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3704020008/2024-03836
- 主题分类:执法结果
- 发布机构: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9月07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09月07日
- 标 题:市中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表(2024年9月2日-6日)
- 效力状态:有效
市中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表(2024年9月2日-6日)
序号 | 案号 | 行政处罚相对人名称 | 处罚决定日期 | 违法行为名称 | 处罚依据 | 执法机关 | 处罚类型 | 违法事实及依据 |
1 | 370402202400325 | 枣庄市畅扬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2024-09-02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罚款 | 2024年9月2日 11时5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S322对汤国竞驾驶的鲁DC8238(黄色)鲁DHH36挂(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检查中发现:该车准备拉载货物为汽车,该车挂车鲁DHH36挂(黄色)原车辆外廓长度为11740mm,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此挂车鲁DHH36挂(黄色)在原有车辆外廓长度上焊接加长了3360mm,实际车辆外廓长度达到了15100mm。执法人员王晓东(15040117036)、马兆伟(15040117059)向现场人员汤国竞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告知其享有的权利,驾驶员观看了勘验过程并对执法人员所做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情况进行了拍照录像。调查认定枣庄市畅扬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 |
2 | 370402202400317 | 王朝阳 | 2024-09-02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警告,罚款 | 2024年9月1日 21时1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枣庄学院对王朝阳驾驶的鲁DD92460(渐变绿)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郭万里(15040117054)、许伟(15040117049)向王朝阳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王朝阳通过滴滴出行平台预约接单,从老兵之家(建华路店)拉载乘客3名送到枣庄学院并通过滴滴出行平台客户端收取了9.43元车费。驾驶员王朝阳现场未能向执法人员提供该车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根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六条,执法人员对鲁DD92460(渐变绿)号车实施了暂扣车辆的行政强制措施,听取了当事人王朝阳的陈述和申辩,告知其救济途径并对执法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调查认定当事人王朝阳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王朝阳未提出陈述、申辩。 |
3 | 370402202400323 | 尹坤 | 2024-09-02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警告,罚款 | 2024年9月1日 20时3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郭万里(15040117054)、许伟(15040117049)在枣庄学院处开展道路运输检查时,发现尹坤驾驶鲁DDJ8205(渐变绿)号车拉载乘客2名送至枣庄学院,执法人员向尹坤出示行政执法证并进行调查询问。询问得知,该次行程起讫点为枣庄站-南停车场-东侧至枣庄学院,该车(鲁DDJ8205)为尹坤所有,尹坤于2024年8月份注册滴滴出行平台,同时从事滴滴顺风车与滴滴快车的经营,其中从事滴滴快车累计经营收入为2644.31元,驾驶员尹坤现场未能向执法人员提供该车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执法人员对鲁DDJ8205(渐变绿)号车实施了暂扣车辆的行政强制措施,听取了当事人尹坤的陈述和申辩,告知其救济途径并对执法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调查认定当事人尹坤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尹坤未提出陈述、申辩。 |
4 | 370402202400313 | 李鹏 | 2024-09-02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警告,罚款 | 2024年9月1日 20时2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枣庄学院对李鹏驾驶的鲁DD93501(渐变绿)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郭万里(15040117054)、许伟(15040117049)向李鹏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李鹏通过滴滴出行平台预约接单,从花朵朵鲜花店拉载乘客4名送到枣庄学院,驾驶员通过滴滴出行平台客户端收取了12.96元车费。驾驶员李鹏现场未能向执法人员提供该车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执法人员对执法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调查认定当事人李鹏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李鹏未提出陈述、申辩。 |
5 | 370402202400315 | 枣庄市鸿润物流有限公司 | 2024-09-02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罚款 | 2024年9月1日 19时0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枣台路温泉小镇处对高焕东驾驶的鲁DD7558(黄色)鲁DJJ13挂(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检查中发现:该车拉载货物为石子,该车挂车鲁DJJ13挂(黄色))原车辆栏板高度(从地面算起)为 2120 mm,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此挂车鲁DJJ13挂(黄色)在原有车辆栏板高度上拼接了高度为300 mm,材质为金属、皮革混合的栏板。执法人员郭万里(15040117054)、许伟(15040117049)向现场人员高焕东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告知其享有的权利,驾驶员观看了勘验过程并对执法人员所做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情况进行了拍照录像。调查认定枣庄市鸿润物流有限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 |
