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3704020008/2024-01087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3月28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03月28日
- 标 题:中共市中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十届区委第五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效力状态:有效
中共市中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十届区委第五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8月13日至2023年10月2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11月14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通报。
区委巡察组共反馈问题27个,党组将巡察组反馈问题梳理分解整改任务27个,已整改完成27个。
(一)“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推动农业农村工作高质量发展力度不足”方面
1.关于“政治站位不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浮在面上。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政治首位意识不强,理论学习学而不实,领会农业农村领域新要求、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步伐滞后,对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理解的不深不透。”问题
(1)针对“理论学习聚焦主责主业不到位。区农业农村局党组2021、2022、2023年均未对中央一号文件进行学习。2021、2022年局党组未学习中央农村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未能把党中央提出的战略部署转化为本单位的工作任务,缺少主动谋划和推动富有本地特色的农业发展道路。”问题
整改情况:于2023年12月19日召开党组会议,对2021、2022、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等内容,进行集中补课,深刻领会会议精神,并安排工作落实。根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市、区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谋划2024年工作要点,促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2)针对“理论学习成果不扎实。自2021年以来,区农业农村局理论中心组学习共34次,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仅学习了3次,学习本领域重要讲话和文件精神不全面。从谈话中了解到,部分党员干部对‘三农’工作、乡村振兴、一岗双责等基本概念和常识答不出,理论学习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充实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2023年8月份以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习9次,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本领域重要讲话和文件精神学习3次。结合主题教育组织开展支部学习,在必学内容的基础上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等内容的学习,提升党员干部政治能力水平和专业素养。
(3)针对“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不严格。2023年之前局党组会未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之后在制度执行上仍不规范,没有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8月份以来召开局党组会11次,“第一议题”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重要讲话精神,并对涉及“三农”工作的重点内容结合我区实际对贯彻落实工作做出具体安排,运用到具体实践中,推动全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2.关于“乡村振兴牵头抓总作用发挥不充分。牵头乡村振兴工作抓而不紧,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对“五大振兴”情况了解不深,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充分,各专班“短板较短,长板不长”导致乡村振兴整体成效较差。”问题
(1)针对“乡村振兴五大专班协同作用发挥不足。牵头部门对乡村振兴工作谋划不细致,未发挥沟通交流的枢纽作用,“五大振兴”专班各自为队未能形成合力,以至于单项工作的推进不力,导致对整体指标产生较大影响。例如,虽然2022年度乡村振兴战略考核位次有所进步,但2020年度、2021年度市中区乡村振兴战略考核分别位于全市倒数第一、倒数第二名,其中2021年由农业农村局牵头的产业振兴失分较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全区乡村振兴工作推进会、全区乡村振兴规划汇报会、区委农委会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工作推进会议等,总结谋划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推动各区直部门整合各类资源向乡村振兴领域聚集。二是联合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牵头部门,围绕乡村振兴示范片区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开展督导调研,精准掌握工作推进情况,促进有关部门及时靠上做好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服务。三是围绕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国企帮包乡村振兴重点项目、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等工作台账开展调度,强化重点任务推进的统筹力度,做好对上对下协调沟通。
