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3704020008/2025-00677
- 主题分类:申请审批程序
- 发布机构:民政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3月06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3月06日
- 标 题:市中区2025年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申请审批程序
- 效力状态:有效
市中区2025年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申请审批程序
申请材料:
1、父母死亡、失踪、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等相关证明;
2、儿童户口簿或身份证明;
3、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提供诊断证明、住院病历等证明材料;
4、孤儿与父母关系证明材料(出生证明);
5、孤儿监护人身份证明;
6、监护协议书;
7、孤儿近期1寸免冠照片。
办理流程:
个人申请 → 镇(街)受理、初审(不合格 → 不予受理)→区(市)民政局审核→发放资金。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