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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3704023704020008/2024-02682
  • 主题分类:执法结果
  • 发布机构: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1月23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4年01月23日
  • 标  题:市中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表(2024年1月17日-22日)
  • 效力状态:有效

市中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表(2024年1月17日-22日)

序号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 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主要事实 行政执法依据 行政执法决定 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 作出决定的日期
1 370402202400033 枣庄市远广运输有限公司 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2024年01月17日 13时0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市中区北环转盘处对王玉军驾驶的鲁DD0557(黄色)鲁DKE62挂(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检查中发现:该车拉载货物为石子,该车挂车鲁DKE62挂(黄色)原车辆栏板高度(从地面算起)为2150mm,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此挂车鲁DKE62挂(黄色)在原有车辆栏板高度上拼接了高度为250mm,材质为帆布的栏板。执法人员王晓东(15040117036)、马兆伟(15040117059)向现场人员王玉军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告知其享有的权力,驾驶员观看了勘验过程并对执法人员所做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情况进行了拍照录像。调查认定枣庄市远广运输有限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也未要求举行听证。上述违法事实有影像资料、现场笔录、勘验笔录、《道路运输证》、《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公司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王玉军的询问笔录和陈述等证据予以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罚款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2024-01-17
2 370402202400032 范立志 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2024年01月16日 23时1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十里泉路与西昌路交界口对范永飞驾驶的黑AAA658(黄色)黑AF953挂(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检查中发现:该车拉载货物为商品车,该车黑AAA658(黄色)(该车挂车黑AF953挂(黄色))原车辆栏板高度(从地面算起)为1600mm,原车辆外廓长度为13950mm,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此车黑AAA658(黄色)(此挂车黑AF953挂(黄色))在原有车辆栏板高度上拼接了高度为2400mm,材质为金属的栏板,在原有车辆外廓上拼接了9850mm,材质为金属的栏板,实际车辆外廓长度达到了23800mm,驾驶员观看了现场勘验情况,并对执法人员所做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对现场情况进行了拍照录像。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罚款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2024-01-17
3 J370402202400008 枣庄平路物流有限公司 聘用无相应从业资格证件的人员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或者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2024年01月17日 19时3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G206国道与枣台路交界处(西王庄)对韩正良驾驶的鲁DK5879(黄色)鲁DQU90挂(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洪超、侯化龙向韩正良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装载煤炭从事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向检查人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未能提供《从业资格证》,经询问驾驶员得知,车主聘用韩正良从事道路运输有1年的时间,驾驶员未办理《从业资格证》,当事人对无从业资格证驾驶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的行为无异议。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 罚款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2024-01-17
4 J370402202400009 滕州市伍伟运输有限公司 聘用无相应从业资格证件的人员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或者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2024年01月17日 19时5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G206国道603KM+300M处对刘彬驾驶的鲁DD5222(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洪超、侯化龙向刘彬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装载熟料从事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向检查人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未能提供《从业资格证》,经询问驾驶员得知,车主聘用刘彬从事道路运输有1年的时间,驾驶员未办理《从业资格证》,当事人对无从业资格证驾驶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的行为无异议。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 罚款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2024-01-17
5 J370402202400007 郯城庆源物流有限公司 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2024年01月17日 20时3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G206国道603KM+300M处对刘启虎驾驶的鲁Q295RW(黄色)鲁QN0A8挂(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洪超、侯化龙向刘启虎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拉载货物为铁粉从事道路运输,货物高出箱栏板,没有加盖篷布,造成了货物脱落、扬撒。驾驶员对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违章情况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拍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 罚款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2024-01-17
