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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3704023704020008/2024-00287
  • 主题分类:执法结果
  • 发布机构: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7月13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3年07月13日
  • 标  题:市中区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3年7月7日-13日)
  • 效力状态:有效

市中区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3年7月7日-13日)

序号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 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主要事实 行政执法依据 行政执法决定 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 作出决定的日期 备  注【罚款金额(万元)】
1 J370402202300316 枣庄市忠东物流有限公司 聘用无相应从业资格证件的人员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或者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2023年07月06日 10时3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S345省道58KM+300M处对任鹏驾驶的鲁DD9810(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王晓东、马兆伟向任鹏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装载石头从事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向检查人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未能提供《从业资格证》,经询问驾驶员得知,车主聘用任鹏从事道路运输有15天的时间,驾驶员未办理《从业资格证》,当事人对无从业资格证驾驶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的行为无异议。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 罚款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2023-07-07 0.3
2 J370402202300317 漯河市兆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2023年07月07日 11时4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G206国道603KM+300M处对郭东阳驾驶的豫LL0865(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洪超、王乐向郭东阳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拉载货物为石子从事道路运输,货物高出箱栏板,加盖篷布不严,造成了货物脱落、扬撒。驾驶员对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违章情况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拍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第(二)项 罚款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2023-07-07 0.1
3 J370402202300318 辽宁华通至诚物流有限公司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车货长、宽、高超限) 2023年07月07日 14时3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振兴南路与十里泉路交界处北100米对姜鱼驾驶的辽AEV225(黄色)辽AX159挂(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王晓东、马兆伟向姜鱼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进行了勘验测量,检查中发现:该车为重型中置轴车辆运输车,此次从枣庄市中区载货至沈阳市,运载货物为汽车,属于可分载物品。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该车车货总长度为29000mm,总高度为4200mm,总宽度为2550mm,驾驶员观看了现场勘验情况,并对执法人员所做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拍照录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 罚款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2023-07-07 0.1
4 J370402202300319 枣庄长鸿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单位未安装和使用培训计时管理系统 2023年06月28日 19时26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解放北路对鲁D0876学(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马兆伟、王晓东向教练员胡连明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为枣庄长鸿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所有,车上载有3名学员,正在进行驾驶员科目三培训活动,该车辆安装了培训计时管理系统,但是未正常使用。执法人员对现场情况进行了拍照录像。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第(四)项 罚款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2023-07-10 0.1
5 J370402202300321 枣庄锐达物流有限公司 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2023年07月10日 11时45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光明大道与S322省道交界处北100米对张振华驾驶的鲁DA6013(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王晓东、马兆伟向张振华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拉载货物为碎石从事道路运输,货物高出箱栏板,没有加盖篷布,没有采取任何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经执法人员现场勘验测量,货物超出货箱栏板20厘米。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拍照录像。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第(二)项 罚款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2023-07-10 0.2
6 J370402202300320 枣庄市鸿润物流有限公司 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2023年07月10日 14时31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十里泉路对陈华驾驶的鲁DE8077(黄色)鲁DN082挂(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侯化龙、洪超向陈华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拉载货物为 石子  从事道路运输,货物高出箱栏板,加盖篷布不严,造成了货物脱落、扬撒。经执法人员现场勘验测量,货物超出货箱栏板20厘米。驾驶员对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违章情况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拍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第(二)项 罚款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2023-07-10 0.1
7 370402202300180 沈强 当事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2023年06月18日 21时3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枣庄学院对沈强驾驶的鲁DDG2958(渐变绿)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王晓东(15040117036)、马兆伟(15040117059)向沈强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沈强通过花小猪平台预约接单,从大润发(枣庄店)西北侧-上车点拉载乘客2名送到枣庄学院,乘客通过手机支付了14.86元车费。驾驶员沈强现场未能向执法人员提供该车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执法人员对鲁DDG2958(渐变绿)号车实施了暂扣车辆的行政强制措施,告知其救济途径并对执法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调查认定当事人沈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沈强未提出陈述、申辩,也未要求举行听证。主要证据有:现场影像资料、现场笔录、行程路线及支付信息截图、《行驶证》复印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复印件、沈强的询问笔录和陈述等证据证实。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警告,罚款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2023-07-11 0.3
