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3704020008/2024-00294
- 主题分类:执法结果
- 发布机构: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9月01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9月01日
- 标 题:市中区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3年8月29日-9月1日)
- 效力状态:有效
市中区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3年8月29日-9月1日)
序号 |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 | 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 |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 主要事实 | 行政执法依据 | 行政执法决定 | 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 | 作出决定的日期 | 备 注【罚款金额(万元)】 |
1 | J370402202300399 | 山东枣蒙运输有限公司 | 聘用无相应从业资格证件的人员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或者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 2023年08月29日 14时5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枣曹路路口对郑亚州驾驶的鲁DE7751(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王晓东、马兆伟向郑亚州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装载 从事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向检查人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未能提供《从业资格证》,经询问驾驶员得知,车主聘用郑亚州从事道路运输有一个月的时间,驾驶员未办理《从业资格证》,当事人对无从业资格证驾驶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的行为无异议。 |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2023-08-29 | 0.3 |
2 | 370402202300275 | 枣庄市领骏运输有限公司 | 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 2023年08月31日 09时0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枣台路洪村加油站向南100米处对贾继果驾驶的鲁DK0828(黄色)鲁DLK73挂(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郭万里、许伟向贾继果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进行了勘验测量,检查中发现:该车拉载货物为石子,该车挂车鲁DLK73挂(黄色)原车辆栏板高度(从地面算起)为2090mm,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此挂车鲁DLK73挂(黄色)在原有车辆栏板高度上拼接了高度为460mm,材质为金属与皮革混合的栏板,驾驶员观看了现场勘验情况,并对执法人员所做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拍照录像。调查认定枣庄市领骏运输有限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上述违法事实有影像资料、现场笔录、勘验笔录、《道路运输证》、《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公司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贾继果的询问笔录和陈述等证据予以支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 罚款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2023-08-31 | 0.5 |
3 | 370402202300274 | 枣庄振全物流有限公司 | 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 2023年08月30日 15时0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G206国道615KM处(峄城界)对李峰驾驶的鲁DD0859(黄色)鲁DLA58挂(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郭万里、许伟向李峰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进行了勘验测量,检查中发现:该车拉载货物为石子,该车挂车鲁DLA58挂(黄色)原车辆栏板高度(从地面算起)为2060mm,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此挂车鲁DLA58挂(黄色)在原有车辆栏板高度上拼接了高度为300mm,材质为金属与帆布混合的栏板,驾驶员观看了现场勘验情况,并对执法人员所做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拍照录像。调查认定枣庄振全物流有限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上述违法事实有影像资料、现场笔录、勘验笔录、《道路运输证》、《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公司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李峰的询问笔录和陈述等证据予以支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 罚款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2023-08-31 | 0.5 |
4 | J370402202300402 | 枣庄恒宇运输有限公司 | 聘用无相应从业资格证件的人员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或者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 2023年08月31日 08时3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G206国道600KM+100M处对孟宪利驾驶的鲁DD9613(黄色)鲁DKY92挂(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郭万里、许伟向孟宪利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装载石子从事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向检查人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未能提供《从业资格证》,经询问驾驶员得知,车主聘用孟宪利从事道路运输有半月的时间,驾驶员未办理《从业资格证》,当事人对无从业资格证驾驶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的行为无异议。 |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 | 罚款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2023-08-31 | 0.3 |
5 | J370402202300401 | 枣庄恒宇运输有限公司 | 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 | 2023年08月31日 14时23分,枣庄恒宇运输有限公司委托陈炳尧前来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违章处理室办理关于鲁D87876(黄色)鲁DV392挂(黄色)号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的相关事宜,执法人员王纳、刘刚向陈炳尧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进行询问,调查得知该车年度审验有效期至2021年08月31日,已经逾期两年未参加年度审验,执法人员对执法过程进行了录像。主要证据有询问笔录、影像资料,委托代理人陈炳尧的陈述等证据证实。 |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第(六)项 | 罚款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2023-08-31 | 0.3 |
6 | 370402202300277 | 临沂晟宇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 临沂晟宇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车辆牌号为鲁Q379FS(黄色)的重型半挂车于2023年05月09日 01时52分经过206国道694KM+900M非现场执法检测点时,经公路超限运输动态检测设备称重检测显示该车存在超限运输行为(该车为6轴车辆,国家限定车货总重标准为49.000吨,该车实际车货总重为66.4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17.400吨,超限率35.51%)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对此进行了立案调查并告知临沂晟宇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超限运输的违法行为。2023年09月01日,临沂晟宇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委托乔三莽前来处理相关事宜,执法人员王纳(15040117040)、刘刚(15040117012)向乔三莽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进行了询问,乔三莽对动态检测设备称重检测结果无异议。调查认定临沂晟宇物流运输有限公司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上述违法事实有影像资料、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乔三莽的询问笔录和陈述等证据予以支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罚款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2023-09-01 | 0.85 |
7 | 370402202300276 | 枣庄强华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 枣庄强华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所属车辆牌号为鲁DE3782(黄色)的重型特殊结构货车于2023年05月25日 09时25分经过030县道安城联校南500米非现场执法检测点时,经公路超限运输动态检测设备称重检测显示该车存在超限运输行为(该车为4轴车辆,国家限定车货总重标准为36.000吨,该车实际车货总重为45.45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9.450吨,超限率26.25%)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向枣庄强华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告知了其涉嫌超限运输的违法行为。2023年09月01日,枣庄强华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委托胡凯前来处理相关事宜,执法人员王纳(15040117040)、刘刚(15040117012)向胡凯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进行了询问,胡凯对动态检测设备称重检测结果无异议。调查认定枣庄强华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上述违法事实有影像资料、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胡凯的询问笔录和陈述等证据予以支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罚款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2023-09-01 | 0.45 |
8 | J370402202300403 | 山东浅海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 聘用无相应从业资格证件的人员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或者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 2023年09月01日 10时0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中联水泥厂对盛清军驾驶的鲁DD7813(黄色)鲁DMA13挂(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王晓东、马兆伟向盛清军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装载石子从事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向检查人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未能提供《从业资格证》,经询问驾驶员得知,车主聘用盛清军从事道路运输有一个月的时间,驾驶员未办理《从业资格证》,当事人对无从业资格证驾驶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的行为无异议。 |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2023-09-01 | 0.3 |
9 | J370402202300404 | 枣庄众兴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聘用无相应从业资格证件的人员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或者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 2023年09月01日 11时0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侯宅子路口处对驾驶的鲁DC2863(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王晓东、马兆伟向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装载碎石从事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向检查人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未能提供《从业资格证》,经询问驾驶员得知,车主聘用董顶银从事道路运输有4个月的时间,驾驶员未办理《从业资格证》,当事人对无从业资格证驾驶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的行为无异议。 |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 | 罚款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2023-09-01 | 0.3 |
10 | J370402202300405 | 枣庄鑫泰运输有限公司 | 聘用无相应从业资格证件的人员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或者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 2023年09月01日 16时0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030县道安城联校北500米对刘勇驾驶的鲁DK5268(黄色)鲁DZ065挂(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郭万里、许伟向刘勇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装载石子从事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向检查人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未能提供《从业资格证》,经询问驾驶员得知,车主聘用刘勇从事道路运输有一个月的时间,驾驶员未办理《从业资格证》,当事人对无从业资格证驾驶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的行为无异议。 |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 | 罚款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2023-09-01 | 0.3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