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3704020008/2024-00296
- 主题分类:执法结果
- 发布机构: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9月18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9月18日
- 标 题:市中区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3年9月12日-18日)
- 效力状态:有效
市中区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3年9月12日-18日)
序号 |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 | 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 |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 主要事实 | 行政执法依据 | 行政执法决定 | 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 | 作出决定的日期 | 备 注【罚款金额(万元)】 |
1 | 370402202300298 | 枣庄振全物流有限公司 | 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 2023年09月12日 07时25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G206国道603KM+300M处对黄传银驾驶的鲁DD0809(黄色)鲁DGL27挂(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郭万里、许伟向黄传银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进行了勘验测量,检查中发现:该车拉载货物为石子,该车挂车鲁DGL27挂(黄色)原车辆栏板高度(从地面算起)为2100mm,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此挂车鲁DGL27挂(黄色)在原有车辆栏板高度上拼接了高度为550mm,材质为金属与帆布混合的栏板,驾驶员观看了现场勘验情况,并对执法人员所做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拍照录像。调查认定枣庄振全物流有限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上述违法事实有影像资料、现场笔录、勘验笔录、《道路运输证》、《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公司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黄传银的询问笔录和陈述等证据予以支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 罚款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2023-09-12 | 0.5 |
2 | 370402202300296 | 长春照宝物流有限公司榆树分公司 | 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 2023年09月10日 21时1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青檀南路与汇泉路交界处对王辉驾驶的吉AZL194(黄色)吉AH842挂(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王晓东、马兆伟向王辉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进行了勘验测量,检查中发现:该车拉载货物为二手汽车,该车挂车吉AH842挂(黄色)原车辆厢体长度为13745mm,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此车挂车吉AH842挂(黄色)在原有车辆厢体上焊接了长度为7955mm,材质为金属的车厢栏板,驾驶员观看了现场勘验情况,并对执法人员所做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拍照录像。调查认定长春照宝物流有限公司榆树分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上述违法事实有影像资料、现场笔录、勘验笔录、《道路运输证》、《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公司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王辉的询问笔录和陈述等证据予以支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 罚款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2023-09-12 | 0.5 |
3 | 370402202300297 | 郭影 |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车货长、宽、高超限) | 2023年09月10日 21时1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青檀南路与汇泉路交界处对王辉驾驶的吉AZL194(黄色)吉AH842挂(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王晓东、马兆伟向王辉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进行了勘验测量,检查中发现:该车为4轴车辆,此次从枣庄市二手车市场载货至黑龙江,运载货物为二手汽车,属于可分载物品。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该车车货总长度为31600mm,总高度为4500mm,总宽度为2550mm,驾驶员观看了现场勘验情况,并对执法人员所做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拍照录像。调查认定郭影所属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长、宽、高超限),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也未要求举行听证。上述违法事实有影像资料、现场笔录、勘验笔录、《道路运输证》、《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委托书、受委托人王辉的询问笔录和陈述等证据予以支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 | 罚款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2023-09-12 | 0.1 |
4 | 370402202300299 | 山东利君物流有限公司 |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 山东利君物流有限公司所属车辆牌号为鲁Q883ST(黄色)的重型半挂牵引车于2023年07月26日 18时14分经过206国道694KM+900M非现场执法检测点时,经公路超限运输动态检测设备称重检测显示该车存在超限运输行为(该车为6轴车辆,国家限定车货总重标准为49.000吨,该车实际车货总重为59.45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10.450吨,超限率21.33%)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对此进行了立案调查并告知山东利君物流有限公司涉嫌超限运输的违法行为。2023年9月12日,山东利君物流有限公司委托宋超前来处理相关事宜,执法人员王纳(15040117040)、刘刚(15040117012)向宋超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进行了询问,宋超对动态检测设备称重检测结果无异议。调查认定山东利君物流有限公司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上述违法事实有影像资料、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宋超的询问笔录和陈述等证据予以支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罚款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2023-09-12 | 0.5 |