6 | 370402202400321 | 山东三旭物流有限公司 | 2024-09-02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罚款 | 2024年9月1日 12时0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北环转盘对驾驶的鲁Q668DF(黄色)鲁Q8JU3挂(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检查中发现:该车拉载货物为汽车,该车挂车鲁Q8JU3挂(黄色)原车辆外廓长度为12000mm,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此挂车鲁Q8JU3挂(黄色)在原有车辆外廓长度上焊接加长了1300mm,实际车辆外廓长度达到了13300mm。执法人员王晓东(15040117036)、马兆伟(15040117059)向现场人员陈建有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告知其享有的权利,驾驶员观看了勘验过程并对执法人员所做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情况进行了拍照录像。调查认定山东三旭物流有限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 |
7 | 370402202400318 | 枣庄市骏鹏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2024-09-02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罚款 | 2024年8月31日 23时1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S322与光明大道红绿灯路口对王建磊驾驶的鲁DC8822(黄色)鲁DKY87挂(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检查中发现:该车拉载货物为沙,该车挂车鲁DKY87挂(黄色)原车辆栏板高度(从地面算起)为2900mm,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此挂车鲁DKY87挂(黄色)在原有车辆栏板高度上拼接了高度为500mm,材质为金属与皮革混合的栏板。执法人员王晓东(15040117036)、马兆伟(15040117059)向现场人员王建磊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告知其享有的权利,驾驶员观看了勘验过程并对执法人员所做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情况进行了拍照录像。调查认定枣庄市骏鹏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也未要求举行听证。 |
8 | 370402202400326 | 枣庄华洺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 2024-09-02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罚款 | 2024年8月31日 23时1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解放路与十里泉路交叉口对李军驾驶的鲁DJ1810(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检查中发现:该车拉载货物为石头,该车鲁DJ1810(黄色)原车辆栏板高度为2900mm,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此车鲁DJ1810(黄色)在原有车辆栏板高度上焊接了高度为450mm,材质为金属的栏板。执法人员王晓东(15040117036)、马兆伟(15040117059)向现场人员李军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告知其享有的权利,驾驶员观看了勘验过程并对执法人员所做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情况进行了拍照录像。调查认定枣庄华洺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也未要求举行听证。 |
9 | 370402202400316 | 枣庄华洺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 2024-09-02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罚款 | 2024年8月31日 17时1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光明大道与S322省道交界处北100米对高腾腾驾驶的鲁DC2601(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检查中发现:该车拉载货物为石头,该车鲁DC2601(黄色原车辆栏板高度为3800mm,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此车鲁DC2601(黄色)在原有车辆栏板高度上焊接了高度为420mm,材质为金属的栏板。执法人员洪超(15040117034)、侯化龙(15040117009)向现场人员高腾腾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告知其享有的权利,驾驶员观看了勘验过程并对执法人员所做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情况进行了拍照录像。调查认定枣庄华洺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也未要求举行听证。 |
10 | 370402202400314 | 徐州诚远运输有限公司 | 2024-09-02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罚款 | 2024年8月31日 15时5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G206国道603KM+300M处对侯海河驾驶的苏CPL930(黄色)苏CT6C5挂(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检查中发现:该车拉载货物为砂岩,该车挂车苏CT6C5挂(黄色)原车辆栏板高度(从地面算起)为3100mm,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此挂车苏CT6C5挂(黄色)在原有车辆栏板高度上拼接了高度为300mm,材质为皮革的栏板。执法人员侯化龙(15040117009)、洪超(15040117034)向现场人员侯海河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告知其享有的权利,驾驶员观看了勘验过程并对执法人员所做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情况进行了拍照录像。调查认定徐州诚远运输有限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 |
