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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3704023704020008/2023-00094
  • 主题分类:资助政策
  • 发布机构:教育和体育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4月19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3年04月19日
  • 标  题:2023年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资助政策指南
  • 效力状态:有效

2023年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资助政策指南

1、办理条件:在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就读且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建档立卡(脱贫享受政策家庭户、防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残疾学生、低保家庭、特困救助供养等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在校学生。

2、申报材料:由学生家长提供建档立卡贫困户相关证明材料。

3、办理地点:学生就读所在普通高中学校。

4、联系电话:0632-3697006(市中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办理时限:每年9月底前,由学生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确认无误后,由学校直接免除。

6、减免标准: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全额免除;在民办学校就读的,按照当地公办学校免学杂费标准(每生每年1600元)予以免除,超出标准的要向学校缴纳。

7、服务流程:每年9月开学后,由学生填写《普通高中免学杂费申请表》,9月底前向就读学校提交,学校负责审核把关确认无误后,学杂费由就读学校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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