5 | 370402202300300 | 山东利君物流有限公司 |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 山东利君物流有限公司所属车辆牌号为鲁Q883ST(黄色)的重型半挂车于2023年07月17日 15时46分经过206国道694KM+900M非现场执法检测点时,经公路超限运输动态检测设备称重检测显示该车存在超限运输行为(该车为6轴车辆,国家限定车货总重标准为49.000吨,该车实际车货总重为58.05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9.050吨,超限率18.47%)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对此进行了立案调查并告知山东利君物流有限公司涉嫌超限运输的违法行为。2023年09月12日,山东利君物流有限公司委托宋超前来处理相关事宜,执法人员王纳(15040117040)、刘刚(15040117012)向宋超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进行了询问,宋超对动态检测设备称重检测结果无异议。调查认定山东利君物流有限公司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上述违法事实有影像资料、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宋超的询问笔录和陈述等证据予以支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罚款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2023-09-12 | 0.45 |
6 | J370402202300433 | 枣庄旺源运输有限公司 | 聘用无相应从业资格证件的人员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或者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 2023年09月07日 21时3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G206国道与枣台路交界处(西王庄)对刘国升驾驶的鲁DE9170(黄色)鲁DLX50挂(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王晓东、马兆伟向刘国升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装载石子从事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向检查人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未能提供《从业资格证》,经询问驾驶员得知,车主聘用刘国升从事道路运输有一个月的时间,驾驶员未办理《从业资格证》,当事人对无从业资格证驾驶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的行为无异议。 |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 | 罚款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2023-09-12 | 0.3 |
7 | J370402202300432 | 枣庄枣安运输有限公司 | 聘用无相应从业资格证件的人员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或者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 2023年09月10日 22时0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G206国道与枣台路交界处(西王庄)对刘国升驾驶的鲁DD5880(黄色)鲁DMZ18挂(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王晓东、马兆伟向刘国升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装载石子从事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向检查人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未能提供《从业资格证》,经询问驾驶员得知,车主聘用刘国升从事道路运输有一个月的时间,驾驶员未办理《从业资格证》,当事人对无从业资格证驾驶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的行为无异议。 |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 | 罚款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2023-09-12 | 0.3 |
8 | J370402202300434 | 枣庄兴盛运输有限公司 | 聘用无相应从业资格证件的人员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或者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 2023年09月12日 09时1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G206国道603KM+300M处对魏君增驾驶的鲁DE8172(黄色)鲁DLG72挂(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郭万里、许伟向魏君增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装载石子从事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向检查人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未能提供《从业资格证》,经询问驾驶员得知,车主聘用魏君增从事道路运输有1月的时间,驾驶员未办理《从业资格证》,当事人对无从业资格证驾驶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的行为无异议。 |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 | 罚款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2023-09-12 | 0.3 |
9 | J370402202300438 | 邳州亨通物流有限公司 | 聘用无相应从业资格证件的人员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或者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 2023年09月13日 10时0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G206国道615KM处(峄城界)对芳志兴驾驶的苏CHY234(黄色)苏CZ2N5挂(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王晓东、马兆伟向芳志兴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装载石子从事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向检查人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未能提供《从业资格证》,经询问驾驶员得知,车主聘用方志兴从事道路运输有一个月的时间,驾驶员未办理《从业资格证》,当事人对无从业资格证驾驶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的行为无异议。 |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 | 罚款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2023-09-13 | 0.3 |
10 | J370402202300435 | 枣庄华洺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 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 2023年09月13日 10时3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030县道安城联校南500米非现场执法检测点对王伟驾驶的鲁DJ8588(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洪超、侯化龙向王伟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拉载货物为石块从事道路运输,货物加盖篷布不严,造成了货物脱落、扬撒。驾驶员对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违章情况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拍照。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 | 罚款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2023-09-13 | 0.1 |
