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3704020008/2024-03252
- 主题分类:教师管理
- 发布机构:教育和体育局
- 成文时间:2024年10月21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10月21日
- 标 题:【职称评审】关于对2024年度中专助理讲师职称和三级实习指导教师职称评审结果进行异议期公示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职称评审】关于对2024年度中专助理讲师职称和三级实习指导教师职称评审结果进行异议期公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枣庄市市中区中专教师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于2024年10月19日召开评审会议。会议按规定程序对申报人员提交的评审材料进行了认真的评议、审定。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1〕1号),经评审,同意21名同志晋升中专助理讲师职务资格,同意2名同志晋升三级实习指导教师职称职务资格。
为进一步增强职称评审工作透明度,确保公平公正,现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1月25日(不含节假日),共5个工作日。请各学校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学校公示。异议期结束后,各学校将有无异议等有关情况报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如有异议问题请以书面方式向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反映(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意见)。
通讯地址:枣庄市市中区教体局人事股
邮编:277100。
附件:2024年度市中区中专助理讲师和三级指导教师职务资格评审结果
枣庄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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