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2025-01917
- 主题分类:执法结果
- 发布机构: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7月20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7月20日
- 标 题: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2025年7月16日-18日)
- 效力状态:有效
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2025年7月16日-18日)
序号 |
行政执法 类型 |
执法时间 |
行政执法对象 |
查出问题 |
处理结果 |
备注 |
1 |
行政检查 |
2025年7月16日至7月18日 |
枣庄市留庄煤业有限公司 |
1. 12309综采工作面73#支架初撑力为11Mpa,104#、105#支架间隙超过100mm并有漏矸现象,81#与82#支架顶梁错茬高度超过顶梁侧护板高度的2/3以上,不符合《12309综采工作面作业规程》“工作面液压支架初撑力不得低于24Mpa”“工作面液压支架架间隙不得超过100mm,架间不得出现漏矸窜矸现象”“工作面液压支架相邻支架顶梁平整,无明显错茬,错茬高度不得超过顶梁侧护板厚度的2/3”的规定。 2. 16409综采工作面材料巷400m以外20m处可采帮两棵锚杆失效,不符合《16409综采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当发现帮部来压造成锚杆断裂时要进行补打锚杆或距离断裂锚杆300mm位置补打单体液压支柱”的规定。 3. 16409综采工作面60#、64#液压支架未接顶,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4. 16410材料道迎头两帮超挖,左帮中部有两棵锚杆盘不贴岩面,锚盘松动,预紧力低,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5. -320电机车充电硐室编号K16-75#馈电未做漏电保护试验,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五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 6. 查阅矿井2025年度重大风险辨识培训档案,无培训课时、课程讲义等内容,不符合《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第九条的规定。 7. 12309综采工作面两巷超前维护部分单体支柱无编号,不符合《单体液压支柱使用规范》(MT/T 548-1996)6.1.3的规定。 8. 16409综采工作面材料巷可采帮390#、396#、347# 单体受侧压,不符合《单体液压支柱使用规范》(MT/T 548-1996)6.5.3的规定。 9. 北区人行下山架空乘人装置59#托绳梁处托绳轮不转,不符合《地下矿用架空索道安全要求》GB/T(21008-2023)5.5.2的规定。 10. 171采区轨道掘进工作面将电缆等重物直接吊挂在锚网或者锚杆上,不符合《煤矿巷道锚杆支护技术规范》(GB/T 35056-2018)4.4.4.5的规定。 11. 16410材料道内备用支护材料中无工字钢棚,材料储备不足,不符合《16410材料道掘进作业规程》中“金属梯形棚为特殊备用材料,备足五架”的规定。 12. 16410回风巷自救器补给站无醒目标识,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六百八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13. 矿井12#煤充水性图上未对出水点统一编号、未标注出水日期和水位(水压)及涌水特征,不符合《煤矿防治水细则》附录二第四条的规定。 14. 矿井地质构造台账中,断层的地质观测缺少充填、胶结等相关内容,不符合《煤矿地质工作细则》第四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 15. 矿井17煤采掘工程平面图中,采区隔离煤柱未注明名称和批准文号,不符合《煤矿测量规程》第231条(4.1)的规定。 16. 矿井17#煤层防治水“三区”管理图纸中,划分的可采区、缓采区、禁采区未用文字注记划分时间,不符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防治水“三区”管理办法的通知》(矿安〔2022〕85号)第五条的规定。 17. 矿井《16煤运输补巷供电系统图》中,未注明支线最远点两相短路电流值,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四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 18. 机电专业2025年5月上旬隐患排查台账中,无治理责任人、治理措施、整改时间等内容,不符合《煤矿安全双重预防机制 规范》(NB/T 11123-2023)6.7的规定。 19. 矿井“三违”人员台账内容不齐全,未记录发生的主要原因、类别等信息,且未对返岗“三违”人员进行回访,不符合《煤矿安全双重预防机制 规范》(NB/T 11123-2023)6.8的规定。 20. 未根据风险管控要求和责任,制作部门风险管控清单、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不符合《煤矿安全双重预防机制 规范》(NB/T 11123-2023)5.6.3的规定。 |
责令立即排除事故隐患、当场予以纠正、责令限期改正 |