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2019-01043
- 主题分类:区级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教育和体育局
- 成文时间:2019年11月24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19年11月24日
- 标 题:2019年度市中区教体局关于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增加我区游泳场馆建设数量》
- 效力状态:有效
2019年度市中区教体局关于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增加我区游泳场馆建设数量》
尊敬的魏德强代表、殷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我区游泳场馆建设数量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区群众体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十分赞同您关于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建议,建议针对性强,内容明确具体,对于我们推动基层群众体育建设很有帮助。根据您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对我区全民健身工作高度重视。让全民健身成为“体育强区”建设的有力支撑和群众幸福生活的基础保障,区政府出台了《市中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及《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列入每年政府惠民实事工程重点工作。通过政府投入及申请上级体彩公益金资助,我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得到了进一步提升,极大的满足了群众健身需求。
一、全区游泳场馆建设分布现状
目前我区建有游泳场馆9处。按照城区位置分布为,东有白马卧龙公园游泳馆,南有十里泉电厂游泳馆、温泉小镇游泳馆,中部有枣庄市游泳中心游泳馆、羽直健身青檀路游泳馆、市中区冲浪游泳馆,西部有三中游泳馆、文化广场拼装游泳池,北部有飞鱼游泳馆。
二、政府支持建设运营情况
近年来,政府不断加大对体育产业扶持力度。给予相关政策、资金扶持。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制定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目录、办法及实施细则。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体育场地设施、提供体育服务、参与场馆运营。先后吸引社会力量建设了羽直健身游泳馆、飞鱼游泳馆、卧龙游泳馆。申请省级健身工程70万元建设了文化广场拼装游泳池。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先后对海青游泳俱乐部、市中冲浪游泳馆给予经营性扶持,由政府出资开展我区中小学生游泳普及课,由其两家俱乐部承接培训任务。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海青游泳俱乐部承接我区游泳项目比赛服务。
下一步区委、区政府将继续加大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工作力度。科学编制《市中区公共体育设施布局规划》,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用地需求,有计划地加快推进体育设施建设。重点扶持建设一批多功能运动场、健身步道、足球场、游泳池等全民健身设施。到2020年,全区建有“三个一”工程(一个公共体育场、一个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一个体育公园),镇街和农村社区普遍建有便捷、实用的体育健身设施。基本公共体育设施覆盖城乡,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平方米以上,城市社区普遍建有“15分钟健身圈.合理利用城市公园、广场、公共绿地及空置场所,统筹推进社区多功能公共运动场项目建设,增加群众健身设施。
同时我们将根据我区《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对社会资本建设运营体育产业扶持力度,给予相关政策、资金扶持,并努力申报省级体育产业示范健身基地,争取省级扶持资金。鼓励更多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体育场馆设施。激活我区体育产业市场发展。
感谢您对全民健身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热忱欢迎您继续关注我区的全民健身事业,为全民健身事业的大发展大繁荣提出更加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张 磊 联系电话:3053769
市中区教体局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