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3704020008/2024-01009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民政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3月20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03月20日
- 标 题:市中区慈善总会关于开展“心连心”先心病救助行动公益项目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市中区慈善总会关于开展“心连心”先心病救助行动公益项目的通知
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文件及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民发〔2009〕81号)文件的精神,市中区慈善总会联合上海医大医院决定针对具有手术适应症且符合病种要求的低收入家庭未成年人心胸疾病患者实施救助,具体如下:
一、救助病种
0-18周岁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含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动脉导管未闭、肺动脉狭窄、法洛氏三联症、法洛氏四联症等通过一次手术可以治愈的先天性心脏病)
二、救助数量
每年计划救治200例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患者
三、救助程序
(一)申请条件:具有市中区户籍,参加本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先天性心脏病疾病患者。
(二)办理程序:1、手术申请:由低收入家庭先心病患者(低保证和患者近期心脏超声诊断结果)到各镇(街道)民政办申请,领取并填写《市中区低收入家庭“心连心”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医疗救治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并附患者家庭户口本复印件和困难家庭证明等材料,由市中区慈善总会进行审查确认。 2.术前筛查:由市中区慈善总会通知符合条件的患者持审批表及患者近期的检查报告到上海医大医院指定地点进行免费筛查。3.手术实施:上海医大医院通知经筛查符合手术条件的患者家庭携带《审批表》在指定时间段内到定点医院实施手术。实施手术前,上海医大医院按规定与先心病患者家庭签订医疗合同,为手术患者提供最佳手术治疗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四、救助资金
0-18周岁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通过筛查并符合救助病种的患儿由患儿家长递交基金申请资料,基金会审批后,患儿家长即可凭审批表、患儿本人社保卡(激活备案后)、患儿户口本及通知单办理入院手续并享受手术费用全免政策。
上海医大医院救助咨询电话:18663276006、021—51385117
市中区慈善总会电话:0632--3861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