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2024-03837
- 主题分类:执法结果
- 发布机构: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9月15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09月15日
- 标 题:市中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表(2024年9月9日-14日)
- 效力状态:有效
市中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表(2024年9月9日-14日)
序号 | 案号 | 行政处罚相对人名称 | 处罚决定日期 | 违法行为名称 | 处罚依据 | 执法机关 | 处罚类型 | 违法事实及依据 |
1 | 370402202400319 | 梁龙军 | 2024-09-09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警告,罚款 | 2024年9月1日 20时3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枣庄学院对梁龙军驾驶的鲁DDH8083(渐变绿)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郭万里(15040117054)、许伟(15040117049)向梁龙军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梁龙军通过滴滴花小猪平台预约接单,从农机大院美食广场拉载乘客3名送到枣庄学院,并通过手机支付了9.78元车费。驾驶员梁龙军现场未能向执法人员提供该车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执法人员对鲁DDH8083(渐变绿)号车实施了暂扣车辆的行政强制措施,听取了当事人梁龙军的陈述和申辩,告知其救济途径并对执法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调查认定当事人梁龙军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梁龙军未提出陈述、申辩。 |
2 | 370402202400334 | 山东鹏嘉翔运输有限公司 | 2024-09-09 |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罚款 | 2024年2月20日 05时16分,车牌号为鲁DC5175(黄色)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枣庄市市中区S241(双向)K346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4轴车辆,车货总重为67.926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36.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31.926吨。执法人员洪超15040117034、侯化龙15040117009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山东鹏嘉翔运输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 |
3 | J370402202400202 | 枣庄市恒福运输有限公司 | 2024-09-09 |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罚款 | 2024年2月7日 18时29分,车牌号为鲁DJ7229(黄色)鲁DK659挂(黄色)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枣庄市市中区G206(上行)K694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59.100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10.100吨。执法人员洪超15040117034、侯化龙15040117009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枣庄市恒福运输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 |
4 | J370402202400200 | 莒县永承物流有限公司 | 2024-09-09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罚款 | 2024年9月9日 09时33分,经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王纳、刘刚通过全国道路货物运输监管与服务平台查询发现,王大赶驾驶的鲁L18073(黄色)号运输车辆卫星定位信号未保持在线。执法人员王纳、刘刚向王大赶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进行询问,询问得知,该车已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但该车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拍照录像。 |
5 | J370402202400201 | 枣庄广利运输有限公司 | 2024-09-09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罚款 | 2024年9月9日 09时49分,经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王纳、刘刚通过全国道路货物运输监管与服务平台查询发现,王光坤驾驶的鲁DE6918(黄色)鲁DEV85挂(黄色)号运输车辆卫星定位信号未保持在线。执法人员王纳、刘刚向王光坤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进行询问,询问得知,该车已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但该车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拍照录像。 |
6 | 370402202400337 | 山东国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2024-09-10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罚款 | 2024年9月10日 12时4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S322省道北对韩建峰驾驶的鲁H263Z6(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检查中发现:该车拉载货物为石头,该车鲁H263Z6(黄色)原车辆栏板高度(从地面算起)为2830mm,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此车鲁H263Z6(黄色)在原有车辆栏板高度上焊接了高度为350mm,材质为金属的栏板。执法人员王晓东(15040117036)、马兆伟(15040117059)向现场人员韩建峰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告知其享有的权利,驾驶员观看了勘验过程并对执法人员所做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情况进行了拍照录像。调查认定山东国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 |
7 | 370402202400336 | 枣庄市正瑞运输有限公司 | 2024-09-10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罚款 | 2024年9月9日 23时0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G206国道与枣台路交界处(西王庄)对贾亮驾驶的鲁DK1899(黄色)鲁DQG98挂(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检查中发现:该车拉载货物为石子,该车挂车鲁DQG98挂(黄色)原车辆栏板高度(从地面算起)为2140mm,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此挂车鲁DQG98挂(黄色)在原有车辆栏板高度上拼接了高度为130mm,材质为帆布的栏板。执法人员郭万里(15040117054)、许伟(15040117049)向现场人员贾亮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告知其享有的权利,驾驶员观看了勘验过程并对执法人员所做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情况进行了拍照录像。调查认定枣庄市正瑞运输有限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 |
8 | 370402202400335 | 吉林省顺通物流有限公司景德镇分公司 | 2024-09-10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罚款 | 2024年9月5日 10时1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206国道与余梁店路口对驾驶的赣H50965(黄色)赣HG781挂(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检查中发现:该车拉载货物为汽车,该车挂车赣HG781挂(黄色)原车辆外廓长度为12000mm,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此挂车赣HG781挂(黄色)在原有车辆外廓长度上焊接加长了2000mm,实际车辆外廓长度达到了14000mm。执法人员王晓东(15040117036)、马兆伟(15040117059)向现场人员魏强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告知其享有的权利,驾驶员观看了勘验过程并对执法人员所做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情况进行了拍照录像。调查认定吉林省顺通物流有限公司景德镇分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 |