(2)针对“产业振兴未能发挥关键作用。区农业农村局对‘乡村振兴,关键是产业要振兴’的重要意义认识不清,未能结合本土优势做好“土特产”文章,产业振兴短板较为突出。例如,市中区传统农业产业底子薄、基础弱、示范基地少,2014年以来‘一村一品’示范镇村仅9个,区农业农村局对挖掘培育乡土品牌研究不透、办法不多。再如,截至2022年底,全区仅33家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体量小、产值低,2020年至2021年营业收入增幅连续两年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其中2020年度更是出现负增长,增幅为-6.73%,不能有效发挥龙头示范作用,产业带动能力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优势产业和农产品品牌培育力度。引导镇村发展特色产业,积极创建省级乡土名品村,省市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2023年新培育市级知名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1个,总数达到4个;新培育市级知名农产品企业产品品牌3个,总数达到10个;新增省级乡土名品村4个,总数达到17个。2024年积极推荐枣庄皱皮辣椒评选省级知名农产品区域品牌。下步继续加大省级乡土名品村的培育力度,争取2024年评选4个省级乡土名品村,同时积极参与国家级“一村一品”评选。二是加大产业项目资金争取扶持力度。积极对上争取省、市相关政策资金,助力茶叶、樱桃等特色产业发展。2023年成功申请高效设施农业提升行动资金400万元,用于孟庄茶园高效设施农业提升项目建设;成功申报省级农业产业强镇1个、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个;争取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资金45万元资金用于建设樱桃设施大棚,加上威枣协作示范区衔接资金,连片打造齐村镇樱桃产业。三是加大规上农产品企业培育力度。建立规上企业培育库,精准摸排动态掌握企业经营状况,对符合条件的纳统升规企业做到应纳尽纳。2023年新增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8家,累计达到41家,1-12月,全区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实现营业收入共计23.22亿元,同比增速为6.65%。同时加强对签约开工项目督导力度,高端乳制品产业园、年产1200吨各类肉制品生产、航空面包及高端豆奶等项目全面开工建设、瑞立康肝素、康纳生物、央厨万联中央厨房投产达效,通过项目建设带动产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新增市级龙头企业8家,总数达到75家,省市级龙头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达到9个。
(3)针对“助力其他乡村振兴专班‘掉链子’。区农业农村局助力其他乡村振兴专班工作不力,未能做到多方配合的局面。例如,‘人才振兴’中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的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未发挥实效,没有围绕当地乡村振兴特别是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农民培训实际需要制定计划,没有结合本地特色开展推进特色产业、乡村建设人才等系列培训。再如,‘生态振兴’中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缺乏长效机制,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仍有较大短板。部分村环境卫生清理不够彻底,乱搭乱建问题仍然存在,陷入到‘治理—反弹—再治理’的怪圈。孟庄镇雷涛生猪养殖场畜禽尿液未经处理,定期向养殖场东侧林地排放,加重土壤和水环境农业面源污染负荷。区农业农村局多次检查未发现问题,对畜禽污染防治监管走形式、走过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谋划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全覆盖开展培训需求调查,收回调查问卷240份。下发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摸底表,明确局机关各股室年度培训计划。通过对外调查和对内摸底相结合方式,全面理清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内容,为科学制定2024年度培训方案打好基础。二是成立了人居环境督导考核工作小组,采取“四不两直”督查暗访,将督查情况进行公开亮屏通报,排名结果作为对镇(街)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目前已督导考核10次,印发通报10期,发现并整改问题1647处。三是深入开展“双十百千工程”,在现有美丽乡村中确定了50个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升村,充分用活农村公益事业奖补资金,研究分配了324万元,专项作为整治提升资金。持续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督导14次,及时反馈问题和管理盲点,督促即时整改,确保美丽乡村长效管护机制发挥实效。四是加大畜禽粪污治理水平。开展全区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监督检查,对发现的粪污处理设施问题,发现一起整改一起。已对雷涛生猪养殖场进行彻底整改,确保粪污经处理后进行资源化利用。
