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3704020008/2025-00667
- 主题分类:补贴标准
- 发布机构:民政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3月06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3月06日
- 标 题:市中区2025年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标准
- 效力状态:有效
市中区2025年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标准
对60-79周岁、80-89周岁、90-99周岁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分别补助80元、100元、2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的通知》(鲁政发〔2011〕54 号)文件规定补助;在此基础上,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能力等级为2-3级的,以及智力、精神和肢体重度残疾的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增发80元。增发补贴部分不能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重复享受,可择高领取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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