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2021-00099
- 主题分类:执行依据
-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时间:2020年12月26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0年12月26日
- 标 题:关于做好2021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的实施方案
-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做好2021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镇、光明路街道:
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是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国家惠农政策的重要依据,是保障农民利益的关键环节。根据省、市农业农村部门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落实粮食安全责任,我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以小麦种植面积为依据,补贴对象为全区种粮(小麦)的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各镇(街)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详细工作方案,落实具体措施,高质量开展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确保小麦种植面积真实、准确,维护好种粮农民、新型经营主体利益。
二、小麦种植面积核定流程
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程序包括:种粮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报告,村委会初核、汇总上报、公示、确定,镇(街)政府审核、公示、确定、上报,区农业农村部门汇总、复核并与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等。
(一)农民自报告。镇(街)要结合当地实际,指导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报告小麦种植面积。要统筹考虑外出务工人员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规定时限,切实做到应报尽报,防止漏报现象,对因宣传不到位造成大面积漏报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种粮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自报告面积负责,规定时限内由于个人原因导致漏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农户虚报面积的,经核实后要扣除虚报面积,情节严重的取消当年补贴资格。
(二)村初核。村委会负责对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的小麦种植面积进行核实,包括:申报人、地块位置、实际种植面积等。核实无误后,由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上报镇(街)政府。
(三)镇(街)审核。镇(街)政府组织对各村上报的小麦种植面积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抽查。镇(街)政府对补贴对象、种植面积、补贴金额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四)镇村两级公示。严格落实“两级公示”制度,公示责任主体为镇(街)政府。由镇(街)政府到各村公示分户小麦种植面积、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7天;在镇(街)政府驻地公示各村小麦种植面积、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7天。镇(街)政府负责收集、保存两级公示影像资料,并于公示结束后报市中区农业农村局审查备案。公示无误后,负责将农户补贴信息录入到齐鲁惠民“一本通”系统。
(五)区级汇总。小麦种植面积核定经镇(街)审核、两级公示无误后,以镇(街)政府红头文件形式,于2021年2月28日前,报至市中区农业农村局汇总(同时发送电子版)。
(六)区级复核。区农业农村部门对镇(街)提报的补贴信息进行复核,复核内容主要包括:资料是否齐全、流程是否完备、档案是否规范等。复核无误后,及时向区财政部门提供补贴对象的个人信息、种植面积等材料,并与区财政部门联合行文,将有关信息报市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核定小麦种植面积、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保护农民种植粮食积极性、提升耕地地力、保障粮食安全实施的一项重大强农惠农政策,涉及面广、惠及农民众多,具有很强的政治意义。各镇(街)要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和担当精神,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按照各自职责,扎实做好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及后续的补贴发放管理工作,坚决杜绝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发生。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镇(街)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协调推进工作落实。在小麦种植面积核定中,要进一步明确镇(街)政府为第一责任主体、镇(街)分管领导和包村干部为第一责任人、村主要干部(村支书、村委会主任、村会计)为直接责任人的原则,把自报告、核实、公示、发放等环节的责任落实到人,坚决防止工作简单化、形式化。
(三)做好宣传发动。要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新闻媒介,采用明白纸、宣传车、农村“大喇叭”等多种形式,对2021年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基层干部和种粮农民了解、掌握小麦面积核定工作的政策、办法及责任,引导广大农民据实申报。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镇(街)要切实保障工作规范有序推进,要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协调解决问题和矛盾,保护群众利益。对政策落实不力、敷衍应付的,将进行通报批评,严肃问责。对虚报面积、私立户头、村干部代领、截留、挤占、挪用、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涉及犯罪的按照有关程序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电话:3397532 邮箱:3397532s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