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3704020008/2024-03186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工作推进
- 发布机构:民政局
- 成文时间:2024年10月21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10月21日
- 标 题:【新闻发布会】市中区“保障基本民生 增进民生福祉”新闻发布会召开
- 效力状态:有效
【新闻发布会】市中区“保障基本民生 增进民生福祉”新闻发布会召开
10月18日,市中区“保障基本民生 增进民生福祉”新闻发布会在区融媒体中心召开。市中区民政局及相关中心、垎塔埠街道有关负责同志出席并回答记者提问。省、市、区多家媒体单位的新闻记者参加了发布会。
发布会上,市中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跃介绍了2024年区民政局社会帮扶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市中区民政系统认真落实山东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1261”行动计划,以满足群众对社会帮扶的新需求、新期待为目标,聚焦“一老一小一弱”等特殊群体,开展多形式、多领域的救助活动,切实兜牢民政底线保障,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提高群众对帮扶救助工作的认可度。
一、聚焦弱有所扶,不断提升社会救助保障水平
一是提高保障标准,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今年九类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全面提标,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城市特困、农村特困救助标准增幅分别为7.9%、9.9%、0.4%、9.9%,今年以来累计发放社会救助资金8421.2万元,保障困难群众2.1万余人。
二是强化信息共享,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帮扶。持续发挥“大数据+铁脚板”作用,依托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对重点预警数据进行摸排,主动发现有求助意愿但申请能力不足的困难群众,并帮助其落实相应救助政策,推动社会救助实现“人找政策”与“政策找人”相结合。充分发挥“困难群众救助·集中帮办日”“一事一议”等工作机制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中的作用,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今年以来已完成2399人摸排工作,纳入城乡低保30人,实施临时救助167户401人。共开展困难群众救助集中帮办日活动88场,发放宣传材料4866份,接受业务咨询930余人次,现场受理救助申请19人次。通过“一事一议”审核有关案例6例。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着力提升社会救助服务能力。增加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广度,继续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发放资料、村务公开栏等方式多渠道、经常性向困难群众广泛宣传社会救助政策,让每一位需要帮助的群众及时获知社会救助政策和求助渠道,提高政策知晓率。继续加强热线抽查、“四不两直”暗访次数,指导督促基层落实好各项政策和机制,不断提升社会救助服务质效。
四是引导社会参与,持续推进服务类社会救助发展。继续做优做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第三方照护工作,整合建立照料服务资源链接机制,加强与养老服务、扶残助残、医疗护理等服务的有效衔接,形成服务保障合力,为困难群众提供“菜单式”服务,满足他们的多元化、个性化需求。做好购买服务的监管和绩效评价工作,及时发现纠正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服务类救助取得实效。
二、聚焦老有所养,着力推进养老服务提质增效
一是爱心食堂遍地开花,适老化改造贴心入微。持续推进爱心食堂建设,依托现有设施配置、配餐中心辐射、企业连锁化运营等多种方式,多渠道增加老年助餐服务供给。今年新增爱心食堂7处,让老年人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可口的餐饮服务。同时,还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改善老年人居家养老环境。今年以来,已开展80户适老化改造工作,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安全、舒适的居住条件,切实保障了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二是规范养老机构星级标准,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区民政局不断探索创新,扎实推进《山东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加快建立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今年,已投入运营养老机构上星率得到大幅提升,其中,达到五星级1家、四星级2家、三星级4家,全市参评的养老机构中市中区有5家养老机构位居前五。根据养老机构1-5星级等级评定结果,市中区分别给予0.8倍、0.9倍、1倍、1.1倍、1.2倍差异化补助。2023年以来已为养老机构共计发放运营补助398.27万元。
三是全面照护失能老人,养老服务持续升级。开展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能力等级评估认定,为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加强全过程指导监管,确保服务标准和服务质效。对于有意愿入住机构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提供集中照护服务,满足他们的多样化养老需求。
四是加强推进老龄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理顺老龄工作体制机制,推进机构改革后老龄工作规范化,协同健全相关政策体系和制度框架,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同时,加快实施“银龄安康”工程,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通过举办“敬老月”活动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助老孝老敬老活动,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献爱心,让广大老年人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三、聚焦幼有所依,持续加强儿童权益保护
一是落实救助政策,兜住困境儿童生活底线保障。今年1月,进一步提高孤困儿童基本生活补助费标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助费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882元、1882元、1332元,今年以来为613名孤困儿童发放各类补贴595.17万元。为4名孤儿发放“福彩助学”资金4万元。投入2.8万元为27名孤儿免费健康查体,有力保障了孤困儿童的基本生活。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动态管理的通知》,对全区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摸排,确保监护人能够正常履行监护责任。
二是建立关爱机制,夯实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基础。区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出台《市中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健全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关爱服务措施,全面提升关爱服务质量。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队伍建设,区级成立未成年人保护中心,11个镇街设立了儿童督导员,170个村居设立了儿童主任,形成了覆盖区、镇、村三级的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网络。常态化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培训,区镇村三级线上线下培训21场,培训率达到100%。
