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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370402/2021-00241
  • 主题分类:职责边界清单
  • 发布机构:民政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6月13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3年06月13日
  • 标  题:市中区民政局职责边界事项
  • 效力状态:有效

市中区民政局职责边界事项

序号

事项名称

职责分工

具体内容、环节

权限

责任

依据

1

校外培训 机构的规 范和管理

负责做好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 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和执法工作 。

重点做好登记为民办非企业 单位、社会团体违反相关登 记管理规定的监管工作,负 责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 团体超范围经营、设立分支 机构、从事经营性的经营活 动、违规使用学校名称等违 反相关登记管理规定的行为 进行查处;对未经登记擅自 以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 体名义进行活动的行为予以 查处。

负责做好登记为民办 非企业单位的校外培 训机构日常监管和执 法工作。

重点做好民办非企业单位、社 会团体违反相关登记管理规定 的监管工作,负责对民办非企 业单位、社会团体超范围经营 、设立分支机构、从事经营性 的经营活动、违规使用学校名 称等违反相关登记管理规定的 行为进行查处;对未经登记擅 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 体名义进行活动的行为予以查 处。

1.《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 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 2019〕49号) 2.《枣庄市教育局等7部门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 构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枣教字〔2018〕83号)

2

老龄事业 发展

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 区养老服务工作,起草全区养老服务体 系建设规划、规范性文件、政策、标准 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 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负责拟定老年人福利补贴制 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区级行政区域内。

直接责任:指导全区养老服务 、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 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市中区民政局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市中室字[2019]34号)

3

民族宗教 团体管理 工作

负责民族宗教团体有关管理工作。

拟定全区宗教团体相关管理 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管辖 权限承担对县管宗教团体依 法管理和执法监督职责。

全区行政区域内。

直接责任:对县管宗教团体依 法管理和执法监督职责。

《市中区民政局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市中室字[2019]34号)

4

村规民约 和居民公 约

负责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日常工作。指导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制定或修订主体、程序、内容的督 促检查。指导做好优秀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挖掘、记录、收集、整 理和推广工作。

负责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 日常工作。指导做好村规民 约和居民公约制定或修订主 体、程序、内容的督促检查 。指导做好优秀村规民约和 居民公约的挖掘、记录、收 集、整理和推广工作。

全区行政区域内。

直接责任:指导全区村规民约 和居民公约制定或修订主体、 程序、内容的督促检查。

1.《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 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办法》 2.《市中区民政局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市中室字[2019]34号)

5

村务公开

指导全区村务公开的时间、内容和程序。

指导全区村务公开的时间、内容和 程序。

全区行政区域内。

直接责任:规范全区村务公开 的时间、内容和程序,对贯彻 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1.《山东省村务公开条例》 2.《市中区民政局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市中室字[2019]34号)

6

志愿服务

负责拟订全区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推进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负责拟订全区志愿服务政策和标 准,推进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全区行政区域内。

直接责任:对全区有关志愿服 务政策和标准的贯彻落实情况 进行监督,指导全区志愿者队 伍建设工作。

《市中区民政局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市中室字[2019]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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