3.关于“‘三资’监管有缺失。区农业农村局对‘三资’监管不到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不同程度存在问题,导致村务监督流于形式,小微权力缺少制约。例如,2019年全区进行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直到2023年4月才出台新的三资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致使农村集体“三资”工作在监督及问责时缺乏有效尺度依据。再如,2021年市中区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成立,2023年7月区农业农村局才出台印发《市中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政策出台滞后,工作推动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整治,对214个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进行全面审计,集中整治不规范合同3443份,收回违规占用资产22处,清理违规占用资源3928亩,整治财务不严格问题102个,收回挪用代管资金954万元。二是不断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体系,起草了《市中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印发实施。三是加快农村集体“三资”综合管理平台建设,联合区农业银行、区农商行在光明路街道、孟庄镇、西王庄镇试点推行“银农直联”,逐步实现村级财务支出线上监管全覆盖。
4.关于“服务重点项目建设不持续,任务目标有差距。对涉农资金工程项目重前期任务下达,轻后续监督管理,区农业农村局片面强调客观原因,无办法思路、无跟进措施,服务重大项目缺少主动性。据统计,2023年以来,区农业农村局牵头招商签约10个项目,暂未开工建设的3个、进度缓慢项目5个,与预期差距较大。区农业农村局对上述停建缓建、与建设预期差距较大的项目未作分析研究,未能积极靠上服务,相关人员掌握项目进展情况不全面,服务大项目建设有缺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签约项目跟踪督导。对2023年10个签约项目分类建立督导台账,定期组织人员督导项目建设进度,重点对未开工、开工进度慢的签约项目进行督导。积极协调镇街和区直相关部门做好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服务工作,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目前签约项目中已开工建设9个,其中央厨万联中央厨房预制菜项目已经投产达效。高端乳制品产业园、冷萃冻干咖啡及高端植物基饮品生产、年产600吨蔬菜及肉制品加工项目、特色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年加工1.5万吨肉类制品及农产品项目等正在加紧建设,预计2024年投产达效。同时梳理汇总2024年乡村振兴重点项目,继续落实科级领导干部帮包重点项目制度,定期到项目建设现场指导调度,协助企业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困难,及时了解项目建设进度,全力为企业做好各项服务。二是加强对涉农资金重点项目监督管理。持续落实乡村产业发展项目相关管理制度,前期根据审计整改要求已经制定出台《市中区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项目办法》,对项目的立项申报、实施建设、验收审核、建设成效等方面严格把关,对已建设项目持续跟踪,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5.关于“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区农业农村局未能将农业农村业务与普法相结合,对农业政策法规宣传不够,部分执法人员学法缺乏深度、广度,法治工作研究的不深不透,作出的处罚决定等法律文书专业水平不高。”问题
(1)针对“执法制度建设长期空白。区农业农村局未按上级文件要求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领导小组,未落实重大事项法制审核工作制度,直至巡察组进驻指出后,局机关才于8月25日出台相关法制审核文件,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活动长期未得到有效监督。”问题
整改情况:已于2023年8月25日出台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法制审核工作制度、重大案件集体决策,有效监督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活动。
(2)针对“未按要求配备政策法规股人员。法制审核人员配置不足,政策法规股目前有2名工作人员,均不具备法学专业背景,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规定要求。”问题
整改情况:调剂法学专业工作人员、法律顾问共2人担任法制审核员,严格按照《关于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工作方案》,开展执法决定前置法制审核相关工作,提高行政执法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针对“行政处罚案卷文书不规范。区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案卷普遍存在案件事实不清、程序不当、对涉案物资未进行货值认定、案卷处罚主体错误等多种问题,工作质量不高。例如,徐京涉嫌无证经营兽药案中,行政相对人与委托人混淆;部分案卷缺少《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审批表》,程序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执法案卷审核,对2020年以来行政处罚案卷逐卷开展自查自纠,按照一案一卷、统一封面、统一规格、装订整齐的要求共完善、规范、归档执法案卷50卷,着力提升了案卷规范化水平。二是全体执法队员共开展集中学习3次,对印制《执法人员工作手册》、《枣庄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农业农村部新修订《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农业执法基本文书格式、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培训,使执法人员全面掌握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知识能力不断提高。三是制定了《行政案件授权委托书》,补齐了《徐京涉嫌无证经营兽药案》案卷短板。
6.关于“助力粮油稳产保供不足。区农业农村局未能充分激发粮食生产产能,主要农作物种植方式单一,以分散种植为主,适度规模化种植程度低,造成‘耕、种、管、收’等各生产环节缺乏统一管理,农田产出不高、农民收益偏低。”问题
