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3704020008/2024-00275
- 主题分类:执法结果
- 发布机构: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4月18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4月18日
- 标 题:市中区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3年4月11日-18日)
- 效力状态:有效
市中区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3年4月11日-18日)
序号 |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 | 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 |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 主要事实 | 行政执法依据 | 行政执法决定 | 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 | 作出决定的日期 | 备 注【罚款金额(万元)】 |
1 | 370402202300094 | 李婷 | 当事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2023年04月08日 20时0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枣庄学院对李婷驾驶的鲁D2156Y(蓝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郭万里(15040117054)、许伟(15040117049)向李婷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李婷通过滴滴出行平台预约接单,从枣庄夕居宾馆拉载乘客3名送到枣庄学院,驾驶员李婷通过滴滴出行平台客户端收取了5.53元车费。驾驶员李婷现场未能向执法人员提供该车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根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六条,执法人员对鲁D2156Y(蓝色)号车实施了暂扣车辆的行政强制措施,在实施强制过程中,执法人员充分听取了当事人李婷的陈述和申辩,告知其救济途径并对执法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调查认定当事人李婷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李婷未提出陈述、申辩,也未要求举行听证。主要证据有:现场影像资料、现场笔录、行程路线及支付信息截图、《行驶证》复印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复印件、李婷的询问笔录和陈述等证据证实。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警告,罚款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2023-04-11 | 0.3 |
2 | J370402202300099 | 枣庄众兴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 2023年04月06日 19时58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G206国道与枣台路交界处(西王庄)对陈国栋驾驶的鲁DC3960(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朱坤亚、马兆伟向陈国栋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拉载货物为散货熟料从事道路运输,货物高出箱栏板,加盖篷布不严,没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拍照录像。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第(二)项 | 罚款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2023-04-11 | 0.1 |
3 | J370402202300100 | 兰陵县光达运输有限公司 | 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测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 2023年04月11日 10时0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030县道安城联校南500米非现场执法检测点对张怀德驾驶的鲁Q931FT(黄色)鲁QA4L9挂(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朱坤亚、马兆伟向张怀德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挂车《道路运输证》上载明的车辆外廓尺寸高为2900mm,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此车现实际车辆外廓尺寸高为3100mm,加高300mm,驾驶员观看了现场勘验情况,并对执法人员所做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拍照录像。 |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二)项 | 罚款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2023-04-11 | 0.1 |
4 | 370402202300096 | 枣庄鑫泰运输有限公司 |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 枣庄鑫泰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车辆牌号为鲁DK3526(黄色)的陕汽牌重型自卸半挂车于2023年03月08日 20时31分经过206国道694KM+900M非现场执法检测点时,经公路超限运输动态检测设备称重检测显示该车存在超限运输行为(该车为6轴车辆,国家限定车货总重标准为49.000吨,该车实际车货总重为58.35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9.350吨,超限率19.08)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对此进行了立案调查并告知枣庄鑫泰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超限运输的违法行为。2023年04月12日,枣庄鑫泰运输有限公司委托孙忠利前来处理相关事宜,执法人员王纳(15040117040)、刘刚(15040117012)向孙忠利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进行了询问,孙忠利对动态检测设备称重检测结果无异议。调查认定枣庄鑫泰运输有限公司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上述违法事实有影像资料、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孙忠利的询问笔录和陈述等证据予以支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罚款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2023-04-12 | 0.45 |
5 | J370402202300101 | 临沂祥泰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 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测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 2023年04月12日 10时3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S103与齐村互通立交交叉路口往北约50米对董业军驾驶的鲁Q351JG(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郭万里、许伟向董业军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道路运输证》上载明的车辆外廓尺寸高为3450mm,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此车现实际车辆外廓尺寸高为3850mm,加高400mm,驾驶员观看了现场勘验情况,并对执法人员所做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拍照录像。 |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二)项 | 罚款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2023-04-12 | 0.1 |
