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3704020008/2024-01032
- 主题分类:申请审批程序
- 发布机构:民政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3月20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03月20日
- 标 题:市中区2024年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申请审批程序
- 效力状态:有效
市中区2024年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申请审批程序
申请材料:
1.父母死亡、失踪、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等相关证明;
2.儿童户口簿或身份证明;
3.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提供诊断证明、住院病历等证明材料;
4.孤儿与父母关系证明材料(出生证明);
5.孤儿监护人身份证明;
6.监护协议书;
7.孤儿近期1寸免冠照片。
办理流程:
个人申请——镇街审核——区民政局审批——发放资金
办理途径:
各镇街民政救助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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