(1)针对“粮食亩产量提升成效不明显。未能结合实际分区治理,制定细化提高粮食亩产量方案,例如,2020、2021、2022年度粮食亩产量全市倒数第一;2021年度,市中区粮食产量为7.66万吨,总产增幅仅为0.30%,远低于当年的全市平均水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多措并举,助力粮食单产提升。印发了《2023年市中区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工作方案》,全力打造西王庄镇、税郭镇“吨粮”片区建设。制定了《市中区粮油规模主体单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依托12家新型经营主体推广6项关键技术,着力提升单产水平。通过实施小麦良种统一供种、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机农艺融合等措施,落实“藏粮于地 藏粮于技”战略,全力提升粮食单产水平。2023年粮食生产实现面积、总产、单产“三提高”,其中粮食单产比去年提高1.92%,比全市平均增幅高0.32个百分点。二是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加强田间调查力度,及时掌握病虫害及苗情动态,适时开展防治,加强管理。2023年发布病虫情报9期,发布植保情况29期,为全区种植户提供了准确的病虫信息和防治时间,有效的控制了各种病虫害的蔓延危害,为粮食增产提供保障。
(2)针对“大豆玉米复合种植示范带动作用不强。仅满足于完成上级安排部署的播种任务,技术服务和业务指导不到位,造成种植面积偏小,种植户水平参差不齐的局面,在除草、施肥等多个环节的田间管理还存在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国家惠农补贴政策,完成2600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45.33万元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位,惠及18家种植主体,保障种植户利益,充分调动种植户积极性。二是强化全程技术服务,从播种到收获,不同生育期开展相应技术指导。大豆玉米生育中后期在税郭镇举办粮食单产提升暨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现场观摩会,现场为种植大户发放技术明白纸,提高种植管理水平。在收获前组织技术人员开展田间测产,获取一手资料,为下一步复合种植推广及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3)针对“农业机械设施装备支撑能力不足。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不完善,全程机械化水平低,粮食加工、烘干等先进农业机械设施配备有差距,粮食烘干机械化能力达不到大于40%的评价标准,未能适应现代高效农业发展需求。”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农机装备支撑能力。2023年12月14日,市中区的晟民农机合作社、惠源农机合作社、三合农机合作社由枣庄市农业农村局认定为枣庄市第三批农业生产性社会化服务市级示范组织。12月25日,市中区牧遥农机社会化服务联合体由山东省农业农村厅认定为省级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推进农机化新机具新技术推广应用,合理选择作业模式和配套机具,加快复式、联合作业机械推广应用。2023年补贴资金610万,新增机具台数197台套,包括大中型拖拉机66台,联合收割机46台,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4台,农业用北斗终端导航6台。二是加大烘干机械建设力度,提高粮食烘干能力。坚持收储烘干产地烘干协调推进,科学布局区域性粮食烘干示范中心,提高粮食干燥处理机械化水平。2023年建成三处粮食烘干中心,分别为富源农机合作社、利丰农机合作社、齐村镇枣庄禾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日烘干能力达850吨。目前全区粮食烘干机械化能力达到40%以上,以适应现代高效农业发展需求。
(二)关于“纪律规矩意识不强,自身建设存在短板”方面
7.关于“主动担当作为不够,工作作风不扎实。区农业农村局群众满意度提升工作存在短板,解决问题敷衍应付,缺少干事创业、力争上游的精气神。”问题
(1)针对“为民服务宗旨观念不牢固。为民理念树得不牢,解决群众关切不够及时有力。例如,截至目前,满意市中专班累计反馈区农业农村局涉及农村人居环境问题9条,上报已整改完成5条,但经巡察组核查,仅整改完成3条,农业农村局满意度办公室形同虚设,仅将反馈的问题“二传手”给乡镇,无后续跟踪回访。再如,2023年4月21日,区农业农村局以人事调动无工作人员处理为由拒绝审核刘女士种植生产经营备案,承诺办事日期迟迟拖延未予兑现,时间长达3周左右,挫伤了群众信任度和满意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发挥专班职能,明确局机关科级干部王念伟为满意度专班办公室主任、刘莹莹为专班副主任职责,规范群众满意度办公室实体化运作。协调推进群众满意度各项工作。二是抓牢抓实问题整改,开展群众满意度反馈问题整改专项督导,直奔问题点位,确保各类点位问题整改到位。针对农村人居环境群众反映问题,举一反三,深化“全域化美丽乡村”督查暗访,2023年开展督查暗访10次,累计反馈并督促整改问题点位1656处(含专班反馈9条问题),扎实推动问题动态清零。三是聚焦人居环境改善提升,结合农村地区“三秋三夏”“中秋、春节”等时间节点,深入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开展清理柴草秸秆堆、生活垃圾堆、畜禽粪便堆、建筑垃圾堆等“四清理”行动,整治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泼乱倒等“八乱”现象,2023年累计出动劳工8700余人次,清理道路杂草、秸秆等垃圾5500余车、清理生活垃圾8万余吨,清除村内乱贴乱画5200余处,清理卫生死角、三堆五垛8000余处,完成景观绿化建设9500平方米,美化墙面1万余平方,实现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从突击整治向常态化开展转变,推动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改善提升。四是2023年认真办理“12345”热线案件161件、“两枣平台”案件7件,加快办理速度、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服务效率,重点解决群众诉求,助力优化全区农业领域营商环境。
(2)针对“帮扶合作社人员未发挥作用。区农业农村局派出26名同志帮扶辖区合作社、家庭农场,通过实地调研合作社运行情况发现,帮扶人员帮扶效果不佳,发挥作用不明显,对合作社发展情况未充分了解调研,没有帮助合作社解决技术瓶颈、配套设施跟不上等实际问题,局党组缺乏帮扶效果反馈调度。”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市中区农业农村局派驻帮扶人员考勤管理制度》,明确帮扶对象、帮扶重点和工作任务,建立台账化管理,规范考勤制度,实行派驻帮扶人员公示牌和考勤情况公示,加强人员管理,规范工作纪律,充分发挥帮扶人员专业技术特长,促进经营主体健康发展。