6 | J370402202300096 | 临沂祥泰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 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 2023年04月12日 10时3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S103与齐村互通立交交叉路口往北约50米对董业军驾驶的鲁Q351JG(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郭万里、许伟向董业军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拉载货物为石头从事道路运输,货物高出箱栏板,加盖篷布不严,经执法人员现场勘验测量,货物超出货箱栏板20厘米。驾驶员观看了现场勘验并对测量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拍照。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第(二)项 | 罚款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2023-04-12 | 0.1 |
7 | J370402202300102 | 枣庄鼎晖物流有限公司 | 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 2023年04月12日 17时0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光明大道与S322省道交界处北100米对徐保平驾驶的鲁DC9010(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朱坤亚、马兆伟向徐保平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拉载货物为土从事道路运输,货物高出箱栏板,加盖篷布不严,造成了货物脱落、扬撒。驾驶员对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违章情况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拍照。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第(二)项 | 罚款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2023-04-12 | 0.1 |
8 | J370402202300103 | 枣庄市顺安物流有限公司 | 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 2023年04月12日 17时11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光明大道与S322省道交界处北100米对驾驶的鲁DA8213(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朱坤亚、马兆伟向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拉载货物为 土 从事道路运输,货物高出箱栏板,加盖篷布不严,造成了货物脱落、扬撒。经执法人员现场勘验测量,货物超出货箱栏板。驾驶员对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违章情况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拍照。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第(二)项 | 罚款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2023-04-12 | 0.1 |
9 | 370402202300097 | 临沭县兴华物流有限公司 |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 临沭县兴华物流有限公司所属车辆牌号为鲁Q279JV(黄色)的于2023年04月06日 23时42分经过206国道694KM+900M非现场执法检测点时,经公路超限运输动态检测设备称重检测显示该车存在超限运输行为(该车为6轴车辆,国家限定车货总重标准为49.000吨,该车实际车货总重为61.4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12.400吨,超限率25.31)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对此进行了立案调查。2023年04月13日,临沭县兴华物流有限公司委托王勇前来处理相关事宜,执法人员王纳(15040117040)、刘刚(15040117012)向王勇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进行了询问,王勇对动态检测设备称重检测结果无异议。调查认定临沭县兴华物流有限公司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也未要求举行听证。上述违法事实有影像资料、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王勇的询问笔录和陈述等证据予以支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罚款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2023-04-13 | 0.6 |
10 | 370402202300098 | 临沭县兴华物流有限公司 |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 临沭县兴华物流有限公司所属车辆牌号为鲁Q279JV(黄色)的重型半挂牵引车于2023年04月02日 22时13分经过206国道694KM+900M非现场执法检测点时,经公路超限运输动态检测设备称重检测显示该车存在超限运输行为(该车为6轴车辆,国家限定车货总重标准为49.000吨,该车实际车货总重为60.4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11.400吨,超限率23.27)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对此进行了立案调查并告知临沭县兴华物流有限公司涉嫌超限运输的违法行为。2023年4月13日,临沭县兴华物流有限公司委托王勇前来处理相关事宜,执法人员王纳(15040117040)、刘刚(15040117012)向王勇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进行了询问,王勇对动态检测设备称重检测结果无异议。调查认定临沭县兴华物流有限公司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上述违法事实有影像资料、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王勇的询问笔录和陈述等证据予以支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罚款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2023-04-13 | 0.55 |
11 | J370402202300104 | 山东联顺轿运物流有限公司 | 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测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 2023年04月12日 16时3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G206国道与汇泉路交界处对周军驾驶的鲁Q136UA(黄色)鲁QH89F挂(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郭万里、许伟向周军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挂车鲁QH89F挂《道路运输证》上载明的车辆外廓尺寸长为13750mm,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此车现实际车辆外廓尺寸长为17400mm,加长3650mm,驾驶员观看了现场勘验情况,并对执法人员所做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拍照录像。 |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二)项 | 罚款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2023-04-13 | 0.1 |
12 | 370402202300099 | 临沂市速邦物流有限公司 |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 临沂市速邦物流有限公司所属车辆牌号为鲁Q059FK(黄色)的陕汽牌重型自卸半挂车于2023年03月19日 12时43分经过206国道694KM+900M非现场执法检测点时,经公路超限运输动态检测设备称重检测显示该车存在超限运输行为(该车为6轴车辆,国家限定车货总重标准为49.000吨,该车实际车货总重为57.3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8.300吨,超限率16.94)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对此进行了立案调查并告知临沂市速邦物流有限公司涉嫌超限运输的违法行为。2023年04月14日,临沂市速邦物流有限公司委托秦彬前来处理相关事宜,执法人员王纳(15040117040)、刘刚(15040117012)向秦彬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进行了询问,秦彬对动态检测设备称重检测结果无异议。调查认定临沂市速邦物流有限公司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上述违法事实有影像资料、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秦彬的询问笔录和陈述等证据予以支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罚款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2023-04-14 | 0.4 |
