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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370402/2022-00137
  • 主题分类:招生信息
  • 发布机构:教育和体育局
  • 成文时间:2022年08月09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2年08月09日
  • 标  题:【招生政策】市中区2022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入学须知
  • 效力状态:有效

【招生政策】市中区2022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入学须知

市中区2022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

入 学 须 知

温馨提示:

为方便您及时了解和掌握全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政策及报名流程,现对我区2022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问题进行说明,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今年,我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时间为:小学8月12日—13日;初中8月14日—15日,请您按照服务学校招生简章的具体要求,留意线上报名平台的审核进度,切勿错过报名时间。如有问题,可及时拨打服务学校的招生咨询电话,各校招生咨询电话小学见附件1、初中见附件2。

一、小学入学年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应为年满6周岁的儿童,凡在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须依法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需要延缓入学的,在报名期间由其监护人到服务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市中区义务教育段儿童延缓入学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延缓入学。

二、中小学服务范围

1.城区小学学校招生服务范围见附件3。

2.城区初中学校应严格按照2020年6月19日在区政府网站公布的《市中区城区初中划片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划片招生,各城区初中学校招生服务范围见附件4。鉴于光明路中学一期工程已经完工,具备今年招生条件,经市政府、市教育局批准由枣庄十五中全面管理,成为枣庄十五中光明路校区。按照《市中区城区初中划片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对青檀府小区业主子女就学问题的说明》,其服务范围暂定为:①青檀府小区;②华山路--兴华路--解放路--人民路之间区域的适龄学生可自愿选择。

3.各镇街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由各镇街学(联)区组织实施,招生时间应与城区学校保持一致。招生时,主要以适龄少儿的户籍为依据。原则上,各学校服务范围应保持不变。

三、民办学校招生

1.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区教体局统一管理,坚持“公民同招”的原则,提前申报招生计划、招生方案。招生范围限于本区,不得跨区招生。

2.当报名学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应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坚决杜绝掐尖行为,不得通过笔试、面试等擅自附加任何条件招生。

四、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符合《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城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枣政办发[2018]20号)规定,凡居住证在半年以上、有合法稳定住所(以不动产证、购房网签协议或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信息为准)和稳定的就业(提供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信息;经商人员应出具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均需满一年以上)的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可在我区义务教育段学校就读。

2.根据城区义务教育段的教育资源分布,符合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条件的随迁子女,按照居住证地址,小学到地址服务学校申请入学,初中由定点学校提供学位。初中服务学校以文化路为界,文化路以北的到枣庄九中、文化路以南的到枣庄十五中南校区申请就读。

3.在线上报名时,应如实填报信息材料,主要有:①父母及学生身份信息;②半年以上居住证信息;③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网签合同或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信息;④务工人员需要提供学生监护人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信息;经商人员应出具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信息。报名时,材料③④项均应满一年以上。

4.各学校应按有关规定接收外来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中小学不得拒收;确因学校学位限制无法接收的,由区教体局协调安排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五、残疾少年儿童入学

1.大力推进融合教育,对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少年、儿童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适宜安置每一名残疾儿童。轻度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到户籍所在地服务学校就读;中、重度残疾少年儿童可申请到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由户籍所在地学校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2.按照“零拒绝”“全覆盖”“一人一案”的原则,确保所有具备接受能力的适龄残疾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服务学校。对不具备入学能力的,由服务学校提供个性化的送教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六、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报名基本要求

(一)服务学校界定

1.学生及监护人户籍房产一致且实际入住的,按实际地址入学。

2.学生及监护人户籍随(外)祖父母并长期实际居住,且监护人名下无房产,可按照(外)祖父母户籍房产地址入学;如监护人名下有房产,应按监护人房产地址入学。

3.在城区内有户无房,如学生户籍为出生申报,可按照户籍地址入学;如户籍有迁移,当服务学校学位不足时,可协调安排到其他学位富余学校就读。

4.在城区内租房或投亲等迁户的,初中就读参照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执行;小学就读按城区内有户无房、户籍有迁移进行界定。