8.关于“罚没物资管理不当。区农业农村局对罚没物资管理不重视,管理章法少、监督弱,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处理罚没物资时存在不符合程序和要求的情况,廉洁风险防控不力。”问题
(1)针对“罚没物资管理杂乱无序。区农业农村局未建立罚没物资管理机制,无出入库登记记录,无物资明细台账,无独立、设备齐全的物资保管库,物品随意堆放,导致罚没物资底数不清且有遗失,存在廉洁风险及安全隐患。”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了罚没物资管理台账,调整了4节货架,对罚没物资进行了重新规放。二是2023年8月25日,经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集中研究,出台、完善了《市中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扣押、没收物品管理和处理制度》,制定了《市中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登记保存出(入)库登记表》,严格执行罚没物资出入库登记,切实做到物账一致。
(2)针对“罚没物资处理程序不规范。2020年以来,区农业农村局对罚没物资进行过一次无害化处理,处理物品为动物免疫疫苗、兽药等,农业农村局未按要求对这批物资进行处理审批,且销毁该批物资的枣庄良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无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处置程序不当。”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8月25日,经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集中研究,出台、完善了《市中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扣押、没收物品管理和处理制度》。二是制定了《市中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销毁物品记录单》,严格按照规定履行罚没物资处置程序,根据实际情况提出销毁意见,经局专题会议研究后,委托专业处理机构进行销毁,政策法规股对没收物品的处理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罚没物资做到公开、透明、依法处置,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三是已与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专业机构渤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对接,在今后销毁罚没物资时,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委托该公司进行。
9.关于“财务管理不严不紧。区农业农村局未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账务处理不合规,财务水平不高。”问题
(1)针对“项目资金管理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预算项目名称,完善入账手续。已将反馈问题进行整改,并将说明附到原凭证后面。二是规范入账项目名称,前后保持一致。已将枣财农整指〔2020〕47号文附原凭证后面。
(2)针对“账务管理不规范,入账票据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项目资金拨付手续,严把项目资金支付流程。2023年6月第12#凭证,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已经主要领导签批,财政支农资金提款申请表已经主要领导补签。二是规范未付资金手续审核,不以收据代替发票入账。2021年9月第62#凭证,均已收据入账,已联系相关公司全额补开发票,并将发票附到原凭证后面。
(三)关于“强化党的领导有差距,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方面
10.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区农业农村局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到位,没有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对抓好党的纪律建设重视程度不够。”问题
(1)针对“机关管理制度不完善。局党组对机关及下属中心员工疏于管理,工作制度流于表面,考勤、请销假制度未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且执行不力,相关结果没有运用。”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市中区农业农村局派驻帮扶人员考勤管理制度》、《市中区农业农村局预算外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制度》、《基层畜牧兽医协管员考勤请销假与绩效管理制度》、《基层动物防疫协管员绩效考核办法》等4项规章制度,明确工作重点和工作任务,建立台账化管理,规范考勤制度,实行考勤情况公示,加强人员管理,规范工作纪律,充分发挥帮扶人员和基层畜牧兽医协管员专业技术特长,促进经营主体健康发展。同时,严格执行机关考勤、请销假制度,实行考勤月度公示和“市中先锋”季度考核评分,加强机关及所属单位人员管理。
(2)针对“对外派人员无考勤办法。区农业农村局对下派到各合作社、乡镇畜牧站等人员管理松散。”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市中区农业农村局派驻帮扶人员考勤管理制度》,在帮扶单位张贴派驻帮扶人员公示牌,明确帮扶对象、帮扶重点和工作任务。规范考勤制度,规定派驻帮扶人员每月到帮扶单位开展工作不少于20天,考勤采取工作日志和日常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派驻帮扶人员需按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由局办公室、党建室不定期对派驻帮扶人员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对于抽查不在岗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人员作旷班处理。二是制定《基层畜牧兽医协管员考勤请销假与绩效管理制度》《基层动物防疫协管员绩效考核办法》等管理制度,每月由镇街畜牧站提供对协管员的考勤情况,对协管员的在岗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掌握协管员的工作范围及工作动态,以利于更好的服务于畜牧兽医工作。