11 | J370402202300436 | 枣庄海燕驾驶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单位未在规定的教练场地内培训 | 2023年09月13日 12时5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解放北路与中兴大道交界口北对鲁D7798学(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洪超、侯化龙向教练员李耀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为枣庄海燕驾驶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所有,车上载有2名学员,正在进行驾驶员科目三培训活动,解放北路与中兴大道交界口北并非该车辆规定的教学场地。执法人员对现场情况进行了拍照录像。 |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第(四)项 | 罚款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2023-09-13 | 0.1 |
12 | J370402202300437 | 枣庄长鸿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单位未在规定的教练场地内培训 | 2023年09月13日 12时5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解放北路与中兴大道交接口北对鲁D7709学(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侯化龙、洪超向教练员刘锋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为枣庄长鸿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所有,车上载有1名学员,正在进行驾驶员科目三培训活动,解放北路与中兴大道交接口北并非该车辆规定的教学场地。执法人员对现场情况进行了拍照录像。 |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第(四)项 | 罚款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2023-09-13 | 0.1 |
13 | 370402202300301 | 长春金事达物流有限公司公主岭市大岭分公司 | 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 2023年09月13日 14时4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十里泉路与解放南路交接口东100米对刘东驾驶的吉CB0959(黄色)吉CT733挂(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侯化龙、洪超向刘东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进行了勘验测量,检查中发现:该车拉载货物为二手汽车,该车吉CB0959(黄色)原车辆长度为12000mm,该车挂车吉CT733挂(黄色)原车辆长度为11915mm,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主车吉CB0959(黄色)实际车辆长度为13600mm,挂车吉CT733挂(黄色)实际车辆长度为15600mm。该车吉CB0959(黄色)吉CT733挂(黄色)分别在原有车辆长度上拼接了长度为1600mm、3685mm,材质为金属的栏板。驾驶员观看了现场勘验情况,并对执法人员所做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调查认定长春金事达物流有限公司公主岭市大岭分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上述违法事实有影像资料、现场笔录、勘验笔录、《道路运输证》、《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公司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刘东的询问笔录和陈述等证据予以支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 罚款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2023-09-14 | 0.5 |
14 | J370402202300439 | 枣庄市百弘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聘用无相应从业资格证件的人员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或者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 2023年09月13日 22时0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S345省道与建设北路交界处对方志兴驾驶的鲁DD0539(黄色)鲁DHL80挂(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王晓东、马兆伟向方志兴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装载石子从事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向检查人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未能提供《从业资格证》,经询问驾驶员得知,车主聘用方志兴从事道路运输有一个月的时间,驾驶员未办理《从业资格证》,当事人对无从业资格证驾驶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的行为无异议。 |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 | 罚款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2023-09-14 | 0.3 |
15 | J370402202300440 | 龙口市悦通物流有限公司 | 聘用无相应从业资格证件的人员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或者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 2023年09月14日 20时02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G206国道603KM+300M处对赵瑞廷驾驶的鲁FAD715(黄色)鲁FDN75挂(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郭万里、许伟向赵瑞廷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装载汽车从事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向检查人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未能提供《从业资格证》,经询问驾驶员得知,车主聘用赵瑞廷从事道路运输有一个月的时间,驾驶员未办理《从业资格证》,当事人对无从业资格证驾驶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的行为无异议。 |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 | 罚款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2023-09-14 | 0.3 |
16 | 370402202300302 | 四平市易道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 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 2023年09月13日 15时5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青檀南路与汇泉路交口南200米路西对蔡龙军驾驶的吉CH3361(黄色)吉CN866挂(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郭万里、许伟向蔡龙军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进行了勘验测量,检查中发现:该车拉载货物为二手汽车,该挂车吉CN866挂(黄色)(道路运输证)上载明的原有车辆长度为11965mm,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此挂车吉CN866挂(黄色)在原有车辆长度上焊接了长度为3435mm,材质为金属的车厢,驾驶员观看了现场勘验情况,并对执法人员所做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拍照录像。调查认定四平市易道物流服务有限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上述违法事实有影像资料、现场笔录、勘验笔录、《道路运输证》、《营业执照》、公司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蔡龙军的询问笔录和陈述等证据予以支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 罚款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2023-09-15 | 0.5 |
