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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3704023704020008/2023-00010
  • 主题分类:执法主体、岗位及人员
  • 发布机构: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1月24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5年01月24日
  • 标  题:市中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
  • 效力状态:有效

市中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

执法主体

办公地点

联系方式

执法职责

执法依据

执法程序

监督途径

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枣庄市市中区振兴中路68

0632-3312637

1.负责全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政策研究参与制定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管理制度等

2.负责全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3.组织协调全区交通运输重大行政执法及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工作

4.承担相关执法门类道路运政、国省道路政、农村公路路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公路超限超载治理等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

《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山东省治理超限和超载运输办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等。

发现违法事实→立案→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意见→法制机构审核→集体研究决定→处罚事前告知→作出处罚决定→送达→执行→结案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执法工作中,有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向市中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行政复议机关: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枣庄市市中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股

办公地址:枣庄市市中区龙头路31

邮政编码:277100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2-3173159

电子邮箱:szfzb3083122@163.com

2)行政诉讼机关: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文化西路148

邮政编码:277100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30(工作日)

行政执法流程图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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