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3704020008/2024-02089
- 主题分类:教育督导
- 发布机构:教育和体育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7月24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07月24日
- 标 题:社会事务进入中小学校园事项白名单公布!
- 效力状态:有效
社会事务进入中小学校园事项白名单公布!
为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工作部署,根据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加重中小学教师负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市中教组发〔2024〕1 号),我办组织人员对区直各部门(单位)提报的今年拟部署开展社会事务进入中小学校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结合省、市制定公布的“白名单”,制定了《2024年枣庄市市中区社会事务进入中小学校园事项白名单》,现将省、市、区级“白名单”予以公布,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做好组织实施。
一、规范事项实施。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白名单”公布的事项内容、范围、方式开展活动,加强事项过程管理,严防重留痕轻实效形式主义。要尽量降低入校的频次,控制活动时间,缩小参与规模,减少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干扰。未列入“白名单”管理的省、市、区级事项,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国家层面统一部署开展的事项,按照要求另行安排。
二、确保工作实效。列入“白名单”管理的事项中,采取“融入学校正常教育教学中”方式的,牵头单位要研究提出教育教学建议,一般不再单独开课或者举办活动;采取“提供资源,学校自主开展”方式的,相关部门可提供活动教育视频、宣传材料、参观场地、宣讲人员等资源,并把好相关资源的政治关、思想关、科学关;采取“专项进入校园”方式的,牵头单位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沟通协调,有序开展相关活动。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按照“白名单”事项特点做好统筹安排和组织实施,积极推进全环境立德树人,增强育人成效。“白名单”事项中涉及比赛、答题、征集、创建等内容的,坚持学校、学生、教师自愿参加原则,不得强制,不搞层层选拔。
三、健全长效机制。从2024年起,社会事务进入中小学校园实行“白名单”管理,区直相关部门应于每年1月底前将符合社会事务进校园条件的事项按照程序报区教体局。区教体局进行汇总初审,提出审核意见,报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面向社会公布“白名单”并报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社会事务进校园举报电话及邮箱:0632-3320938;0632-3344217;szqjtjrs@zz.shandong.cn
《2024年山东省社会事务进入中小学校园事项白名单》
《2024年枣庄市社会事务进入中小学校园事项白名单》
《2024年枣庄市市中区社会事务进入中小学校园事项白名单》
中共枣庄市市中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