17 | J370402202300442 | 微山县晟龙运输有限公司 |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 微山县晟龙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车辆牌号为鲁H26V91(黄色)的重型半挂牵引车于2022年07月11日 20时25分经过206国道694KM+900M非现场执法检测点时,经公路超限运输动态检测设备称重检测显示该车存在超限运输行为(该车限重49.000吨,实际车货总重为54.000吨,超重5.000吨) 。微山县晟龙运输有限公司委托朱思举前来处理相关事宜,当事人对动态检测设备称重检测结果无异议,也未提出陈述、申辩。上述违法事实有影像资料、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朱思举的询问笔录和陈述等证据予以支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罚款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2023-09-15 | 0.25 |
18 | J370402202300441 | 兰陵县顺扬物流有限公司 | 聘用无相应从业资格证件的人员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或者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 2023年09月14日 19时0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G206国道615KM处(峄城界)对孙晋颖驾驶的鲁Q011HQ(黄色)鲁QA8D2挂(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郭万里、许伟向孙晋颖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装载石子从事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向检查人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未能提供《从业资格证》,经询问驾驶员得知,车主聘用孙晋颖从事道路运输有一个月的时间,驾驶员未办理《从业资格证》,当事人对无从业资格证驾驶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的行为无异议。 |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 | 罚款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2023-09-15 | 0.3 |
19 | J370402202300443 | 枣庄盛世宏图物流有限公司 | 聘用无相应从业资格证件的人员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或者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 2023年09月14日 20时0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G206国道与枣台路交界处(西王庄)对张仁平驾驶的鲁DE2688(黄色)鲁DLB93挂(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郭万里、许伟向张仁平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装载石子从事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向检查人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未能提供《从业资格证》,经询问驾驶员得知,车主聘用张仁平从事道路运输有一个月的时间,驾驶员未办理《从业资格证》,当事人对无从业资格证驾驶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的行为无异议。 |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 | 罚款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2023-09-15 | 0.3 |
20 | 370402202300303 | 连云港群赢物流有限公司 | 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 2023年09月17日 20时3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G206国道603KM+300M处对董业全驾驶的苏NFT293(黄色)苏GNV23挂(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王晓东、马兆伟向董业全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进行了勘验测量,检查中发现:该车拉载货物为石子,该车挂车苏GNV23挂(黄色)原车辆栏板高度(从地面算起)为2350mm,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此挂车苏GNV23挂(黄色)在原有车辆栏板高度上拼接了高度为350mm,材质为金属与帆布混合的栏板,驾驶员观看了现场勘验情况,并对执法人员所做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拍照录像。调查认定连云港群赢物流有限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上述违法事实有影像资料、现场笔录、勘验笔录、《道路运输证》、《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公司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董业全的询问笔录和陈述等证据予以支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 罚款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2023-09-18 | 0.5 |
21 | 370402202300304 | 枣庄东环运输有限公司 | 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 2023年09月17日 20时3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枣庄市市中区X030县道(税郭镇鲁王桥村内)对郑咸林驾驶的鲁DD9339(黄色)鲁DJR05挂(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王晓东、马兆伟向郑咸林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进行了勘验测量,检查中发现:该车拉载货物为尾砂,该车挂车鲁DJR05挂(黄色)原车辆栏板高度(从地面算起)为2100mm,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此挂车鲁DJR05挂(黄色))在原有车辆栏板高度上拼接了高度为300mm,材质为金属与皮革混合的栏板,驾驶员观看了现场勘验情况,并对执法人员所做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拍照录像。调查认定枣庄东环运输有限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上述违法事实有影像资料、现场笔录、勘验笔录、《道路运输证》、《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公司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郑咸林的询问笔录和陈述等证据予以支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 罚款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2023-09-18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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