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2022-00070
- 主题分类:认定条件及申领范围
- 发布机构:民政局
- 成文时间:2022年03月29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2年03月29日
- 标 题:市中区2022年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认定条件及申领范围
- 效力状态:有效
市中区2022年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认定条件及申领范围
社会散居孤儿: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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