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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3704023704020008/2024-02764
  • 主题分类:项目安排
  • 发布机构:市中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9月19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4年09月19日
  • 标  题:2025年度衔接资金项目入库指南
  • 效力状态:有效

2025年度衔接资金项目入库指南

为规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建设,做好2025年度我区衔接资金项目储备,加强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指南。

一、相关文件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山东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鲁乡振字〔20227号)、《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乡村振兴局等5部门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鲁财农〔202211 号)、《山东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鲁乡振发〔20212 号)和枣庄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枣乡镇字〔202220号)、《关于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山东省财政厅等4部门关于修订调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相关指标的通知》(鲁财农202430号等。

二、基本原则

()坚持精准帮扶。衔接资金项目建设要符合规划、土地等相关行业规定, 突出重点群体,优先支持脱贫享受政策户、监测帮扶对象增收,可向脱贫享受政策户、帮扶对象较多的村倾斜;突出重点内容,支持产业发展、提档升级、提质增效;聚焦短板弱项,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等短板。

()坚持集中使用。在优先保障巩固脱贫成果需求基础上,调整优化衔接资金使用方式,推进“双十百千工程”建设,加大对各级衔接推进区建设的倾斜支持力度;鼓励支持衔接推进区外镇街本着集中连片、综合治理、整体推进的原则,强化区域性扶持、系统性推进,适当确定重点帮扶区域。

()坚持补齐短板。除衔接推进区建设资金外,用于乡村建设的资金要优先安排到脱贫村以及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数量较多的村,补齐必要的短板弱项。严格按照各级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使用管理资金,不得用于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无关的支出。

三、帮扶重点

(一)重点区域。聚焦“双十百千工程”,加快衔接推进区建设,衔接推进区项目要紧紧围绕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人才培养、就业带动、巩固成果六大内容,对标农业农村基本现代化,突出产业发展,选择符合产业振兴规划、产业链条具有延伸潜力、市场前景较好的 1-2 个特色优势农业产业,统筹谋划推进,集中连片打造,促进衔接推进区乡村全面振兴。其他镇街要树立“片区”示范发展理念,参照衔接推进区建设,紧紧围绕“五大振兴”,立足现有发展基础和特色,分发挥财政衔接资金主导作用,整合行业社会资金,围绕集中连片、可持续发展、循序渐进打造的原则筛选项目。片区打造可与农业产业强镇、农业田园综合体、特色小镇等有机结合,统筹推进、联合打造。

(二)产业发展。立足实际,稳步推进产业发展,鼓励采取奖补、以工代赈等方式,支持乡村特色产业、主导产业提档升级,重点补上技术、设施、营销、服务等短板,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不断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在产业发展过程中,注重对脱贫人口、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的帮扶和带动,建立健全联农带农富农机制。中央财政衔接资金重点用于乡村产业发展及产业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

(三)短板弱项。因地制宜补齐脱贫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衔接推进区内村庄应坚持系统性谋划设计,一体化推进实施,着力加强村庄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衔接推进区外,优先支持脱贫村、巩固脱贫成果任务较重的村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等短板,要避免与其他渠道的资金重复安排。

(四)十项帮扶行动。紧紧围绕《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十项帮扶行动方案(20232025年)》,统筹支持促进增收的其他相关领域,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脱贫人口开展公益岗位、雨露计划、金融信贷贴息、孝善养老、亲情护理、交通补助、帮扶专岗等帮扶,重点鼓励实施庭院经济和以工代赈方式项目,帮助就业创业增收。

(五)负面清单。要严格按照各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用途安排使用资金,不得将资金用于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无关的支出,拒绝用于负面清单事项,包括:“门墙亭廊栏”景观项目、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购置支出、修建楼堂馆所、发放各种工资奖金津贴和福利性补助、防止返贫监测预警工作经费;偿还债务本息(不含对纳入十三五规划的易地搬迁贷款给予贴息和对调整规范易地搬迁融资方式后发行的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按规定予以补助)和垫资等。

低保、医保、养老保险、临时救助等有稳定、固定资金渠道的综合保障措施,教育、卫生、养老服务、文化等有相应资金渠道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按原资金渠道予以支持保障。

四、入库程序

(一)村级项目

1、村申报。组织召开村两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征求意见研究确定申报项目,编制入库项目申请书,在村内公示后上报至镇(街道)。

2、镇审核。镇(街道)要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以及项目实施方案、建设内容、资金概算、收益对象、绩效目标联农带农机制等进行全面审核,审核通过镇级公示后报区乡村振兴局。

3、区审定。区乡村振兴局会同相关部门对报送项目的必要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论证,论证通过的项目由区乡村振兴局报区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审定后,经公示无异议,纳入项目库并予公告。

(二)镇级项目

镇级项目,由镇(街)提出项目建议,编制入库项目申请书,经镇(街)政府会议审核,征求相关村意见,并在相关村进行公示后,报送区乡村振兴局。具体程序:申报入库镇级项目经镇级政府会议审核、申报入库镇级项目经项目覆盖村会议研究同意并在村内公示、报区级报告、区级论证评审意见、区级审定意见、区级公示、区级公告。

五、工作要求

1、强化资金精准高效。入库项目要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结合产业发展布局,依托镇村优势产业发展,围绕主导产业的扩容提升、短板补齐、链条延长、联农带农机制策划项目,因地制宜、统筹布局,提升项目规模化、集约化水平,要注重集中资金建设,避免资金分配使用“碎片化”;基础设施建设要围绕补短板,衔接资金自身定位为补齐必要的人居环境和小型公益事业建设短板,要突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和迫切性民生建设需求,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要服务当地产业发展、服务群众,切忌脱离农村当前生活生产需求,不能盲目投入。

2、强化项目入库质量。筹备项目必须广泛征求相关村意见,主动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研究确定项目类型、建设规模等,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充分发挥群众主体地位,激发群众主动支持项目建设的内生动力;镇级要成立由农业、规划、财政、经管、自然资源等相关站所组成的工作专班,对提报项目基本情况开展调查,准确掌握土地手续、集体资源等一手资料,确保项目要符合当地实际,具备实施条件,能够持续稳定产生经济效益,符合土地、环保等方面的要求,确保项目“优中选优”,项目所占土地性质不明确的、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一律不纳入项目库;对带动能力强、利益联结机制紧密、与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相关、资金使用效益高的项目要予以优先安排。

3、强化项目储备管理。衔接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选择,入库项目实施动态管理,有进有出,原则上3年未执行的项目自动出库,2025年项目入库工作,各镇街要于今年10月底前完成项目库镇级审核,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各镇、光明路街道要按照当年度到镇(街)衔接资金规模的1.5-2倍,确定下年度入库项目衔接资金投入总规模,入库产业项目投资规模占投资总规模的60%以上。筛选确定入库项目,做到提前谋划、规模适度、有进有出、动态管理,实施当年度项目后,项目库留存入库项目衔接资金总规模不低于当年度到县衔接资金规模的0.5倍;要切实维护项目库管理的严肃性,凡按程序申报、经评审入库的帮扶项目,不得随意调整。

枣庄市市中区农业农村

2024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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