6 370402202400031 孙磊 当事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2024年01月16日 21时4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枣庄学院对孙磊驾驶的鲁DD21935(渐变绿)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郭万里(15040117054)、许伟(15040117049)向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鲁DD21935(渐变绿)驾驶员通过滴滴花小猪平台预约接单,从中国建设银行(枣庄市中支行)-南门拉载乘客2名送到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北安路1号院枣庄学院,驾驶员通过滴滴花小猪平台客户端收取了8.68元车费。驾驶员现场未能向执法人员提供该车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执法人员对执法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调查认定当事人孙磊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孙磊未提出陈述、申辩,也未要求举行听证。主要证据有:现场影像资料、现场笔录、行程路线及支付信息截图、《行驶证》复印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复印件、孙磊的询问笔录和陈述等证据证实。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警告,罚款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2024-01-18
7 370402202400034 枣庄市鸿润物流有限公司 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2024年01月16日 19时5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市中区盛北物流园北门对郭依州驾驶的鲁DK2155(黄色)鲁DGC87挂(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检查中发现:该车拉载货物为石子,该车挂车鲁DGC87挂(黄色)原车辆栏板高度(从地面算起)为2090mm,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此挂车鲁DGC87挂(黄色)在原有车辆栏板高度上拼接了高度为200mm,材质为金属混合的栏板。执法人员郭万里(15040117054)、许伟(15040117049)向现场人员郭依州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告知其享有的权力,驾驶员观看了勘验过程并对执法人员所做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情况进行了拍照录像。调查认定枣庄市鸿润物流有限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上述违法事实有影像资料、现场笔录、勘验笔录、《道路运输证》、《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公司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郭依州的询问笔录和陈述等证据予以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罚款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2024-01-18
8 370402202400035 枣庄市银地运输有限公司 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2024年01月15日 21时3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市中区候宅子路口对陈伟驾驶的鲁DE5631(黄色)鲁DLE71挂(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检查中发现:该车拉载货物为石子,该车挂车鲁DLE71挂(黄色)原车辆栏板高度(从地面算起)为2050mm,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此挂车鲁DLE71挂(黄色)在原有车辆栏板高度上拼接了高度为150mm,材质为帆布的栏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罚款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2024-01-18
9 J370402202400010 滕州市绥韫伟运输有限公司 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2024年01月18日 11时18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南环与振兴路口处对商庆伟驾驶的鲁DH0218(黄色)鲁DGC31挂(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侯化龙、洪超向商庆伟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拉载货物为 煤  从事道路运输,加盖篷布不严,造成了货物脱落、扬撒。经执法人员现场勘验测量,该车驾驶员对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违章情况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拍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 罚款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2024-01-18
10 370402202400036 枣庄荣耀物流有限公司 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2024年01月19日 05时4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新远大红路灯南100米对万亮亮驾驶的鲁DK5823(黄色)鲁DNK78挂(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检查中发现:该车拉载货物为石粉,该车挂车鲁DNK78挂(黄色)原车辆栏板高度(从地面算起)为2030mm,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此挂车鲁DNK78挂(黄色)在原有车辆栏板高度上拼接了高度为380mm,材质为金属皮革混合的栏板。执法人员郭万里(15040117054)、许伟(15040117049)向现场人员万亮亮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告知其享有的权力,驾驶员观看了勘验过程并对执法人员所做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情况进行了拍照录像。调查认定枣庄荣耀物流有限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上述违法事实有影像资料、现场笔录、勘验笔录、《道路运输证》、《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公司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万亮亮的询问笔录和陈述等证据予以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罚款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2024-01-19
11 370402202400037 阿图什市白天马货物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2024年01月17日 12时0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市中区汇泉西路二手车交易市场北门对麦麦提·艾麦提驾驶的新R47756(黄色)新P1596挂(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洪超、侯化龙向麦麦提·艾麦提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进行了勘验测量,检查中发现:该车为空车,该车挂车新P1596挂(黄色)原车辆外廓长度为17800mm,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此挂车新P1596挂(黄色)在原有车辆外廓长度上焊接加长了1450mm,实际车辆外廓长度达到了19250mm,驾驶员观看了现场勘验情况,并对执法人员所做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拍照录像。调查认定阿图什市白天马货物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也未要求举行听证。上述违法事实有影像资料、现场笔录、勘验笔录、《道路运输证》、《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公司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麦麦提·艾麦提的询问笔录和陈述等证据予以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罚款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2024-01-19
