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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3704023704020008/2023-00147
  • 主题分类:资助政策
  • 发布机构:教育和体育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7月20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3年07月20日
  • 标  题:市中区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
  • 效力状态:有效

市中区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

申请指南


一年一度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即将开始,为有效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家长及时准确了解助学贷款政策,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实现应贷尽贷。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含预科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监护人等)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助学贷款集中办理时间、地点



时间:8月1日至9月12日(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地点:枣庄市第十五中学(光明路校区)(光明西路45号,市中区青檀府小区南门对过),现场办理助学贷款、还款及就学信息变更。



三、申请条件



①国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②学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③户籍: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市中区。④信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⑤家庭情况: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收入不足以支持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⑥其他: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四、贷款额度及用途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家庭经济状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五、贷款期限



最长贷款期限: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六、还款及利息



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国家财政补贴。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高层次学历的,自毕业当年8月15日起开始自付利息,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

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及时向市中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相应的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七、首次申请办理流程条件及材料




①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

②通过预申请的学生,须打印《申请表》并签字;未进行预申请并需要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③请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办理手续:

●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

●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网上填写并下载)原件。



八、共同借款人应符合哪些条件



①与借款学生的关系: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如果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②年龄: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③户籍: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市中区。

④其他: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如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6周岁,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此种情况下,办理贷款时需要提供相关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



九、现场续贷流程及申贷材料




①在前往现场办理续贷手续前,请先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②续贷材料:

●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注意事项:如果需要更换新的共同借款人办理续贷,学生需要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现场办理。

③学生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时,请高校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建议续贷学生通过学生在线系统选择远程续贷办理。



十、问题解答



①如何登录学生在线系统?

在浏览器中输入网址:https://sls.cdb.com.cn,如登录有问题可尝试更换浏览器,比如用火狐浏览器登录。

如果系统提示该学生已经存在无法注册如何处理?

同一名学生只能注册一次,可以使用学生身份证号直接登录系统。

②如何导出《申请表》《认定表》?

登录学生在线系统,点击首页左侧“贷款申请”,系统打开贷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按照系统提示填写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并进行贷款申请。在贷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中选择一条需要导出的贷款申请信息,点击“导出贷款申请表”按钮,系统显示下载信息页面,可以打开或者保存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需要根据系统提示导出并填写《认定表》。

注意事项:请借款学生每年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信息,以便办理续贷和还款。

③忘记学生在线系统密码怎么办?

方式一:自己找回密码

点击学生在线系统登录框下方,“忘记密码”链接,可以选择“通过短信验证码重置密码”,或者选择“通过个人信息重置密码”,或者选择“通过密码保护问题重置密码”,并根据页面提示流程操作,完成密码重置。

方式二:拨打95593重置密码

致电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经工作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后,在线重置密码。



咨询电话


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

枣庄市市中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632-3697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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