注:监护人提供的房产是指监护人拥有独立产权的住宅,不含用途标注为公寓、办公或商业等房产;户籍应为完整的家庭户。

(二)网上报名入学流程

1.在手机“应用市场”中或扫描二维码下载安装“爱山东”APP;登录“爱山东”APP后,进入“义务教育招生”,用入学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网上报名账号。

2.登录电脑、手机的浏览器进行网页版注册和访问,网址为 https://zs.zzsedu.cn:81/zhaosheng-h5/  。登录后,可查看入学须知和报名流程。

3.登录账号后选择报名入学层次(幼升小、小升初)和入学类型(有房有户、城区有户无房、外来经商务工等);完善学生和监护人户籍房产等平台所需信息;填报所属学校。如填报所属学校错误,学校在审核时将予以“驳回”,需重新修改填报所属学校。

注:

①在监护人完善信息后,系统会自动在线与大数据信息比对。如填写信息与大数据信息一致,无需提供佐证材料;如有特殊原因造成信息不一致的应及时持户籍房产等材料到学校现场审核。在学校招生现场将有工作人员指导在线填报或现场审核报名。

在报名平台测试阶段,在线填报的所有报名信息已被清空,测试数据均会被删除。请在规定招生时间内重新进行注册报名。

③在华山路、兴华路、解放路和人民路之间的电脑随机派位区域内符合招生报名条件的适龄少年应选报枣庄十五中南校区或光明路校区。当枣庄十五中西校未满招生计划时,自愿申请参加电脑随机派选学位的监护人,应在8月16日上午9-11点、下午14-17点到枣庄十五中南校区指定办公室填写电脑派位申请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派位资格。具体电脑派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具体要求

1.监护人提供的户籍房产等材料截止日期均应为学校报名开始日期前。符合招生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原服务范围内学校的入学资格,统筹协调安排到其他学位富余学校就读。

2.对符合政府优秀企业家、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等特殊群体子女入学,按照市、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监护人未能在全区统一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服务学校申请就读的,视为自动放弃优待资格。

3.自2020年6月19日城区初中学校划片招生方案公布之日起,原则上五年内每套房产非同一产权人不再次安排适龄子女入学,具体由各招生学校负责界定。

4.监护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线上报名时,应如实填报个人真实信息,对因提供不实信息,影响孩子入学的责任自负。学生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按时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失学辍学,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5.欢迎广大家长对全区中小学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切勿轻信招生谣传、房地产营销人员的虚假承诺和谎称有入学名额等手段进行的各种招摇撞骗,以免上当受骗。区教体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对存在违规招生行为的学校和个人进行督查,一经查实违规情节,将依法追责、问责。

6.各校招生简章将在入学报名前对外发布和公示,同步公示学校接受转学申请的标准和时间。在招生期间,学校招生咨询电话在工作时间内应安排专人接听,及时解答相关问题。

7.本须知解释权归市中区教体局。

附:1. 市中区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2. 市中区初中招生咨询电话

       3. 城区小学划片招生服务范围

4. 城区初中学校划片招生服务范围

市中区教体局

2022年8月8日

附件

1

Part.1

市中区小学

招生咨询电话




附件

2

Part.2

市中区初中学校

招生咨询电话




附件

3

Part.3

城区小学划片

招生服务范围


1.立新小学(本部)西界:铁路线以东;南界:文化路以北;北界:市中区医院南墙外东西小路以南(西端延伸到铁路);东界:①东河路以北的花园小区;②东河路以南原种子公司小路以西;③朝阳市场路南,原水利局铁栅栏以西。

2.立新小学西校区:东至西昌路;南至长江路;西至衡山路;北至光明大道。

3.立新小学东校区(回民小学):东至东外环,南至周庄路沿东沙河至文化路,西至解放路,北至铁路线。不含立新小学(本部)解放路以东的招生范围和原光明路街道办事处田屯小学的生源。