12 370402202400039 枣庄乃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2024年01月22日 12时15分,枣庄市交通运输局联合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峄城区S38与黄泉路交界处南300米对徐现利驾驶的鲁DD8083(黄色)鲁DJJ50挂(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检查中发现:该车拉载货物为石子,该车挂车鲁DJJ50挂(黄色)原车辆栏板高度(从地面算起)为2150mm,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此挂车鲁DJJ50挂(黄色)在原有车辆栏板高度上拼接了高度为350mm,材质为金属与皮革混合的栏板。执法人员王晓东(15040117036)、马兆伟(15040117059)向现场人员徐现利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告知其享有的权力,驾驶员观看了勘验过程并对执法人员所做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情况进行了拍照录像。调查认定枣庄乃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上述违法事实有影像资料、现场笔录、勘验笔录、《道路运输证》、《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公司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徐现利的询问笔录和陈述等证据予以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罚款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2024-01-22
13 370402202400040 长春市金泽物流有限公司东湖分公司 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2024年01月21日 19时5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S345省道58KM+300M处对孙燕驾驶的吉AS0007(黄色)吉AH392挂(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检查中发现:该车运输货物为商品车,该车挂车吉AH392挂(黄色)原车辆外廓长度为13750mm,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此挂车吉AH392挂(黄色)在原有车辆外廓长度上焊接加长了10950mm,实际车辆外廓长度达到了24700mm。执法人员侯化龙(15040117009)、洪超(15040117034)向现场人员孙燕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告知其享有的权力,驾驶员观看了勘验过程并对执法人员所做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情况进行了拍照录像。调查认定长春市金泽物流有限公司东湖分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上述违法事实有影像资料、现场笔录、勘验笔录、《道路运输证》、《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公司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孙燕的询问笔录和陈述等证据予以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罚款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2024-01-22
14 370402202400038 滕州明鸿物流有限公司 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2024年01月20日 19时40分,枣庄市交通运输局联合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山亭区S245省道与兴园路交叉口东北200米对韩业存驾驶的鲁DD2936(黄色)鲁DFW17挂(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检查中发现:该车拉载货物为机制沙,该车挂车鲁DFW17挂(黄色)原车辆栏板高度(从地面算起)为2100mm,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此挂车鲁DFW17挂(黄色)在原有车辆栏板高度上拼接了高度为340mm,材质为金属与皮革混合的栏板。执法人员洪超(15040117034)、侯化龙(15040117009)向现场人员韩业存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告知其享有的权力,驾驶员观看了勘验过程并对执法人员所做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情况进行了拍照录像。调查认定滕州明鸿物流有限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上述违法事实有影像资料、现场笔录、勘验笔录、《道路运输证》、《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公司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韩业存的询问笔录和陈述等证据予以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罚款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2024-01-22
15 370402202400041 刘强 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2024年01月20日 16时47分,枣庄市交通运输局联合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山亭区S103省道与民生大道交叉口西南200米对宋方文驾驶的鲁DC7957(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检查中发现:该车拉载货物为碎石,该车鲁DC7957(黄色)原车辆栏板高度(从地面算起)为3820mm,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此车鲁DC7957(黄色)在原有车辆栏板高度上焊接了高度为310mm,材质为金属混合的栏板。执法人员洪超(15040117034)、侯化龙(15040117009)向现场人员宋方文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告知其享有的权力,驾驶员观看了勘验过程并对执法人员所做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情况进行了拍照录像。调查认定刘强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也未要求举行听证。上述违法事实有影像资料、现场笔录、勘验笔录、《道路运输证》、《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公司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宋方文的询问笔录和陈述等证据予以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罚款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202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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