13 | J370402202300105 | 枣庄众能物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 | 2023年03月29日 17时00分,枣庄众能物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刘荣强前来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办理公司名下所属车辆鲁DD3908(黄色)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相关事宜,执法人员王纳、刘刚向刘荣强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进行调查询问,经调查得知该车鲁DD3908(黄色)《道路运输证》上的有效期至2022年11月30日,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5个多月,执法人员对执法情况进行了录像。调查认定枣庄众能物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 |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第(六)项 | 罚款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2023-04-14 | 0.2 |
14 | J370402202300106 | 枣庄众兴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测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 2023年04月14日 13时18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三江停车场对孙跃跃驾驶的鲁DC8732(黄色)号车辆进行卸货分流,执法人员王纳、刘刚向孙跃跃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卸货分流中发现:该车《道路运输证》上载明的车辆外廓尺寸高为3600mm,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此车现实际车辆外廓尺寸高为3800mm,加高200mm,驾驶员观看了现场勘验情况,并对执法人员所做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拍照录像。 |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二)项 | 罚款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2023-04-14 | 0.1 |
15 | J370402202300107 | 枣庄众兴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测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 2023年04月14日 13时57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三江停车场对孔飞祥驾驶的鲁DC8361(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王纳、刘刚向孔飞祥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道路运输证》上载明的车辆外廓尺寸高为3600mm,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此车现实际车辆外廓尺寸高为3800mm,加高200mm,驾驶员观看了现场勘验情况,并对执法人员所做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拍照录像。 |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二)项 | 罚款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2023-04-14 | 0.1 |
16 | 370402202300100 | 葛玉林 | 当事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2023年04月14日 20时2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枣庄学院对葛玉林驾驶的鲁DD96512(渐变绿)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朱坤亚(15040117026)、马兆伟(15040117059)向葛玉林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葛玉林通过优e出行预约接单,从布衣侯大酒店拉载乘客3名送到枣庄学院,并通过优e出行平台客户端收取了17.18元车费。驾驶员葛玉林现场未能向执法人员提供该车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执法人员对鲁DD96512(渐变绿)号车实施了暂扣车辆的行政强制措施,听取了当事人葛玉林的陈述和申辩,告知其救济途径并对执法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调查认定当事人葛玉林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葛玉林未提出陈述、申辩,也未要求举行听证。主要证据有:现场影像资料、现场笔录、行程路线及支付信息截图、《行驶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葛玉林的询问笔录和陈述等证据证实。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警告,罚款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2023-04-17 | 0.3 |
17 | 370402202300101 | 徐州瑶诚运输有限公司 |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 徐州瑶诚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车辆牌号为苏CHJ605(黄色)的豪沃牌重型自卸半挂车于2022年08月18日 19时18分经过030县道安城联校南500米非现场执法检测点时,经公路超限运输动态检测设备称重检测显示该车存在超限运输行为(该车为6轴车辆,国家限定车货总重标准为49.000吨,该车实际车货总重为62.85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13.850吨,超限率28.27)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对此进行了立案调查并告知徐州瑶诚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超限运输的违法行为。2023年04月17日,徐州瑶诚运输有限公司委托徐旭东前来处理相关事宜,执法人员王纳(15040117040)、刘刚(15040117012)向徐旭东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进行了询问,徐旭东对动态检测设备称重检测结果无异议。调查认定徐州瑶诚运输有限公司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也未要求举行听证。上述违法事实有影像资料、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徐旭东的询问笔录和陈述等证据予以支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罚款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2023-04-17 | 0.65 |
18 | J370402202300108 | 葛玉林 | 当事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2023年04月14日 20时2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枣庄学院对葛玉林驾驶的鲁DD96512(渐变绿)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朱坤亚(15040117026)、马兆伟(15040117059)向葛玉林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葛玉林通过优e出行预约接单,从布衣侯大酒店拉载乘客3名送到枣庄学院,并通过优e出行平台客户端收取了17.18元车费。驾驶员葛玉林现场未能向执法人员提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执法人员对执法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 警告,罚款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2023-04-17 | 0.02 |
