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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370402/2022-00129
  • 主题分类:区级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公安分局
  • 成文时间:2022年08月10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2年08月10日
  • 标  题:2022年度枣庄市公安局市中分局关于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01106号提案办理情况(关于加强城区养犬管理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22年度枣庄市公安局市中分局关于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01106号提案办理情况(关于加强城区养犬管理的建议)

周慧云委员:

《关于加强城区养犬管理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于您的建议,我局非常重视,专门责成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研究,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攀升,饲养宠物已经由单纯赏玩转变成一种精神寄托,尤其城区居民对养犬的热情正逐年升温,城市犬只数量的增长,养犬的负面效应亦日趋突显,不文明养犬行为给广大群众乃至文明城市建设带来了极大困扰。为推动解决不文明养犬行为和违法违规养犬产生的各类问题,市中公安分局高度重视城区养犬的管理工作,按照“从严限制、严格管理、禁限结合”的原则,采取一系列切实有效措施,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一)全覆盖宣传,涵养文明有温度。市中公安分局将文明养犬宣传作为工作重点,坚决贯穿工作始终和各个方面,以宣传开路,以宣传疏导,让各种不文明犬主有所触动。紧抓文明城市创建契机,统筹网上网下,全方位、分层次、多角度展开宣传引导。采取制作宣传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等传统方式在小区、广场、公园等人群集中地区开展宣传,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融媒体网上宣传,进一步增强居民依法、规范、文明养犬的意识,让依法、文明和科学养犬的观念深入人心,让不文明养犬行为在法规与道德监督的双重作用下逐步消失。

(二)开展集中整治,刚性执法有力度。市中公安分局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为切实解决犬只扰民、伤人、影响环境卫生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2022年初集中组织开展了为期一月的城市养犬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各派出所积极会同城市管理、镇街属地政府,对市中区养犬情况开展了一次摸排检查,对违法违规饲养烈性犬、大型犬以及未实施犬只狂犬病免疫的予以警告并限期自行处理,逾期不处理的及时依法依规处置。二是按照“犬证必查、违规必罚、伤人必检、无主必收”的工作要求,加强对居民区、街面、广场、犬类交易场所、宠物医院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和执法检查,切实纠正不文明养犬行为。三是对群众举报的犬吠扰民问题进行认真核查,系违法违规养犬的,依法依规作出处理;系合法养犬的,督促养犬人落实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对养犬人作出处罚。四是依法处置涉犬警情,对纵犬伤人、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多部门联动,协作共治有深度。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继续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公安、城市管理、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以及镇街属地政府共同参与的养犬管理协作机制,完善协作会商、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工作联动,努力推动形成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城市养犬管理格局。将犬主和犬只底数的摸排工作作为网格员和社区警务工作人员协同工作的重点之一,日常管理方面,通过社区民警、居委会联合小区物业管理员、楼栋长、志愿者参与管理,提供更多有效信息,共同纠正不良养犬行为。

(四)推动专项立法,执法管理有精度。加强沟通汇报,积极向市公安局、区委、区政府汇报养犬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以及遇到的困难,争取理解支持,借鉴外地先进工作经验,积极建议开展我市养犬专项立法,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和养犬人的责任义务,确保城市养犬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对于您的关心,再次表示感谢,欢迎您对公安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枣庄市公安局市中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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