9 | J370402202400203 | 枣庄万港运输有限公司 | 2024-09-10 |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罚款 | 2024年6月3日 18时22分,车牌号为鲁DA5310(黄色)鲁HKR78挂(黄色)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枣庄市市中区S241(双向)K346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59.261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10.261吨。执法人员王晓东15040117036、马兆伟15040117059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枣庄万港运输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 |
10 | J370402202400204 | 枣庄万港运输有限公司 | 2024-09-10 |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罚款 | 2024年6月5日 13时10分,车牌号为鲁DA5310(黄色)鲁HKR78挂(黄色)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枣庄市市中区S241(双向)K346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62.550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13.550吨。执法人员王晓东15040117036、马兆伟15040117059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枣庄万港运输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 |
11 | J370402202400205 | 枣庄福运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2024-09-10 |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罚款 | 2024年7月18日 21时05分,车牌号为鲁D93189(黄色)重型仓栅式货车行驶至枣庄市市中区S241(双向)K346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2轴车辆,车货总重为20.815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18.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2.815吨。执法人员郭万里15040117054、许伟15040117049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枣庄福运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 |
12 | J370402202400206 | 鱼台舜天运输有限公司 | 2024-09-10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罚款 | 2024年9月10日 17时13分,经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王纳、刘刚通过全国道路货物运输监管与服务平台查询发现,吴键驾驶的鲁H315F8(黄色)鲁DEP82挂(黄色)号运输车辆卫星定位信号未保持在线。执法人员王纳、刘刚向吴键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进行询问,询问得知,该车已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但该车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拍照录像。 |
13 | 370402202400339 | 枣庄市顺安物流有限公司 | 2024-09-11 | 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责令停产停业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在开展“一超四罚”追踪处理工作中,发现枣庄市顺安物流有限公司所属货运车辆因违法超限运输被行政处罚。该公司《道路运输许可证》的发放日期为2023年2月28日,“一超四罚”违法情况统计周期为当年2月28日至次年2月27日。枣庄市顺安物流有限公司共有货运车辆14辆,自2024年2月28日截止到2024年6月11日因违法超限运输被处罚货运车辆总数为2辆,达到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的14.29%。2024年9月11日,枣庄市顺安物流有限公司委托张庆利前来处理相关事宜,执法人员郭万里(执法证号:15040117054)、许伟(执法证号:15040117049)向公司委托代理人张庆利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进行调查询问,受委托人对违法事实及证据确认无误。调查认定枣庄市顺安物流有限公司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也未要求举行听证。 |
14 | 370402202400338 | 枣庄诚润运输有限公司 | 2024-09-11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罚款 | 2024年9月10日 19时3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市中区光明大道山东洲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门口对乔广浩驾驶的鲁DJ7970(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检查中发现:该车拉载货物为沙,该车鲁DJ7970(黄色)原车辆栏板高度(从地面算起)为2900mm,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此车鲁DJ7970(黄色)在原有车辆栏板高度上焊接了高度为400mm,材质为金属的栏板。执法人员马兆伟(15040117059)、王晓东(15040117036)向现场人员乔广浩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告知其享有的权利,驾驶员观看了勘验过程并对执法人员所做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情况进行了拍照录像。调查认定枣庄诚润运输有限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 |
15 | J370402202400207 | 山东建东物流有限公司 | 2024-09-11 |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罚款 | 2024年2月16日 13时09分,车牌号为鲁DJ0176(黄色)鲁HF9E9挂(黄色)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枣庄市市中区S241(双向)K346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59.813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10.813吨。执法人员洪超15040117034、侯化龙15040117009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山东建东物流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 |
16 | J370402202400208 | 莒县永承物流有限公司 | 2024-09-12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罚款 | 2024年9月12日 09时46分,经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王纳、刘刚通过全国道路货物运输监管与服务平台查询发现,赵德刚驾驶的鲁L18073(黄色)号运输车辆卫星定位信号未保持在线。执法人员王纳、刘刚向赵德刚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进行询问,询问得知,该车已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但该车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拍照录像。 |
17 | J370402202400209 | 邹城市海纳物流有限公司 | 2024-09-12 | 道路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罚款 | 2024年9月12日 16时1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市中区北安路与解放路交接口东200米对尹明立驾驶的鲁H12E06(黄色)鲁HU5E2挂(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侯化龙、洪超向尹明立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拉载货物为废铁从事道路运输,货物高出箱栏板,没有加盖篷布,造成了货物脱落、扬撒。经执法人员现场勘验测量,货物超出货箱栏板20厘米。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拍照录像。 |
