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3704020008/2024-00186
- 主题分类:执法结果
-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5月19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5月19日
- 标 题:市中区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3年5月15日-19日)
- 效力状态:有效
市中区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3年5月15日-19日)
序号 |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 | 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 |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 主要事实 | 行政执法依据 | 行政执法决定 | 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 | 作出决定的日期 | 备 注 |
1 | 枣市中农(农药)罚2023(1)号 | 北环农资部 | 行政处罚 | 当事人在其门店销售柜台上正在销售的标称为河南喜夫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21年03月03日,保质期二年的86袋农药22%噻虫·高氯氟,已经超过质量保证期。通过询问,经营者李国栋承认在门店内经营过期农药。 | 《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 | 责令停止经营劣质农药, 没收劣质农药86袋、并处罚款人民币2000 元整(贰仟元 整)。 | 市中区农业农村局 | 2023.5.19 | |
2 | 枣市中农(农药)罚2023(2)号 | 艳丽农资有限公司 | 行政处罚 | 彭玉帝在其门店正在销售的标称为天津市华宇农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20年08月25日,保质期二年的35瓶农药敌草快好日子·二把锄,是由当事人宋艳丽对象在2023年4月17日销售给他的已经超过质量保证期的农药。 | 《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 | 1、责令停止经营劣质农药; | 市中区农业农村局 | 2023.5.19 | |
2、没收劣质农药; | |||||||||
没收违法所得26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3000元,罚没款总计3260元(叁仟贰佰陆拾元整)。 | |||||||||
3 | 枣市中农(农药)罚2023(3)号 | 养道菌肥肥料经销店 | 行政处罚 | 当事人在其门店销售柜台上正在销售的标称为河南喜夫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21年03月03日,保质期二年的86袋农药22%噻虫·高氯氟,已经超过质量保证期。通过询问,经营者李国栋承认在门店内经营过期农药。 | 《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 | 责令停止经营劣质农药, 没收劣质农药86袋、并处罚款人民币2000 元整(贰仟元 整)。 | 市中区农业农村局 | 2023.5.15 | |
4 | 枣市中农(农药)罚2023(4)号 | 枣庄市市中区顺源农资超市 | 行政处罚 | 其销售柜台上摆放标称为上海威特农化有限公司生产的14袋农药蜗螺清·四聚乙醛,包装袋上未见生产日期;标称为山东东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210302,保质期二年的27袋农药八两金吡唑醚菌酯,标称为河南世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210101,质保期二年的80袋菌毒杀星松枝酸铜,已经超过质量保证期。 | 《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 | 1、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没收劣质农药3、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贰仟元整) | 市中区农业农村局 | 2023.5.15 | |
5 | 枣市中农(农药)罚2023(5)号 | 枣庄市益民农化有限公司 | 行政处罚 | 马天真在其门店正在销售的标称为登封市金博农药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210415,保质期二年的34包农药乙草胺,标称为广东真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210102,保质期二年的46瓶农药啶虫脒,标称为上海沪联生物药业(夏邑)股份公司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210213,质保期二年的104包三兄弟吡虫啉,标称为广东真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生产日期为190528,保质期二年的24连包农药八八敌茚虫威,标称为广东真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210131,保质期二年的17瓶农药啶虫·仲丁威,标称为青岛金正农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200612,保质期二年的16连包农药克劳依甲维·茚虫威,标称为山东申达作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200308,保质期二年的14包农药巧扑虫螨腈,已经超过质量保证期。通过询问,经营者马天真承认正在销售的农药为超过质量保证期的农药。当事人马天真对经营劣质农药这一违法事实予以认可 | 《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 | 1、责令停止经营劣质农药;2、没收劣质农药;3、并处罚款人民币2000 元(贰仟元)。 | 市中区农业农村局 | 2023.5.19 | |
6 | 枣市中农(农药)罚2023(6)号 | 枣庄市市中区永兴农资部 | 行政处罚 | 枣庄市市中区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枣庄市市中区永兴农资部(出示执法证件后)执法检查发现,在其销售柜台上标称为重庆树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210102,保质期二年的56盒农药溴氰菊酯,标称为山东绿邦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210119,保质期二年的9瓶吡唑酯·咯菌腈·噻虫嗪,已经超过质量保证期。 | 《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 | 1、责令停止经营劣质农药;2、没收劣质农药;3、并处罚款人民币2000 元(贰仟元)。 | 市中区农业农村局 | 2023.5.19 | |
7 | 枣市中农(农药)罚2023(7)号 | 枣庄市满地金农资有限公司 | 行政处罚 | 我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在枣庄市市中区稻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正在销售的标称为田宝利·乙草胺,生产厂家为山东金农华药业有限公司,农药登记证号为:PD20171607,生产日期为20230106的农药,经核验其农药登记证号已于2022年8月21日到期,其经营者提供进货单证明该批农药由枣庄市满地金农资有限公司提供,经初步了解,该批农药由枣庄市满地金农资有限公司把2021年1月5日生产的过了质量保证期农药更改了生产日期。 | 《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 | 1、责令停止经营劣质农药;2、没收打码机、没收劣质农药908包;3、没收违法所得2704元并处罚款人民币4000 元,总计罚没款6704元(陆仟柒佰零肆元)。 | 市中区农业农村局 | 2023.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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