三是创新“1+E+N”模式,搭建困境儿童保护平台。“1+E+N”工作模式,即1个区级未保中心+E善智慧公益平台+链接N个社会资源,民政牵头、多方合作、建设网络,搭建未成年人保护新平台。针对成年孤儿、政策外困境儿童、城市流动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4个群体278人,实施“市中有爱·童行未来”儿童服务项目。搭建E善智慧公益平台儿童信息库,建立孤困儿童电子档案,提供个性化服务,建立动态化智慧化管理体系,帮扶困境儿童609人。链接N个社会资源开展精准化服务,邀请教师志愿者为困境儿童提供课业辅导服务,邀请检察官志愿者开展“法治小卫士”教育,创新“兴光小广播”“儿童议事会”,邀请解放军960医院专家对先心病儿童开展筛查和复查.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困境儿童保护合力。召开全区“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宣传月”工作专题会议,制定下发《市中区“儿童福利保障和救助保护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动员全区11个镇街在6月份围绕“儿童福利保障和救助保护宣传月”开展以“六个一”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开展“点亮希望,童梦绽放”志愿服务暨文艺汇演、“润心伴成长 同心护未来”庆六一主题活动、“欢庆六一·‘未’爱护航”儿童福利政策主题宣传等系列活动,发放各类宣传材料3000余份,通过这些活动走进社区、村居,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保护的浓厚氛围。

今年以来,市中区民政局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
市中区民政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李静:今年以来,市中区民政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困难群众,着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紧兜牢民生底线。
一是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按照枣庄市民政局、枣庄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全区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实现再提升。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941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24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提高到每人每月1255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72元。截至今年9月,已为8080名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发放救助保障资金5475万元,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二是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充分发挥山东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作用,规范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用好主动发现、提级复审、困难群众救助集中申办日、“一事一议”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村(居)社会救助协理员作用,运用“大数据+铁脚板”,及时发现困难群众,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今年以来,坚持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新增城乡低保533人,特困供养37人,实施临时救助810人次。
三是建立健全分层分类救助体系。在落实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基本生活救助的基础上,不断加强医疗、住建等专项救助,强化受灾人员救助、临时救助等急难救助,着力构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制度体系。今年以来,为住建局336户申请廉租房家庭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认定因病致贫重病患者64人。
四是持续推进服务类救助。采取政府购买第三方照护服务的方式持续做优做实服务类救助,筹集慈善资金27万元为721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购买了家庭保洁、心理慰藉、健康管理、安全隐患排查等专业服务,满足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多样化的服务需求。
今年以来,市中区民政局在保障孤困儿童方面具体开展了哪些工作?
市中区民政局四级主任科员王昭臣:孤困儿童是特殊未成年人群体,最需要党和政府关心关爱。民政部门尽职履责,积极作为,在生活、助医、助学、监护、关爱服务等方面全力做好孤困儿童兜底保障,为孩子们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一是保障标准逐年提高。2024年,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助费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882元、1882元、1332元,较2023年分别提高了4.6%、4.6%、6.6%,1—9月,发放基本生活补助费595.18万元。
二是保障对象精准管理。将孤困儿童相关数据全面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全区孤困儿童基本情况的动态管理,全面做好儿童福利服务对象的精准化保障精细化服务。强化信息比对和定期核查,落实定期走访随访和主动发现机制,解决“应享未享、错享、重复享”等问题,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儿童纳入保障范围。全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分别有30人、277人、306人。
三是保障措施规范有力。联合17个部门下发了《市中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做好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精准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对4名孤儿和12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每学年资助1万元。开展“护佑健康”孤困儿童大病保险项目,为613名孤困儿童购买大病保险。2023年投入2.8万元为27名孤儿免费健康体检,建立医疗档案。针对成年孤儿、政策外困境儿童、城市流动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4个群体278人,实施“市中有爱·童行未来”儿童服务项目。六一期间开展了“点亮希望,童梦绽放”志愿服务暨文艺汇演、“润心伴成长 同心护未来”庆六一主题活动、“欢庆六一·‘未’爱护航”儿童福利政策主题宣传等活动。
垎塔埠街道在提升养老助老服务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
垎塔埠街道党工委委员刘金:垎塔埠街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政府搭台、群众唱戏、社会参与、志愿助力”四个基本条件,有力整合辖区现有社会资源,创新构建养老助老平台,全力打造街道“合爱”养老助老服务品牌,不断提升老年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
一是运营爱心食堂,打造老人的幸福“食光”。为加快推进社区居家养老助餐服务,解决高龄、独居、生活自理有困难等老年群体“就餐难”问题,街道依托杨河社区于2023年5月创建了“爱心长者食堂”。食堂以“敬老爱老、便民利民、共建共享”为宗旨,突出助老公益性,采取“微利可持续”模式,根据居民年龄层次采取阶梯式收费,保障每餐两荤两素一汤一饭基本用餐需求,以大众餐微利补贴优惠餐。同时,开展居家养老“助餐配餐”服务,为行动不便的老人送餐到家。探索“食堂+N”服务模式,将社区探访、志愿服务、休闲娱乐、医疗保健等元素融入爱心长者食堂服务功能,推动单一助餐服务向其他为老服务项目拓展。
二是完善养老设施,助力老人共享健康生活。联合枣庄市立二院建设枣庄市医养康复中心,新建床位2400张,满足偏瘫康复治疗及老年医养结合需求,实现“医、养、康”相结合。依托辖区东湖护理院的专业医护力量,打造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站,面向辖区户籍的60岁以上困难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开展免费租赁。配备康复辅助器具近百件,专业康复医师开展康复指导,让居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租赁和康复治疗的便利。
三是丰富文体生活,帮助老人老有所乐。大力倡导文化养老,提倡丰富多样的养老文化服务。街道联合社工组织、爱心企业和志愿队伍,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庆祝活动和走访慰问,今年以来累计开展文艺演出、节日庆典等活动40余次,让老年群众真正感受到街道和社会各界的温暖。同时,依托辖区文化驿站、社区各活动组织,全面发掘辖区老人兴趣特长,组建了社区演出队、广场舞队、书法班、手工技能班,以“趣”结友、以“能”互助,用“一个人”带动“一群人”,既丰富了老人们的文化生活,又促进了老人在参与中实现自我价值,真正为银龄群体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