18 | J370402202400210 | 枣庄海燕驾驶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2024-09-12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单位未在规定的教练场地内培训 |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第四项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罚款 | 2024年9月12日 16时4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解放北路对张兆明驾驶的鲁D3300学(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侯化龙、洪超向张兆明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为枣庄海燕驾驶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所有,车上载有1名学员,正在进行驾驶员科目三培训活动,解放北路与中兴大道交界口北300米并非该车辆规定的教学场地。执法人员对现场情况进行了拍照录像。 |
19 | 370402202400340 | 枣庄市君雅物流有限公司 | 2024-09-13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罚款 | 2024年9月10日 19时5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枣庄市市中区十里泉路与解放路红绿灯路口对王亮驾驶的鲁DD3929(黄色)鲁DKB58挂(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检查中发现:该车拉载货物为炉渣,该车挂车鲁DKB58挂(黄色)原车辆栏板高度(从地面算起)为2150mm,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此挂车鲁DKB58挂(黄色)在原有车辆栏板高度上拼接了高度为400mm,材质为金属与帆布混合的栏板。执法人员马兆伟(15040117059)、王晓东(15040117036)向现场人员王亮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告知其享有的权利,驾驶员观看了勘验过程并对执法人员所做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情况进行了拍照录像。调查认定枣庄市君雅物流有限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 |
20 | J370402202400212 | 山东凌宇运输有限公司 | 2024-09-13 |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罚款 | 2024年4月12日 23时28分,车牌号为鲁JC2356(黄色)重型半挂车行驶至枣庄市市中区S321(上行)K6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61.998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12.998吨。执法人员郭万里15040117054、许伟15040117049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山东凌宇运输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 |
21 | J370402202400199 | 枣庄聚隆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2024-09-13 |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几何超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罚款 | 2024年9月6日 12时0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十里泉东路与206国道交叉口对张付强驾驶的鲁DC5695(黄色)鲁DGS95挂(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郭万里、许伟向张付强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进行了勘验测量,检查中发现:该车为6轴车辆,此次从浙江载货至枣庄,运载货物为二手车,属于可分载物品。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该车车货总高度为4400mm,驾驶员观看了现场勘验情况,并对执法人员所做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拍照录像。 |
22 | J370402202400211 | 枣庄市山亭区同发运输有限公司 | 2024-09-13 |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罚款 | 2024年9月13日 09时54分,车牌号为鲁DC5581(黄色)重型仓栅式货车行驶至枣庄市市中区S241(双向)K346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2轴车辆,车货总重为19.859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18.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1.859吨。执法人员洪超15040117034、侯化龙15040117009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枣庄市山亭区同发运输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 |
23 | 370402202400341 | 山东枣蒙运输有限公司 | 2024-09-14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罚款 | 2024年9月13日 19时19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光明大道与S322交叉口对张慎交驾驶的鲁DE6798(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检查中发现:该车拉载货物为沙,该车鲁DE6798(黄色)原车辆栏板高度(从地面算起)为2900mm,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此车鲁DE6798(黄色)在原有车辆栏板高度上焊接了高度为500mm,材质为金属的栏板。执法人员王晓东(15040117036)、马兆伟(15040117059)向现场人员张慎交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告知其享有的权利,驾驶员观看了勘验过程并对执法人员所做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情况进行了拍照录像。调查认定山东枣蒙运输有限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 |
24 | 370402202400342 | 保定市长城蚂蚁物流有限公司 | 2024-09-14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罚款 | 2024年9月12日 12时05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206国道大幸庄村路口处对王立松驾驶的冀FU8188(黄色)冀FSB21挂(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检查中发现:该车为重型车辆运输车,该车挂车冀FSB21挂(黄色)《道路运输证》上载明的车辆外廓长度为11740mm,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此挂车冀FSB21挂(黄色)实际车辆外廓长度达到了12900mm,该挂车在原有车辆外廓长度上焊接加长了1160mm。执法人员王晓东(15040117036)、马兆伟(15040117059)向现场人员王立松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告知其享有的权利,驾驶员观看了勘验过程并对执法人员所做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情况进行了拍照录像。调查认定保定市长城蚂蚁物流有限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 |
25 | 370402202400343 | 郯城县益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2024-09-14 |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罚款 | 2024年1月30日 03时07分,车牌号为鲁QV8799(黄色)鲁DEX77挂(黄色)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枣庄市市中区S241(双向)K346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130.505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81.505吨。执法人员王晓东15040117036、马兆伟15040117059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郯城县益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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