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3704020008/2024-00313
- 主题分类:执法结果
-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6月15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6月15日
- 标 题:市中区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3年6月11日-15日)
- 效力状态:有效
市中区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3年6月11日-15日)
序号 |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 | 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 |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 主要事实 | 行政执法依据 | 行政执法决定 | 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 | 作出决定的日期 | 备 注 |
1 | 枣市中农(农药)罚2023(11)号 | 枣庄市中区瑶妈严选外贸商城 | 行政处罚 | 枣庄市市中区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后)在位于市中区恒福玩具厂院内三楼,枣庄市中区瑶妈严选外贸商城的经营场所内发现,售卖的“棉之润”牌驱蚊湿巾45包(标称生产企业为:山东恒发卫生用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及批号:M22042022/04/07)该农药产品标签未标注农药登记证号,在“中国农药信息网”未查询到标称生产企业,执法人员当即采取证据登记保存,并对现场进行拍照,制作了《现场检查(勘验)笔录》。枣庄市中区瑶妈严选外贸商城经营假农药 | 《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 | 1、责令停止经营假农药; 2、没收假农药46包; 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伍仟元整)。 |
市中区农业农村局 | 2023.6.11 | |
2 | 枣市中农(饲料)罚2023(12)号 | 枣庄市市中区瑞英饲料兽药部 | 行政处罚 | 2023年4月14日,枣庄市农业农村局根据省畜牧局2023年饲料质量监督抽检任务,对枣庄市市中区瑞英饲料兽药部经营的标称安徽省正大源饲料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4月6日生产的“正大源肉用仔鸡前期配合饲料911”进行抽样,样品经山东省饲料兽药质量检验中心检验,粗蛋白质含量实测结果为16.3%,不符合质量标准≥21%的要求,判定该样品为不合格;对标称安徽省正大源饲料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4月6日生产的“正大源肉用仔鸡前期配合饲料983”进行抽样,样品经山东省饲料兽药质量检验中心检验,粗蛋白质含量实测结果为10.8%,不符合质量标准≥15%的要求,判定该样品为不合格。枣庄市市中区瑞英饲料兽药部经营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饲料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 1、责令停止经营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饲料, 2、没收违法所得888元并处罚款人民币2000 元整,总计罚没款2888元(贰仟捌佰捌拾捌元)。 |
市中区农业农村局 | 2023.6.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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