11 | 370402202400312 | 枣庄金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2024-09-02 | 货运车辆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吊销许可证件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在开展“一超四罚”追踪处理工作中,发现枣庄金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货运车辆鲁DE1619(黄色)因违法超限运输被行政处罚3次。该车初次领取《道路运输证》的日期为2023年8月29日,年度审验周期为当年8月至次年8月。在2023-2024年度审验周期内,该车于2023年11月27日、2023年12月5日、2024年3月20日因违法超限运输被行政处罚共计3次。2024年8月30日 15时29分,枣庄金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委托李传传前来处理相关事宜,执法人员洪超(执法证号:15040117034)、侯化龙(执法证号:15040117009)对公司委托代理人李传传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进行调查询问,受委托人对该公司所属货运车辆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违法事实及证据确认无误。调查认定枣庄金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货运车辆鲁DE1619(黄色)号车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 |
12 | 370402202400311 | 枣庄金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2024-09-02 | 货运车辆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吊销许可证件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在开展“一超四罚”追踪处理工作中,发现枣庄金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货运车辆鲁DA9618(黄色)因违法超限运输被行政处罚3次。该车初次领取《道路运输证》的日期为2023年8月11日,年度审验周期为当年8月至次年8月。在2023-2024年度审验周期内,该车于2023年9月15日、2023年10月17日、2024年3月19日因违法超限运输被行政处罚共计3次。2024年08月30日 14时30分,枣庄金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委托李传传前来处理相关事宜,执法人员洪超(执法证号:15040117034)、侯化龙(执法证号:15040117009)对公司委托代理人李传传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进行调查询问,受委托人对该公司所属货运车辆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违法事实及证据确认无误。调查认定枣庄金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货运车辆鲁DA9618(黄色)号车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 |
13 | 370402202400324 | 枣庄市国祥运输有限公司 | 2024-09-02 |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罚款 | 2024年1月30日 02时47分,车牌号为鲁DC2302(黄色)鲁DLK68挂(黄色)重型半挂车行驶至枣庄市市中区S241(双向)K346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5轴车辆,车货总重为65.389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16.389吨。执法人员郭万里15040117054、许伟15040117049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枣庄市国祥运输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 |
14 | J370402202400194 | 辽阳县恒金运输有限公司 | 2024-09-02 |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罚款 | 2024年7月24日 05时14分,车牌号为辽K2A793(黄色)辽K1G20挂(黄色)行驶至枣庄市市中区S321(下行)K4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57.569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8.569吨。执法人员王纳15040117040、刘刚15040117012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辽阳县恒金运输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 |
15 | J370402202400193 | 枣庄东程运输有限公司 | 2024-09-02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罚款 | 2024年9月2日 09时21分,经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王纳、刘刚通过全国道路货物运输监管与服务平台查询发现,高在虎驾驶的鲁DK2825(黄色)号运输车辆卫星定位信号未保持在线。执法人员王纳、刘刚向高在虎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进行询问,询问得知,该车已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但该车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正常在线。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拍照录像。 |
16 | 370402202400322 | 枣庄骏达运输有限公司 | 2024-09-03 | 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责令停产停业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在开展“一超四罚”追踪处理工作中,发现枣庄骏达运输有限公司公司所属货运车辆因违法超限运输被行政处罚11次。该公司《道路运输许可证》初次的发放日期为2019年3月5日,“一超四罚”违法情况统计周期为当年3月至次年3月。枣庄骏达运输有限公司共有货运车辆77辆,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因违法超限运输被处罚货运车辆总数为11辆,达到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的14.29%。2024年9月2日 13时47分,枣庄骏达运输有限公司委托李传传前来处理相关事宜,执法人员洪超(执法证号:15040117034)、侯化龙(执法证号:15040117009)向公司委托代理人李传传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进行调查询问,受委托人对违法事实及证据确认无误。调查认定枣庄骏达运输有限公司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也未要求举行听证。 |