19 | J370402202300109 | 临沂超兴物流有限公司 | 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 2023年04月17日 15时34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税郭联合检测点对郑明波驾驶的鲁Q606FY(黄色)鲁QA7A1挂(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洪超、侯化龙向郑明波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拉载货物为熟料 从事道路运输,货物高出箱栏板,加盖篷布不严,造成了货物脱落、扬撒。驾驶员对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违章情况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拍照。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第(二)项 | 罚款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2023-04-17 | 0.1 |
20 | J370402202300110 | 山东福达运输有限公司 | 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测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 2023年04月17日 17时0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G206国道603KM+300M处对赵强驾驶的鲁DD3876(黄色)鲁DZ835挂(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朱坤亚、马兆伟向赵强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挂车《道路运输证》上载明的车辆外廓尺寸高为3150mm,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此车现实际车辆外廓尺寸长为3650mm,加长500mm,驾驶员观看了现场勘验情况,并对执法人员所做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拍照录像。 |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二)项 | 罚款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2023-04-17 | 0.1 |
21 | J370402202300111 | 龙口市悦通物流有限公司 | 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测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 2023年04月17日 19时05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G206国道603KM+300M处对张自和驾驶的鲁FAD715(黄色)鲁FDN75挂(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马兆伟、赵宗辉向张自和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 《道路运输证》上载明的车辆外廓尺寸长为13750mm,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此车现实际车辆外廓尺寸长为15750mm,加长2000mm,驾驶员观看了现场勘验情况,并对执法人员所做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拍照录像。 |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二)项 | 罚款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2023-04-17 | 0.1 |
22 | 370402202300102 | 费县兴政物流有限公司 |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 费县兴政物流有限公司所属车辆牌号为鲁Q173UQ(黄色)的重型半挂牵引车于2023年02月18日 19时38分经过206国道694KM+900M非现场执法检测点时,经公路超限运输动态检测设备称重检测显示该车存在超限运输行为(该车为6轴车辆,国家限定车货总重标准为49.000吨,该车实际车货总重为62.8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13.800吨,超限率28.16)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对此进行了立案调查并告知费县兴政物流有限公司涉嫌超限运输的违法行为。2023年4月18日,费县兴政物流有限公司委托刘长龙前来处理相关事宜,执法人员王纳(15040117040)、刘刚(15040117012)向刘长龙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进行了询问,刘长龙对动态检测设备称重检测结果无异议。调查认定费县兴政物流有限公司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上述违法事实有影像资料、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刘长龙的询问笔录和陈述等证据予以支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罚款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2023-04-18 | 0.65 |
23 | J370402202300112 | 枣庄众望物流有限公司 |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 枣庄众望物流有限公司所属车辆牌号为鲁DE6027(黄色)的福田牌重型栏板货车于2023年04月05日 17时55分经过206国道694KM+900M非现场执法检测点时,经检测显示该车存在超限运输行为(该车实际车货总重为29.700吨,超重2.700吨,超限率10.00%)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对此进行了立案调查并向枣庄众望物流有限公司告知了涉嫌的违法行为。枣庄众望物流有限公司委托王新瑞前来处理相关事宜,当事人对动态检测设备称重检测结果无异议,也未提出陈述、申辩。上述违法事实有影像资料、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王新瑞的询问笔录和陈述等证据予以支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罚款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2023-04-18 | 0.1 |
24 | J370402202300113 | 潍坊新利汽运物流有限公司 | 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测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 2023年04月17日 21时0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G206国道石羊加油站路段处对王海星驾驶的鲁VZ6982(黄色)鲁G78F5挂(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侯化龙、洪超向王海星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鲁G78F5挂(黄色)《道路运输证》上载明的车辆外廓尺寸长为 10910mm,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此车现实际车辆外廓尺寸长为 12830 mm,加长1920 mm,驾驶员观看了现场勘验情况,并对执法人员所做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拍照录像。 |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二)项 | 罚款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2023-04-18 | 0.1 |
25 | J370402202300114 | 沈印刚 | 当事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2023年04月18日 16时5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枣庄学院对沈印刚驾驶的鲁DD90511(渐变绿)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郭万里(15040117054)、许伟(15040117049)向沈印刚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沈印刚通过优e出行平台预约接单,从枣庄学院拉载乘客1名准备送往万家水晶酒店(枣庄中央广场店)。进一步调查发现,2023年4月份驾驶员沈印刚通过优e出行平台累计接单15单,共收入189.31元。驾驶员沈印刚现场未能向执法人员提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执法人员对执法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 警告,罚款 |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2023-04-18 | 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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