8 J370402202300322 枣庄市中兴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单位未安装和使用培训计时管理系统 2023年07月11日 09时4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长江西路对鲁D0361学(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郭万里、许伟向教练员刘涛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为所有,车上载有2名学员,正在进行驾驶员科目三培训活动,该车辆安装了培训计时管理系统,但是未正常使用。执法人员对现场情况进行了拍照录像。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第(四)项 罚款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2023-07-12 0.1
9 370402202300222 枣庄福祥运输有限公司 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2023年07月13日 15时0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三江停车场对李贵庭驾驶的鲁DD1625(黄色)鲁DJL80挂(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王晓东、马兆伟向李贵庭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进行了勘验测量,检查中发现:该车拉载货物为石子,该该车挂车鲁DJL80挂(黄色)原车辆栏板高度(从地面算起)为2100mm,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此车挂车鲁DJL80挂(黄色)在原有车辆栏板高度上拼接了高度为300mm,材质为皮革的栏板,驾驶员观看了现场勘验情况,并对执法人员所做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拍照录像。调查认定枣庄福祥运输有限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上述违法事实有影像资料、现场笔录、勘验笔录、《道路运输证》、《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公司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李贵庭的询问笔录和陈述等证据予以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二款 罚款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2023-07-13 0.5
10 370402202300221 枣庄腾宇运输有限公司 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2023年07月13日 15时0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三江停车场对尹彬驾驶的鲁DJH27挂(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王晓东、马兆伟向尹彬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进行了勘验测量,检查中发现:该车拉载货物为石子,该挂车鲁DJH27挂(黄色))原车辆栏板高度(从地面算起)为2100mm,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此车鲁DJH27挂(黄色)在原有车辆栏板高度上拼接了高度为350mm,材质为皮革的栏板,驾驶员观看了现场勘验情况,并对执法人员所做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拍照录像。调查认定枣庄腾宇运输有限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也未要求举行听证。上述违法事实有影像资料、现场笔录、勘验笔录、《道路运输证》、《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公司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尹彬的询问笔录和陈述等证据予以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二款 罚款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2023-07-13 0.5
11 J370402202300324 枣庄金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聘用无相应从业资格证件的人员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或者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2023年07月12日 15时0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G206国道600KM+100M处对邵二恩驾驶的鲁DC8915(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郭万里、许伟向邵二恩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装载尾砂从事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向检查人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未能提供《从业资格证》,经询问驾驶员得知,车主聘用无从业资格证驾驶员从事道路运输有7的时间,驾驶员未办理《从业资格证》,当事人对无从业资格证驾驶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的行为无异议。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 罚款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2023-07-13 0.3
12 J370402202300325 枣庄市银地运输有限公司 聘用无相应从业资格证件的人员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或者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2023年07月13日 12时0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G206国道与枣台路交界处(西王庄)对李市委驾驶的鲁DD5351(黄色)鲁DKR65挂(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洪超、侯化龙向李市委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装载石子从事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向检查人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未能提供《从业资格证》,经询问驾驶员得知,车主聘用李市委从事道路运输有1年的时间,驾驶员未办理《从业资格证》,当事人对无从业资格证驾驶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的行为无异议。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 罚款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2023-07-13 0.3
13 J370402202300323 扬州鼎尚运输有限公司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车货长、宽、高超限) 2023年07月13日 12时2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G206国道与枣台路交界处(西王庄)对凡一勋驾驶的苏K63420(黄色)苏K5747挂(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侯化龙、洪超向凡一勋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进行了勘验测量,检查中发现:该车为4轴车辆,此次从苏州载货至枣庄市中区,运载货物为商品车,属于可分载物品。执法人员现场测量,该车车货总长度为24000mm,总高度为4600mm,总宽度为2550mm,驾驶员观看了现场勘验情况,并对执法人员所做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拍照录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 罚款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2023-07-13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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