17 | 370402202400320 | 孙启涛 | 2024-09-03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警告,罚款 | 2024年9月1日 21时3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枣庄学院对孙启涛驾驶的鲁DD24121(渐变绿)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郭万里(15040117054)、许伟(15040117049)向孙启涛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孙启涛通过滴滴出行平台预约接单,从海澜之家(吉品街店)拉载乘客2名送到枣庄学院,驾驶员通过滴滴出行平台客户端收取了9.64元车费。驾驶员孙启涛现场未能向执法人员提供该车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执法人员对执法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调查认定当事人孙启涛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孙启涛未提出陈述、申辩。 |
18 | J370402202400196 | 枣庄市恒福运输有限公司 | 2024-09-03 |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罚款 | 2024年2月7日 18时21分,车牌号为鲁DC3975(黄色)鲁DJA09挂(黄色)重型半挂车行驶至枣庄市市中区G206(上行)K694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59.800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10.800吨。执法人员洪超15040117034、侯化龙15040117009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枣庄市恒福运输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 |
19 | J370402202400195 | 滕州市伍伟运输有限公司 | 2024-09-03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罚款 | 2024年9月3日 10时47分,经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王纳、刘刚通过全国道路货物运输监管与服务平台查询发现,刘虎驾驶的鲁DD5222(黄色)号运输车辆卫星定位信号未保持在线。执法人员王纳、刘刚向刘虎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进行询问,询问得知,该车已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但该车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拍照录像。 |
20 | J370402202400197 | 山东通广运输有限公司 | 2024-09-03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罚款 | 2024年9月3日 11时22分,经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王纳、刘刚通过全国道路货物运输监管与服务平台查询发现,孙启斌驾驶的鲁DC8977(黄色)号运输车辆卫星定位信号未保持在线。执法人员王纳、刘刚向孙启斌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进行询问,询问得知,该车已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但该车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拍照录像。 |
21 | J370402202400198 | 枣庄辉灿物流有限公司 | 2024-09-04 |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罚款 | 2023年12月1日 13时54分,车牌号为鲁DD5079(黄色)鲁DKF72挂(黄色)重型半挂车行驶至枣庄市市中区S321(上行)K6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58.029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9.029吨。执法人员洪超15040117034、侯化龙15040117009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枣庄辉灿物流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 |
22 | 370402202400328 | 枣庄市政通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 2024-09-05 | 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责令停产停业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在开展“一超四罚”追踪处理工作中,发现枣庄市政通渣土运输有限公司公司所属货运车辆因违法超限运输被行政处罚2次。该公司《道路运输许可证》的初次发放日期为2017年4月11日,“一超四罚”违法情况统计周期为当年4月至次年4月。枣庄市政通渣土运输有限公司共有货运车辆20辆,截止到2024年6月30日因违法超限运输被处罚货运车辆总数为2辆,达到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的10%。2024年9月5日 10时32分,枣庄市政通渣土运输有限公司法人王德收前来处理相关事宜,执法人员郭万里(执法证号:15040117054)、许伟(执法证号:15040117049)向公司法人王德收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进行调查询问,当事人对违法事实及证据确认无误。调查认定枣庄市政通渣土运输有限公司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也未要求举行听证。 |
23 | 370402202400327 | 枣庄旺源运输有限公司 | 2024-09-05 | 货运车辆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吊销许可证件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在开展“一超四罚”追踪处理工作中,发现枣庄旺源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货运车辆鲁DE6228(黄色)因违法超限运输被行政处罚3次。该车初次领取《道路运输证》的日期为2020年7月8日,年度审验周期为当年7月8日至次年7月7日。在2023至2024年度审验周期内,该车于2023年11月4日、2023年12月2日、2024年3月2日因违法超限运输被行政处罚共计3次。2024年9月5日,枣庄旺源运输有限公司委托李亚利前来处理相关事宜,执法人员王纳(执法证号:15040117040)、刘刚(执法证号:15040117012)对公司委托代理人李亚利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进行调查询问,受委托人对该公司所属货运车辆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违法事实及证据确认无误。调查认定枣庄旺源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货运车辆鲁DE6228(黄色)号车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 |
