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2025-03141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工业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时间:2025年12月17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12月17日
- 标 题: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第14项整改任务整改销号情况的公示
- 效力状态: 无效
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第14项整改任务整改销号情况的公示
根据《枣庄市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现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第14项整改任务整改销号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4个化工园区对照《山东省化工园区管理考核标准》,万元主营业务收入、能耗、亩均税收等经济指标均处于较差水平。
二、整改方案。严格执行《山东省化工行业投资项目管理规定》。积极引入投资强度高、税收贡献大、带动能力强、社会效益好的项目。一是在企业绩效评价方面,园区制定《市中区水处理剂产业园产业发展指引》,明确园区产业发展定位,完善产业链条、增强园区可持续发展能力,对企业用水、能耗、污染物排放进行严格管理。二是在亩均效益企业评价方面,根据市、区两级政府文件要求,对工业企业进行亩均效益分类评价,评价结果进行公示。三是在项目准入门槛及投入产出效率方面,制定了园区禁限控目录和项目准入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项目联审制度,确保入园项目亩均投资不低于300万元。
三、整改情况。一是把好项目准入关。制定了《市中区水处理剂产业园产业发展指引》《市中区水处理剂产业园禁限控目录》《市中区水处理剂产业园项目准入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园区产业定位和项目准入标准(亩均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均税收不低于20万元)。严格执行亩产效益评价有关规定,提高项目准入门槛和投入产出效率,按照产业政策、环境保护、经济效益、土地利用、规划设计、节能降耗、安全生产等入园标准,通过项目联审,提升落地项目质量,重点引进投资强度高、税收贡献大、产业带动能力强、社会效益好的优质项目,推动园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二是建立健全亩均效益企业分类评价制度。根据《关于印发〈“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实施步骤、主要指标和企业分档归类说明〉的通知》(鲁工信发〔2019〕11号)、《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通知》(枣工信字〔2024〕28号)和《关于印发市中区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中政办发〔2020〕10号)等文件要求,对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予以公示,2024年园区2家企业评价结果为 A级,2家企业评价结果为 B级,2家企业评价结果为 C级。
四、验收情况。2025年12月1日,市中区向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上报《关于申请对黄河流域专项督察第14项整改任务进行销号验收的报告》;12月15日,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上述整改任务进行综合验收;12月17日,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向市中区反馈了验收意见,认为市中区已完成整改任务目标,销号验收予以通过。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中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反馈。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7日至12月30日
联系电话:0632-3252082
联系地址:市中区龙头西路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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