按照每亩不低于120元的标准,于收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库款后,及时将补贴资金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发放到农户,6月底前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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