24 | 370402202400329 | 枣庄响马运输有限公司 | 2024-09-05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罚款 | 2024年9月4日 11时4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市中区G206国道税郭镇沙沟加油站附近对纪磊驾驶的鲁DJ6069(黄色)鲁DQM63挂(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检查中发现:该车拉载货物为煤炭,该车挂车鲁DQM63挂(黄色))原车辆栏板高度(从地面算起)为2100mm,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此挂车鲁DQM63挂(黄色)在原有车辆栏板高度上拼接了高度为100mm,材质为金属与帆布混合的栏板。执法人员王晓东(15040117036)、马兆伟(15040117059)向现场人员纪磊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告知其享有的权利,驾驶员观看了勘验过程并对执法人员所做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情况进行了拍照录像。调查认定枣庄响马运输有限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 |
25 | 370402202400333 | 枣庄东程运输有限公司 | 2024-09-06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罚款 | 2024年9月6日 11时45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枣台路温泉小镇处对刘东驾驶的鲁DK6110(黄色)鲁DLE61挂(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检查中发现:该车拉载货物为石子,该车挂车鲁DLE61挂(黄色)原车辆栏板高度(从地面算起)为2150mm,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此挂车鲁DLE61挂(黄色)在原有车辆栏板高度上拼接了高度为350mm,材质为金属与帆布混合的栏板。执法人员郭万里(15040117054)、许伟(15040117049)向现场人员刘东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告知其享有的权利,驾驶员观看了勘验过程并对执法人员所做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情况进行了拍照录像。调查认定枣庄东程运输有限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 |
26 | 370402202400332 | 张茂同 | 2024-09-06 | 道路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罚款 | 2024年9月6日 11时4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光明大道与S322省道交界处北100米对张茂同驾驶的鲁0463280(农绿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洪超、侯化龙向张茂同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拉载货物为水泥块从事道路运输,货物高出箱栏板,没有加盖篷布,造成了货物脱落、扬撒。驾驶员对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违章情况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拍照。 |
27 | 370402202400330 | 哈尔滨市中天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2024-09-06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罚款 | 2024年9月5日 20时45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十里泉路与振兴南路交叉口对陈俊平驾驶的黑AS0990(黄色)黑AAY90挂(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检查中发现:该车拉载货物为汽车。该车挂车黑AAY90挂(黄色)原车辆外廓长度为12000mm,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此挂车黑AAY90挂(黄色)在原有车辆外廓长度上焊接加长了900mm,实际车辆外廓长度达到了12900mm。执法人员王晓东(15040117036)、马兆伟(15040117059)向现场人员陈俊平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告知其享有的权利,驾驶员观看了勘验过程并对执法人员所做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情况进行了拍照录像。调查认定哈尔滨市中天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 |
28 | 370402202400331 | 山西久海纳物流有限公司 | 2024-09-06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罚款 | 2024年9月5日 20时26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十里泉路与西外环交叉口附近对杜海洋驾驶的晋AV1951(黄色)晋A1282挂(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检查中发现:该车拉载货物为二手汽车,该车挂车晋A1282挂(黄色)《道路运输证》上载明的原车辆外廓长度为11900mm,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此挂车晋A1282挂(黄色)在原有车辆外廓长度上焊接加长了2400mm,实际车辆外廓长度达到了14300mm。执法人员王晓东(15040117036)、马兆伟(15040117059)向现场人员杜海洋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告知其享有的权利,驾驶员观看了勘验过程并对执法人员所做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情况进行了拍照录像。调查认定山西久海纳物流有限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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