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2024-03839
- 主题分类:执法结果
- 发布机构: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9月30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09月30日
- 标 题:市中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表(2024年9月25日-29日)
- 效力状态:有效
市中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表(2024年9月25日-29日)
序号 | 案号 | 行政处罚相对人名称 | 处罚决定日期 | 违法行为名称 | 处罚依据 | 执法机关 | 处罚类型 | 违法事实及依据 |
1 | 370402202400349 | 闫堂成 | 2024-09-25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罚款 | 2024年9月25日 10时5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G206国道615KM处(峄城界)对李志伟驾驶的鲁DE5000(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检查中发现:该车拉载货物为土,该车鲁DE5000(黄色)原车辆栏板高度(从地面算起)为2900mm,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此车鲁DE5000(黄色)在原有车辆栏板高度上焊接了高度为700mm,材质为金属的栏板。执法人员郭万里(15040117054)、许伟(15040117049)向现场人员李志伟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告知其享有的权利,驾驶员观看了勘验过程并对执法人员所做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情况进行了拍照录像。调查认定闫堂成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也未要求举行听证。 |
2 | J370402202400220 | 梁山盛和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2024-09-25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罚款 | 2024年9月25日 14时10分,经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王纳、刘刚通过全国道路货物运输监管与服务平台查询发现,陈美华驾驶的鲁H60M73(黄色)号运输车辆卫星定位信号未保持在线。执法人员王纳、刘刚向陈美华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进行询问,询问得知,该车已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但该车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拍照录像。 |
3 | J370402202400221 | 刘永建 | 2024-09-25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罚款 | 2024年9月25日 15时10分,经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王纳、刘刚通过全国道路货物运输监管与服务平台查询发现,刘永建驾驶的鲁DC7217(黄色)号运输车辆卫星定位信号未保持在线。执法人员王纳、刘刚向刘永建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进行询问,询问得知,该车已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但该车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拍照录像。 |
4 | 370402202400350 | 景德镇旭通物流有限公司 | 2024-09-26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罚款 | 2024年9月25日 23时2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枣庄市市中区十里泉路与振兴南路交叉口对冯上华驾驶的赣H83691(黄色)赣HC156挂(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检查中发现:该车为重型车辆运输车,该车挂车赣HC156挂(黄色)《道路运输证》上载明的原车辆外廓长度为11180mm,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此挂车赣HC156挂(黄色)在原有车辆外廓长度上焊接加长了3920mm,实际车辆外廓长度达到了15100mm。执法人员马兆伟(15040117059)、王晓东(15040117036)向现场人员冯上华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告知其享有的权利,驾驶员观看了勘验过程并对执法人员所做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情况进行了拍照录像。调查认定景德镇旭通物流有限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 |
5 | 370402202400351 | 南京运祥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2024-09-26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罚款 | 2024年9月25日 23时1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枣庄市市中区十里泉路与振兴南路交叉口对胡剑驾驶的苏A3H123(黄色)苏AES67挂(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检查中发现:该车拉载货物为二手汽车,该车挂车苏AES67挂(黄色)《道路运输证》上载明的原车辆外廓长度为11915mm,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此挂车苏AES67挂(黄色)在原有车辆外廓长度上焊接加长了2685mm,实际车辆外廓长度达到了14600mm。执法人员马兆伟(15040117059)、王晓东(15040117036)向现场人员胡剑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告知其享有的权利,驾驶员观看了勘验过程并对执法人员所做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情况进行了拍照录像。调查认定南京运祥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 |
6 | 370402202400352 | 枣庄鼎晖物流有限公司 | 2024-09-26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罚款 | 2024年9月25日 21时4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光明大道与S322省道交界处北100米对刘路路驾驶的鲁DC9205(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检查中发现:该车拉载货物为石头,该车鲁DC9205(黄色)原车辆栏板高度(从地面算起)为3850mm,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此车鲁DC9205(黄色)在原有车辆栏板高度上焊接了高度为300mm,材质为金属的栏板。执法人员马兆伟(15040117059)、王晓东(15040117036)向现场人员刘路路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告知其享有的权利,驾驶员观看了勘验过程并对执法人员所做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情况进行了拍照录像。调查认定枣庄鼎晖物流有限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 |
7 | 370402202400353 | 山东鹏嘉翔运输有限公司 | 2024-09-27 |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罚款 | 2024年2月26日 16时57分,车牌号为鲁DE6116(黄色)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枣庄市市中区S321(下行)K4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4轴车辆,车货总重为65.685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36.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29.685吨。执法人员洪超15040117034、侯化龙15040117009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山东鹏嘉翔运输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 |
8 | J370402202400222 | 枣庄佳富运输有限公司 | 2024-09-28 | 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掉落、遗洒或者飘散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九条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罚款 | 2024年9月28日 21时0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103线路口对张合心驾驶的鲁DJ2963(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侯化龙、洪超向张合心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拉的是石头,该车没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货物扬撒,触地拖行、掉落、遗洒或者飘散违章行为,执法人员依法查扣该车辆现场进行录像取证。 |
9 | 370402202400355 | 许明 | 2024-09-29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警告,罚款 | 2024年9月28日 22时0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枣庄学院对许明驾驶的鲁DPK627(蓝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洪超(15040117034)、侯化龙(15040117009)向许明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许明通过滴滴花小猪平台预约接单,从馄饨小活鱼(薛庄小区店)拉载乘客1名送到枣庄学院,并通过滴滴花小猪平台客户端收取了10.21元车费。驾驶员许明现场未能向执法人员提供该车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根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六条,执法人员对鲁DPK627(蓝色)号车实施了暂扣车辆的行政强制措施,听取了当事人许明的陈述和申辩,告知其救济途径并对执法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调查认定当事人许明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许明未提出陈述、申辩。 |
10 | 370402202400354 | 枣庄诚润运输有限公司 | 2024-09-29 |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罚款 | 2024年2月2日 03时28分,车牌号为鲁DC3057(黄色)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枣庄市市中区S241(双向)K346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4轴车辆,车货总重为70.770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36.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34.770吨。执法人员洪超15040117034、侯化龙15040117009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枣庄诚润运输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