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3704020008/2023-00747
- 主题分类:评优奖励
- 发布机构:教育和体育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2月12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2月12日
- 标 题:关于做好区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市区级优秀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做好区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市区级优秀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学(联)区、区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按照省、市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区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市区级优秀班集体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范围
1.市区级优秀班集体。评选范围为全区中小学校班级。
2.区级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范围为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籍学生。
3.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班集体均应为2021—2022学年度的在校生或班级。
二、评选数量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荐区级优秀学生267名、优秀学生干部199名。面向全区中小学校评选推荐市级优秀班集体60个、评选区级优秀班集体185个。
各学(联)区、区直学校名额分配数量见附件1。
三、评选标准及程序
各项目评选标准和程序分别确定,详见附件2。
四、材料报送
确定推荐名单分别填写相关附件,于3月3日之前报送至区教体局基础教育股(215房间)。市、区级优秀班集体申报表报送纸质稿(一式两份),各类汇总表、花名册只报送电子稿。各学(联)区汇总、审核后报送。请严格遵守报送时间,逾期不予受理,作废名额统筹分配。邮箱:jyj-jjg@163.com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联)区、区直学校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辖区内评选推荐工作。要向社会公布举报方式,并确保渠道畅通,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
(二)严格工作程序。所有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开展,要将充分发扬民主、主动公开原则贯穿于宣传、推荐、评选、审核、公示、报送的全过程,确保组织实施和评选结果的公平与公正。
(三)严明纪律要求。严禁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接受学生、家长及其他相关人员任何形式的请托,严禁在评选过程中接受任何宴请或礼品礼金。对发现未按规定条件和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学校,取消本次评选申报资格;经审查不符合评选标准而被取消资格的学生,其名额不再递补;对把关监管不到位的单位,将在以后的评选中减少名额分配数量。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将按照相关纪律要求和干部管理权限提交相关部门予以查处。
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