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2021-00103
- 主题分类:申请指南
-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时间:2021年07月17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1年07月17日
- 标 题:市中区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
- 效力状态:有效
市中区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有关要求,我区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具体按照省即将公布的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进行定额补贴,且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对适当提高补贴标准的玉米籽粒收获机、大蒜播种机两个品目产品,待省里方案出台后实施。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限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25万元;成套设施装备单套补贴限额不超过60万元。
2021年起,我区要对区域内保有量过多、技术相对落后的轮式拖拉机降低补贴标准,确保到2023年将其补贴机具补贴额降低至15%及以下。对30马力(不含)以下轮式拖拉机、玉米脱粒机、铡草机等低端、安全性差的品目或档次机具逐步退出补贴范围,其中2021年将30马力(不含)以下轮式拖拉机退出补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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