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2022-00115
- 主题分类:招生政策
- 发布机构:教育和体育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7月16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07月16日
- 标 题:【延缓入学】市中区义务教育学校适龄儿童延缓入学办理材料及办理流程
- 效力状态:有效
【延缓入学】市中区义务教育学校适龄儿童延缓入学办理材料及办理流程
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幼儿园升一年级时,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入学的,可由学生本人或其父母、其他监护人持县级(含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病历、相关医疗费用单据或其他有效证明,经招生学校审核同意,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办理流程:
1.学生监护人填写《延缓入学申请》,上报相应服务学校。
2.由区教育和体育局审核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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