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3704020008/2022-00122
- 主题分类:申请指南
-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时间:2022年04月02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2年04月02日
- 标 题:市中区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申请指南
- 效力状态:有效
市中区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申请指南
一、 补贴对象:种粮(小麦)的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 补贴范围:市中区
三、 补贴标准:以小麦种植面积为依据
四、 申请程序:
(一)农民自报告。各镇要结合当地实际,指导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报告小麦种植面积。要加强政策宣传,统筹考虑外出务工人员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规定时限,切实做到应报尽报,减少漏报现象。未及时全面发动群众造成大面积漏报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种粮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自报告面积负责,规定时限内由于个人原因导致漏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农户虚报面积的,经核实后要扣除虚报面积,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当年补贴资格。
(二)村初核。村委会负责对村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的小麦种植面积进行核实。内容主要包括:申报人、地块位置、实际种植面积等。核实无误后由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后报镇政府。
(三)镇审核。镇政府组织对各村上报的小麦种植面积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抽查。镇政府对补贴对象、种植面积、补贴金额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四)镇村两级公示。严格落实“两级公示”制度,公示责任主体为乡镇政府。由镇政府到各村公示分户小麦种植面积、补贴金额、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7天;在镇驻地公示各村小麦种植面积、补贴金额、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7天。镇政府负责收集、保存两级公示影像资料,并于公示结束后于两周内报区级农业、财政部门审查备案。公示无误后,负责将农户补贴信息录入齐鲁惠民“一本通”系统。
(五)区级农业农村部门复核。区级农业农村部门对镇提报的补贴信息进行复核,复核内容主要包括:资料是否齐全、流程是否完备、档案是否规范等。复核无误后,及时向区级财政部门提供补贴对象的个人信息、种植面积等材料,并与区级财政部门联合行文,将有关信息报市级农业、财政部门。
五、 申请材料:小麦种植面积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