4.实验小学:东至解放路,南至市中区医院南墙向西延长线至铁路线桥洞,西至铁路线、振兴北路,北至北马路。

5.红旗小学(含红旗小学西校区):东至振兴北路,南至铁路线,西至西沙河,北至广济路。含西校区建设时,捐建小区业主的适龄儿童,不含光明路街道办事处田庄小学的生源。

6.文化路小学(本部):东至铁路线,南至文化路沿振兴路至龙头路,西至青檀路,北至兴安街。

7.文化路小学东校区:东至东沙河,南至光明路,西至振兴路,北至文化路。

8.光明路小学: 东至振兴路,南至光明路,西至华山路,北至文化路沿青檀路至龙头路。

9.君山路小学:东至铁路线,南至兴安街、建华路沿华山路至君山路,北至铁路线。不含光明路街道办事处沙河子小学的生源。

10.逸夫小学(含逸夫小学西昌校区):东至解放路,南至人民路,西至西昌路,北至光明路。

11.建设路小学(含建设路小学东校区):东至东外环,南至人民路沿建设南路至刘岭路,西至解放路沿光明路至东沙河,北至周庄路。其中东校区招生范围含光明路街道所属柳峪、官地、田屯3个村居和东外环以东的文东华府、新鑫园、新雅花园、东方明珠4个小区。

12.中兴小学:东沿石岭路,南至铁路线沿解放路至北马路,西至振兴路、广济路至青檀路,北至北外环。不含光明路街道办事处田庄小学和齐村镇小学的生源。

13.鑫昌路小学:东至华山路沿建华路、青檀路、文化路至华山路,南至光明路,西至西昌路,北至君山路。不含光明路街道办事处沙河子小学的生源。

14.东湖小学: 东至西昌路,南至光明路,西至泰山路、湖西路至衡山路,北至枣曹线。

15.勤为学校小学部:东至解放路,南至十里泉路,西至西昌路,北至人民路。不含光明路街道办事处十里泉小学的生源。

16.人民路小学:东至东外环;南至十里泉路;西至解放路;北至刘岭路沿建设南路至人民路。不含光明路街道办事处中心校等镇街学校的生源。

注:逸夫小学教育集团、建设路小学教育集团和红旗小学教育集团,各校区的招生界线由教育集团根据校区办学规模、生源数量具体划定。由于学区调整造成同一监护人子女在不同校区的可由监护人申请到同一校区就读。



附件

4

Part.4

城区初中学校划片

招生服务范围


1.枣庄十五中东校:解放路—龙头路—铁道线—市中区人民医院南墙向西延长线—解放路—周庄路—建设路—光明路。

2.枣庄十五中北校区:解放路—北马路—建设北路—联运铁路线—东外环—文化路—建设路—周庄路。

3.枣庄十六中北校(初中部):解放路—光明路—建设路—文化路—东外环—人民路;东外环以东的文东华府、新馨园、新雅花园小区。(建设路—文化路—东外环—光明路之间的区域可选择枣庄十五中北校。在学位富余情况下,解放路—光明路—东外环—人民路之间区域可选择枣庄十五中南校或实验中学。)

4.枣庄十五中西校:华山路—龙头路—解放路—兴华路。(不含目前在建或拟建小区。)

5.枣庄十五中南校区(勤为学校):西昌路—人民路—华山路—兴华路—解放路—人民路—东外环—十里泉路。(在枣庄十五中西校学位富余情况下,华山路—兴华路—解放路—人民路之间的区域可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选择学位。)

6.区实验中学:谷山路—光明路—朱子埠支流—枣曹线—西昌路—龙头路—华山路—人民路(含遗棠村)。

7.枣庄四十一中南校:西昌路—君山路—铁道线—龙头路。(在区实验中学学位富余情况下,可按照“先报先入”的顺序接收西昌路—君山路—华山路—龙头路之间区域自愿申请入学的学生。文体街—文化路—铁路线—龙头路之间的区域暂为枣庄十五中过渡区。)

8.枣庄四十一中北校:青檀路—胜利路—辛庄路—广济路—北山路—北外环—东外环—联运铁路线—建设北路—北马路—解放路—市中区人民医院南墙向西延长线—铁道线—君山路。

9.枣庄九中(初中部):西昌路—北外环—北山路—广济路—辛庄路—胜利路—青檀路—君山路。

注:摘自2020年6月19日区政府网站公布的《市中区城区初中划片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查询网址:http://www.zzszq.gov.cn/zw/gkml/qzbm/jyhtyj/202006/t20200619_8017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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