(3)针对“警示教育不足,抓早抓小不够。对出现的违法违纪现象重视不够,没有针对存在的典型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对八小时以外缺乏有效监督,少数党员干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局党组对已处理的违规违纪问题警示不够,未能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效果。”问题
整改情况:12月13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会议,回顾总结今年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对下步工作作出安排部署。邀请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组长李欣同志讲授廉政专题党课。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持之以恒力戒“四风”,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
11.关于“局党组管理责任有缺位,组织落实有差距。”问题
(1)针对“推进机构改革融合力度不够。机构改革后区农业农村局未按“三定”方案规定对内设机构及下属事业单位进行有效整合,人岗混用,下属中心股室形同虚设,人员和业务分块运行,不利于厘清职责定位,影响内部协作效率。”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按照区委编委《关于深化拓展“优职能优流程优服务”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切实调整理顺部门职能,加强机关及所属单位有效融合。实施“强责任、定目标、明措施、亮结果”工作实绩公示,组织工作人员填写实绩公示表,明确工作职责、年度目标、工作措施到股室、到个人,进行实绩公示50人次,切实提高工作实效。调整工作人员17人次,发挥工作人员特长,与岗位充分匹配,提高内部协作效率。
(2)针对“党组未充分发挥对下属事业单位的管理责任。区农业农村局未能按照《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办法》的要求履行保密审查责任,未出具可以向社会公示的审查意见,也未能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对部分内容及时变更。例如,区农业农村局下属4个事业单位在2021、2022年度对外公示的内容均存在不实的情况。”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所属事业单位管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要求,根据区委编办《关于做好2023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于2024年2月28日,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召开会议,从党的建设、职责履行、创新创优的完成情况,结合资产负债和收入费用,对2023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进行审查,并于3月22日前,在山东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网对5个事业单位进行了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并符合保密要求。规范填报程序,每年年初由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填报事业单位年度报告,经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报党组会审议后,进行公示,畅通社会公示反馈渠道,确保公示内容真实有效。
12.关于“党建基础薄弱,党务工作不规范。局党组党建主责主业意识不强,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抓基层党建工作用力不足。”问题
(1)针对“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开展不实。局党组下属部分党支部缺少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民主评议党员未结合党员量化积分管理,无评议结果。例如,机关一支部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缺少支部对照检查和支部年度工作报告;民主评议党员流于形式,没有和党员量化积分管理相结合进行评议,没有评议结果;支部35名党员中只有7名党员对组织生活会问题情况做出整改措施。”问题
整改情况:规范各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并长期坚持,每月组织开展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将党员积分情况作为推荐“季度之星”、“最优秀党员干部”的重要依据。整改期间组织下属党支部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党员进行集中学习和自学,联系实际查摆问题6条。已补齐机关第一党支部对照检查和支部年度工作报告,完善组织生活会相关材料。
(2)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不细致,党员档案材料有漏项。局党组对发展党员材料审核把关不力,党员发展流程不规范,缺项漏项多。例如,岳嵩同志入党申请书填写不规范,缺少政务警告延长预备党员转正期的处分文件等10项发展党员纪实材料,且发展党员公示和批复内容中党员转正时间错误。”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党员发展要点,把好程序关、标准关、培养关,切实提升党员发展质量。已补充完善岳嵩同志入党相关材料。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323086558;电子邮箱:nyjdw6699@163.com;地址:青檀南路69号。
中共市中区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